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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沙包、跳房子,FC、PS可不可以放在一起。
就像初恋和爱人。
可惜不是一个,也不放一类。
玩游戏伤眼睛是我听见游戏的第一个造句,出自我妈。
我没当回事。
同时视力也成了我记忆以来最早被放弃的选项。
这道题的分数我认为是A+。
自觉得游戏是调换人性极端的镜子。
仅代表自己,不承认游戏会制造暴力。
在没它的4-5岁,打人是我唯一爱好。
扯太远了。
我喜欢冒险岛,在荒岛从求生到游乐,再到探索。这样从被动逐渐到适应、再掌握主动的过程。
我会主观判断快乐难过的时候,它的逻辑让我有过名叫希望的天真。
这种天真延续到现在,没有过丝毫衰弱。
到03年我玩了第一款网络游戏,我买了游戏盒子后才知道它是网络游戏。
网络这词因为它进入了我所在的家庭。
开始是惊讶的,似乎不存在年龄鸿沟的美好世界。
而后我才知道,原来人在时间面前,可以占据多么强大的主动权。
这是我主观上第一次认识到了选择,而且这选择面大得夸张。
它对我的启蒙来自一次诈骗,诈是手段,骗是目的。
她说她是女的,她说她对我有好感,她说她的账号没点了。
她充完我的点卡就不见了。
留下不知所措的我,光着屁股在17度的冷气里得不到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