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初中的我可是坏事做尽,我有好多绯闻,虽然我并不理睬,虽然我真的是做过。仗着我的学习好,申请调位,离开了那个讨厌鬼。但这时的我已经慢慢了解了一些他。这家伙会在抄板书的时候看着我的笔记写字,无论我们是不是坐在第一排。尽管后来,他调到我的后面,他还是会看我的笔记。我一边写,他一边抄。这也奠定了他后来对我说的那句话:你的字就算化成灰我也认得出来。音乐课的美女老师让我们轮流唱歌,评了两个最好的,他,我。美女老师费劲口舌让我俩学音乐,我才没兴趣。(我天生不是受约束的人,别人建议我做的我非不去做。)但我也挺惊讶的,那家伙唱歌竟然那么好听。所以,每当文科类的课堂,我俩会在背书的时机讨论最近的新歌,我会唱给他听,他也会应一两句,虽然挺和谐的。
但我还是受不了他的习气。
他的异性缘太好,课间总会有很多女孩来招惹他,打打闹闹的难免会打扰到我。好几次,他不负责任的出去,我还会帮他捡几本书。所以,我真的很讨厌。我们总会因为这些吵架,我吵不过他,他就会嘲笑我,我就会哭。几天后,老师找到我,帮我换了位子。
换到后面一排,还是个男孩,这个男孩不同,他很酷,他交往的都是学校里叱咤风云的人物。于是,还有点女孩子气的我慢慢崇拜这个男孩,他叫冠宇。他有自己喜欢的女生,总是向我说她有多好多好。但随着我对他的感情的加深,我讨厌那个女生,而那个女生,却又是我当时的好朋友,雅晴。我和冠宇做过许多让我觉得很甜蜜的事情,比如我会帮他写作业,他为了我练字,以及后来学校的大姐大掺和我俩说我是小三,他护着我,在学校门口发飙,告诉我说:“没事,不管怎么样,我都会护着你。”那是我听到的男生对我说的第一句感动的话,我哭着回了家,可对他的崇拜又更深。
后来,他俩分手,我成功得逞。我们恋爱了。那时候,他已经走了,去了体校,离开了我。而我,失魂落魄的不得了。周六周日我们会约在一起。他也会高调示爱。学校里的人都知道,我和他。我挺低调的,因为本性就是不高调的人,所以不喜欢张扬。我会和他偷偷摸摸的去逛超市,他也会在没人的地方搂住我。我喜欢他的长相,他的声音,他的成熟。那时候,我像一只小鸟,不怕任何风雨,因为有港湾,因为他说过,他会保护我。这段感情值得写,因为后来没人后悔,没人不爱。
有次约会,他寄居在朋友家,让我去找他,我进了门,看见那个蒙头大睡的豆虫,立刻掀了他的被子,可这张脸我却很陌生,很尴尬,他去找我去了,这个人,是他的朋友。终于找到他,他和我说说笑笑,走在大街上。北方的冬天很冷,我的手又是千年寒冰,他会给我暖手,我渐渐依赖,这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