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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下文学 / 玄幻奇幻 / 异界万象 / 第1章 梦之始

第1章 梦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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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神秘的森林内
  “呸!没调味的肉真难吃!”某男将刚吃进嘴里的那块肉吐了出来。哪怕给点盐也成啊!
  他无力的拿着另一块肉坐在地上。
  “我TMD受够了!让我回去啊!”他站了起来仍掉手中的那一块没有盐,甚至没有什么味的肉,抬起头对着天大吼了一声。吼完后,又颓然地坐回到地上。
  “哪怕给袋盐也行啊!”
  他现在早已放弃了中500万的愿望,最大的愿望是奢望上天能接受到他的乞求,给他来袋盐,好把眼前的这些肉吃下去。
  我想各位看到这些你一定以为这人是脑子有问题,刚才山上跑下来的人吧!
  NO!如果那样想你就错了,而且错的不可理喻。你可试试一个睡一觉后发现自己身处于一个陌生的地方,每天吃着没味的东西,每天都在找出路,你试试!
  某男:“咳咳..!先弄个开场白吧!首先自我介绍下,小弟叫李莫,木子李的李,莫名奇妙的莫,不是‘你摸’!切记,切记!现在干啥都不能随便。这名听着挺普通的,没错!就是普通,因为这哥们就是一普通货,既不山寨,也不非主流。仍街上,您也不可能多看我两眼,仍别人小说里也一定会冠以“路人”的前缀,至于排甲乙丙丁的话,那更不靠谱,估计只能带个“X”的后缀。职业是个伙夫,通俗点称呼的话,就是老炊,如果你还不知道的话,我是厨师,假如你是看到最后的答案的话,证明你已经out了。赶紧出门融入社会去,不能再宅在家坐在电脑前或躺在床上手里还拿着手机看我写的这小说了,因为我不想害你堕落下去。”
  看官甲:“么么三三,看你小说就能堕落的话,那**和成天擦枪杆就都成浮云了。”
  “嘿嘿,没那么严重,只是看了我的小说后你就会茶不喝,饭不吃,不是你吃不下,是你吃了,都吐完了,你就会日渐消瘦下去,最后回归于大自然,这比吸毒都危险。言归正传,继续我的介绍,最大的爱好就是吃,因为吃是我认为最美好的一件事了,吃当然是吃好东西了,垃圾食品么我就不推荐了。吃完后在美美的睡上一觉,真是人生一大快事啊!”
  记得那天下了班后,李莫回到家,工作好辛苦,累的不想吃饭了。就爬在床上,想先休息下,慢慢的再弄晚饭,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我擦,这一睡不要紧,醒来后发现自己在一个大森林里,到处都是参天的大树,那些树都是自己没见过的,最小的一颗都要2个成年人手拉手才抱得过来,最大的都要差不多5个人才能抱得下。李莫觉得很奇怪,怎么睡觉都能睡到森林里来了,真牛叉。
  “是不是还没睡醒,在做梦啊?”他使劲掐了下自己的手臂。
  “哎呀!还真疼啊!”他大叫到。这丫的对自己还真狠,不亏为厨师啊,苦逼哥,铁血真汉子啊!
  “怎么还是在这啊!难道不是做梦!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李莫不惜虐杀脑细胞的在思考着这个莫测的问题,可是所有的一切都让他百思不得其解啊!根本无从着手考虑啊!
  李莫就这样坐到了天色暗下来,“嗷!”突然一声狼嚎将他的思绪打断,有狼!李莫吓得是差点“尿奔”啊!虽然他喜欢狗科动物,没事就去挑逗和调教下,可眼下,这是狼,吃肉的狼啊!他紧张地胡思乱想到:要是这个世界没有食肉动物,只有食草动物的话该多幸福啊!每年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出现在新闻里,成为兽袭的主角啊!
  李莫赶紧想对策来应付这将会发生或者依靠坚挺人品不会发生的兽袭事件。对!狼怕火,李莫立刻摸了摸裤包,阿弥陀佛,上帝保佑啊!包里的火机还在,还有一包才买的烟也没消失,他没管烟,掏出火机,连忙在地上找了几根干树杈,用卫生纸引燃起,对,是卫生纸,字没打错,--!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后,树杈给力的烧了起来,他又起身再附近寻了些树杈,还拖了跟很粗很长的树杈,是准备用来抵挡狼的。他将这些树杈摆在火堆旁边,看着燃烧地树杈以及它散发出的光亮和热度让李莫的心里稍微有了一点不害怕的感觉。他接着将裤包里才买的烟拆开,取出一根点燃,猛吸了一口,看着吐出的烟雾,他很伤感!
