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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人会有这样一种感觉:看着一个和自己一起生活了多年的人,却恨不得想掐死他。明明是关系密切的人,却讨厌地像是仇人。
现在叶玲看着陶建章就是这样。
“你还杵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去找笛子!这么晚了,他要是出事了怎么办?打了那么多电话,他也不接,你就不怕他遇到坏人吗?”
“我已经拜托老潘和他老婆帮忙找了。”陶建章端上一杯水,“你不要着急。”
“陶、建、章!你身为陶笛的爸爸,难道一点儿都不担心自己的儿子吗?”叶玲不可思议地看着自己眼前这个冷漠的男人。
陶建章愣住,随即放下水杯,转过脸去道:“今天不早了,你先在这里休息吧。我出去找他。”
叶玲负气地把沙发上的靠枕摔在了地上。
陶笛走了半天,早已饥肠辘辘。从昨晚睡到现在,差不多20个小时没吃东西了。
所以他停下了脚步,站在街边,看着路上的行人和车辆越来越少。
“吧嗒——”一滴雨打在了他的身上,接着大雨骤然而至。他连忙抱着自己的包,往路边的屋檐下跑去。
“クソ①!”他咒骂一声,看着黑黢黢的夜发愣。
这下可好,既没身份证,雨又下这么大,网吧还不让进。陶笛突然有些穷途末路的感觉。
“好饿。”他蹲下来,可怜巴巴地望着黑漆漆的街道。居然连个便利店都没有。他甚至觉得他的胃快把自己给消化了。
难道今天要露宿街头了?
突然,一辆车在他前面停了下来。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举着把伞,走下车来。
“小朋友,你没事吧?”男人的声音温和而有力,就像打在伞上的雨滴声一样。
陶笛抬头看了一眼,有气无力道:“我看起来像没事吗?”
哟,脾气还挺大。雷信德暗想。“听你口音,不是本地人啊?来这边打工?”
“啊…”陶笛含糊其辞。
这时又一个人从车里下来,急匆匆赶过来:“老雷我说你啊…”
雷信德不管那人,继续和陶笛搭话:“那你怎么大晚上在这里,找不到路了?”
陶笛点点头。
“你要去哪儿啊?我可以载你一程。”
去哪儿?
陶笛迷茫了。是啊,他要去哪儿呢?
回家吗?他是绝对不愿意的。可是不回家,能去哪里呢?这个世界上,哪里有他的容身之所?
“那你在这边有认识的人吗?”
陶笛摇头。
雷信德吃惊道:“你一个人就来打工了?”说着,他顿了顿,“这样吧,我那里倒是可以给你提供一个工作,不过工资不高,但是包吃住。”
陶笛警惕地盯着他。他的朋友一个劲儿扯着他的大衣。
雷信德连忙摆摆手:“不要误会,我不是骗子。”说着要掏出自己的钱包,“我可以给你看我的身份证的。”
被无视的朋友双手环胸,无可奈何地站在后面。
陶笛见状道:“我没身份证的,也可以吗?”
雷信德倒像是早有预见:“可以。”
陶笛便跟着雷信德上了车。反正他一个男的,也不至于有什么危险,他想。而完全没有考虑到,万一这两个男人万一是传销的呢?万一是贩卖器官的呢?往日生活环境单纯的陶笛,缺乏对事物的认知。
陶笛坐在汽车后座,雷信德和他朋友也坐上了车。朋友不满:“你怎么老这样。”
雷信德不搭腔,反而问陶笛:“吃饭了吗?”
“没。”
“我们先去便利店给你买点吃的,然后再带你回我那儿。”
“老雷你啊,真是可以评选年度慈善家了。”
雷信德给朋友使了个眼色,朋友转过头来仔细打量起陶笛来。只见陶笛头发长长的,乱得跟鸡窝一样;身上穿的衣服也像是街边摊上随意扒来的;怀里死死地抱着一个书包,一脸茫然若失。一看就是活脱一个失学少年。见状,朋友只好知趣地闭上了嘴巴。
要说陶笛家其实也不穷,至少他从来没愁过吃喝,除了他妈老拿他成绩说事儿。大概就是想要啥就有啥吧,他活的挺没意思的。他经常说,反正世界不就是这样吗?以后我随便找个工作能养活自己就行了。所以他倒是不怎么在意穿着。
雷信德的车刚开走,另一辆车就从远处开了过来。
“他还是不接电话吗?”坐在副驾驶的女人一脸忧虑地打着电话,“你别急,我和老潘正在城东,你觉得他大概会去什么地方…你也不是很清楚吗?…那,那我们先在这边转吧,你等会儿过来汇合吧。”
女人叹口气,挂了电话。潘启明伸过手来握住她的手,安慰道:“别担心。”
“上次我们吃饭的时候,我就觉得这孩子不太对。”女人道,“看来,还是受不了他爸妈离婚的事情吧。”
“你很关心他嘛。”潘启明故作不满道。
“哎呀,吃醋啦?”女人笑起来拍开他的手,“羞死了,多大人了还吃小朋友的醋。”
潘启明一本正经道:“那是。你跟他才认识多久啊,就这么关心他。”
“启明,你啊。”女人略带撒娇的语气道。
潘启明叹了一口气:“好啦,开玩笑的。我知道你的心情。”
女人大大的眼睛笑成两轮弯月,美得不像话。那副甜美的模样,掩盖了多少不为人知的苦痛。
思及此,潘启明再次紧紧握住了她的手。
电话另一头,陶建章坐上车,把手机扔到副驾驶上,点燃一根烟,把整个车里都搞得乌烟瘴气之后,才将车缓缓驶出了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