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我是个孤儿,从小就独自一人长大,没有依靠,可能是这个原因,我很懂得珍惜和保护自己。
我看过了太多这城市的黑暗面。
我知道,保护自己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投入任何感情,对任何人。
我是个杀手,在15岁起就是了。
我已经记不清我杀了多少人,男人,女人,老年人。
价格满意,所有人都可以是我的目标,但我有个底线,不杀孩子。
当你拿到钱,会发现,杀人,没有想象的那么难。
这个世界上可没有比一无所有更难的了。
我的客户大多是上层社会的有钱富二代,你不会想到,仅仅是一句斗嘴,对方都会想要你的命。
不过我拿钱办事,不会内疚,只能说他此生已尽。
把尸体扔进土坑里,用水泥将人盖上重新埋起来。脱下沾满血迹的手套和塑料衣。这次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本想干净利落的杀了他,没想到被一刀刺进心脏后还有如此大的力气,也难怪求生欲望这么强,毕竟他可不是有钱人,家里还有一个老母亲要养,如果他没了,家里那位也只能活活饿死。
嗯...弄得我脸上都是血渍。
这个城市的治安太差了,任何失踪案件都会被搁置,报案不会有任何结果,互相推卸的政府。
连我这个犯罪者都忍不住感慨。
在这里,不要想着会有人理所当然的保护自己,最可靠的,还是自身。
正因犯罪成本太低,几乎所有人出门都会带把短匕防身,不过这也是以防万一,也不会有人明目张胆的杀你,如果尸体没被处理,警察找得到你,还是会找上你。
还没有腐朽到光天化日杀人还可以逍遥法外的地步。
打电话给那有钱公子。
“已经办好了。”
“哈哈,效率真快,照片等会发给我噢~我现在就给你转账。”电话那头传来刺耳的笑声。
“嗯。”挂断电话后将照片发了过去。
他说的照片是尸体的照片,还特别要求是脸部的,偶尔会有人有这种要求。
我一般做完一桩,就会休息一星期。
我很喜欢看书,我小时候没有读过书,唯一捡过一本别的小朋友丢弃的一本童话书,叫作《卖火柴的小女孩》。
之后我就不读童话了,觉得没有意思。
我很喜欢看文学巨著,它们有种吸引力。
我一般去书店看,坐在窗户边,边沐浴阳光边看,因为我是远视眼,还特意去配了副眼镜,专门用来看书。
每次我去书店,都会有人来搭讪,几乎每十分钟就会来一人,我都不予理会。
搭讪这种事我认为很愚蠢,交际的第一步就主动,会使对方下意识的将你放在低处。
更何况我不需要朋友。
世界上最无关紧要的就是朋友和吃剩下的骨头残渣。
尽管不理会,还是会有些人在你对面孜孜不倦的与你说话,说几个笑话,说真的,要不是他自己在那笑,我还真不知道那是个笑话。
手机收到一条短信,收款的消息。
我径直走向超市,去买零食。
嗯,再买碗粉干带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