  虽然李莫认为眼泪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但是起码可以自我安慰下,让自己感觉自己还活着!“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我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啊?”这些问题印在里李莫的脑海里,挥散不去。
  李莫把烟叼起,腾出手来,两支手又摸了摸全身的包,并将找到的东西排放到地上,一串钥匙,上面还挂了把指甲刀,(李莫:考,怎么不设定是屠龙刀啊!枯荣一念:滚,给我爬远点!你丫要拿屠龙刀,难不成这世界人人都拿神器啊!李莫:切!不给就算了!枯荣一念:好,很好,好的很啊!本想设计让你找到神器的,那也算了吧,你就继续你的徒手大冒险吧!李莫:啊!大师,我错了!小弟没多少文化,你就放过我吧!。。。。。。。。。。。。。。。。。。。。。没有回应。。。。。。。。。。。。李莫:>_<>
  “不对啊!刚才我摸的是手机啊!”李莫回想起自己拿出的是手机顿时兴奋了,可以找警察叔叔帮忙啊!他迅速把手机从地上抓了起来,在键盘上按了3个数字“110”,然后按下呼出键,“嘟………..嘟…………..你好!你所拨打的用户不在服务区。”后面是一句英语,李莫没听下去了,他那颗回复希望的心又熄火了。“该怎么办啊?啊!你说你怎么这么霉啊!本来就是个苦B了,现在还成了个霉B!”李莫自言自言道。
  他像个瘪了的气球一般,他按了手机的音乐键,放了首下载好的歌曲听了起来,然后躺在地上思考着今后该怎么办!完全没注意手机里放着什么歌!
  “我多想回到故乡,再回到她的身旁,用她的温柔善良………………….”
  不知过了多久,李莫爬了起来,拿起手机将音乐给关了,然后看了看,除了没有网络信号,其他的都没变,然后顺手将手机给关了节约点电,说不定以后还会用到。李莫又往火堆里添加了些树杈,把排在地上的东西一样一样收好,手枕头睡了下去。
  李莫真希望明天起来不是躺在这里,而是躺在家里的床上。但是这是不可能的。
  第二天时间:未知
  阳光穿过茂密的枝叶,一点点的显现到地上,仿佛黑夜中的繁星一样美丽,虽然它没有星星般闪耀,但它却给生命带来了温暖。
  李莫慢慢地睁开了惺忪的睡眼,双手按地,用力的将自己的身体支撑起来,他四处张望了一下,森林依旧如昨日一样。他叹了口气,梦,依旧没醒。
  他起身看了看离自己不远早已熄灭的火堆,抽出一根烟点上,然后在附近巡了一圈,没什么有用的发现,他将昨日找到的那根干树杈去了枝桠,留下一根净干,虽然不是那么正规的木棍,但也无所谓了,好歹这东西能防防身,但是这东西真能防身吗?或许天才晓得。
  他接下来开始了寻路之旅,先找到有人的地方在说吧。
  他开始沿着自己心里的认定的方向前进。
  一路上,他左看看,右看看,希望能寻到一些有用的东西。
  不知道走了多久,他发现前面有一个长满小红果的小树丛。他快步走到目标物旁边,从树丛上扯了一颗小红果下来,这种果子底部泛红,上部显现出一种淡白色,看了半天后,他也不在乎有没有毒,拿着果子往身上的衣服上擦了擦,“管他有毒没毒,闹翻了最好,不用在这么憋屈了!”他接着这冲动的想法将果子送到嘴里嚼了起来,果子入口起初没味道,嚼起来后,吃到果肉,开始出现甜味了,这种果子无核,越嚼越甜,那滋味只有吃过才能体会啊!
