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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是一个美丽的清晨。
说笑了怎么可能?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那是我记忆来第一次狼狈。
可能是我坏事做尽了,连老天也看不下去。也不知道是哪些混球!竟然敢趁你爷爷我不注意把我给打了。
口腔里弥漫着血腥味,这下好了,我就不用再去染一个红色的头发了,可惜的就是这发胶不太好。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很久吧,一白白嫩嫩的手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无意识就给拽住,才意识到不应该的。果然那白白嫩嫩,就出现了一个血印子。
果然是自尊心在作祟啊!切,我自个还是还是能起来的。我挺直腰杆就这样,看着他。最后我还是同意不回地走了。
因为因为我看到他的眉头,稍稍地皱了一下。我从来不会去想有人会关心我,呵!那是不可能的。
哼!我认为,我认为我应该好好的教训他一顿!我这个人向来说话算话。
没过几天终于我被找到了那个,眉头紧锁,面带微笑的人儿。
嘿!七八个兄弟跟着我,一起****!你们说我恩将仇报,我呸!屁话!手里的还没抡起来,何为说我这是要干架?
好吧好吧,我才不会承认我是被那小白脸给迷惑到了!
啧啧,真是漂亮!
“大哥,还干不干?”
“不干了!”
可能是我说出来的话太大声了,他身旁的小猫咪突然蹿过来抓我,靠!我帅气的脸蛋啊!
丫的,老子最讨厌猫了!
他看着我,似乎是认出我来了吧?微微皱眉,只是脸上没有了那微微一笑。
……
从那之后我天天跟着他,他走在哪?我就走在哪。我甚至还搬到了他的隔壁。每天清晨只为和他说一句,呦,这么巧。
他从来不会和我说话。我记得他和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别再跟着我!
我的朋友们都觉得我疯了,我也觉得我快疯了。
……
是的,我打过架,斗过殴,纹过身,抽过烟酗过酒,蹲过局子放过火。我曾一度以为,有钱就是万能的,然后我就在想,我要不要去磕个药杀个人?这样,我的生活就圆满了?
直到我遇到了一个人。
我剃去了头发,洗掉了纹身,摘掉了那七八个耳圈,把我最喜欢的黑色变成了你最喜欢的白色,我远离了那一群酒肉朋友。
我想我的工资都给你,而你是我的。
站在镜子面前我看到了我眸子里的清亮,让我有种错觉,好像我一直就是这个样子,你喜欢的样子。
你可能会讶于我的改变,
你可能会在清晨对我说一声,早上好,
你可能会在人群中,多看我两眼,
…………
我记得你和我说的第一句话:“别再跟着我!”
我记得你和我说的第二句话:“我不会爱你!”
说笑了怎么可能!
准确来说…应该是最后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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