  他没有关顾着吃,将嚼烂的果子咽到肚里,又扯了一颗嚼了起来,手并没有闲着,他开始快速的采摘起来,不一会就将果树上的果子采完了,李莫给它去了个优雅的名字“一点红”。
  突然,一个危险的信号在李莫心中升起,他依靠本能反应,向后退了几部,“唰!”一阵风“冲”过,击在了李莫身后的树上,树马上出现了一道痕迹,李莫是个厨师,玩惯了各种大刀小刀,一看那痕迹,明显与刀砍一般。他握紧手中的棍子,双手执棍将棍子放在身前,眼睛则想风冲过来的方向看去。他看到了一只动物真对着他。
  这只动物有点像兔子,但是耳朵却比正常兔子的耳朵长2倍,我们就姑且先把它认为是兔子吧!兔子通体白色,如果,是当宠物一定可以迷倒无数喜爱兔兔的妹纸。可惜,眼前这只不是寻常兔子,那小东西又弓齐腰,从嘴里吐出一样东西来,李莫没看清是什么东西,那一阵风对着李莫冲了过来,李莫迅速避开,然后对着那模仿兔子却又比兔子强悍的生物甩起手中的棍子,没想到,吓得那兔子一阵左右乱跳,更可气的是这东西居然会对着李莫吐口水,
  “………………………………………………………………”
  (-v-)!!!!
  李莫看的是差点咬到舌头,也忘记舞棍子了,心想,这兔子真牛叉啊!还会气功!不行,得抓住,保不定能卖大钱啊,但是一想这兔子居然敢攻击自己,还用吐口水的方式侮辱自己,心中着实气煞,对着那家伙竖起了自己的中指,嘴里还飙出一句国际通用的英语单词:“**,流氓兔!”
  那兔子仿佛知道这意思一般,开始躁动起来,各种情况摆明它要发飙了,身体又开始弯曲,准备给李莫来个大招,李莫哪能在让它危害自己,勇敢的冲到兔子面前就是一棍甩下去,兔子立刻“嘭”的一身四分五裂了,在李莫面前绽放出一阵“血雨”。兔子“爆炸”时吓得他差点跌倒地上。
  原来,那流氓兔正在聚集能量,想再给李莫来个风刃,没想到李莫神勇,冲上前就是一闷棍,流氓兔体内集中的能量没了控制,便膨胀起来,将这流氓兔送回了造物主那。可怜,可悲,死不瞑目啊!
  “我擦!原来是这家伙想跟我同归于尽啊!幸好我机灵,不然被一只兔子拉了垫背,到阎王那估计都得笑死他们,哦,不,是笑翻他们!真狠啊!果然是铁血流氓兔啊!对自己也忒残忍了!”
  幸好兔子不知道这丫的想法,如果知道的话,一定哭的昏天暗地。T-T!(雅蠛蝶!)
  “咦!这是啥玩意?”他突然发现了流氓兔那堆尸体里掩埋一个的东西,这东西借正好受到了穿到森林中阳光的照射,折射这亮光。
  李莫从肉堆里将东西拿了出来,这是一块像水晶一样的东西,姑且叫他水晶吧,水晶里有一丝青色的线在水晶里“饶圈圈”!拿在手上感觉不怎么重啊!但是感觉很有质感,不像加工过的,纯天然的!
  李莫将水晶放到嘴里咬了咬,差点把牙也嗑掉了!
  “呸!真硬啊!一定是好东西!以后换钱花,拣着当买着,充公!”他乐呵呵地把石头装进了兜里。
  “这肉,不管了,好歹是兔子肉,我不能再还没见着人就饿死!吃!”他看了看地上的肉,弄了堆火,开始烧烤起。
  不一会儿,肉熟了。他不怕烫的咬了口,可是马上又吐了出来,原来这肉没调味,感觉很难下口啊!可是不吃肉就会被饿死,他看了看肉,接着又吃了起来。吃完后将肉捡了块大的带在身上,明天吃,他拾起棍子,挑了些土将火掩灭了,又开始了自己的寻路之旅。
  第三天时间:依旧不详,
  李莫,拿着手中的肉,在看了看火堆上烧的,他怒了,将嘴里的肉吐了出来,这便是故事前面发生的一切,他真的忍受不了没味道的食物了,其实不然,是他心里开始焦急起来了,他已经在这森林里走了这么多路,可是却没见到人,除了昨天那只流氓兔外,连个活物也没有。
  他颓然的坐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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