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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的不仅仅只是万两黄金,他的财富没有人能说得清有多少,就连他自己似乎也不清楚。
秋初的夏末,偶尔会传出秋虫低诉、鸟雀啾啁。
长街的尽头,有座巨大的宅院,两扇朱漆大门几乎已有一年不曾打开过,门上的朱漆像是刚刚重新上过,铜环也闪着耀眼的光。
高墙内淡雅幽静,只有在这秋初夏末的时节,才偶尔会传出淡淡酒香。
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有一个人来找喝酒,这个人很古怪,每次都从不同的方向来,每次只呆三天,三天中除了睡觉就是拉着他喝酒。
这人不仅喜欢喝酒,还喜欢稀奇古怪的东西,所以他每次来,总是要把所有贵重奇特的东西都藏起来,但唯独酒是最好的。
夜。
这天是七月初六,立秋。黄历上写着:落叶知秋。就是说秋季开始,暑去凉来。
此时无星无月,云暗风高。
院子里却是灯火通明,还摆着一桌酒。
和多数有钱的人不同,虽已是垂暮之年,但他的人却依然很精神,像是一枚风干了的硬壳果,瘦小、孤独、干净、硬朗。
他正在曼声低吟,自斟自酌,却忽然放下酒杯,对着院外一片紫竹林淡淡道:“两位已到了多时,既然来了,何不现身共饮几杯?”
过了半晌,竹林深暗中,响起了一阵怪异的笑声,两条人影箭一般射了出来,落在地上,却轻得像是四两棉花。
这两个人其中的一人,狮鼻阔口,大耳垂肩,头上带着个斗笠,他的人刚落下,手就已摸上了一柄刀。
一柄雪亮的刀,没有刀鞘的快刀!
刀就插在他的腰带上。
另一人青布箭衣,青帕裹头,胸前衣襟敞开,露出结实强壮的胸膛,却比刀更白,更亮。一双手竟似已经干瘪,凸出的条条指骨如鹰爪一般。
青衣人的一双眼睛里闪着亮光,仿佛很兴奋,又仿佛很激动。他盯着,沉声道:“你就是‘万事通’,这万景庄的主人?”
笑了笑,点点头道:“两位是?”
那怪异的笑声又响了起来,青衣人抱拳,笑道:“小孤山,赵雄。”他看了眼身侧带斗笠的人,又道:“这是我兄弟,赵鹰。”
道:“‘快刀’赵雄?,‘铁鹰爪’赵鹰?”
赵雄点了点头。
沉默了半晌,又问道:“两位找我是有事相托?”
赵鹰又看了眼赵雄,忽然从怀中拿出个精致的锦囊放在桌上,道:“这是点小意思。”
只看了一眼,就已知道锦囊和囊中物品大概的价值,他又笑了笑,道:“两位知道我‘万事通’的规矩?”
赵鹰点点头。
道:“既然知道,两位觉得这点东西已够?”
无论谁都看得出,不管囊中装的是什么,就单单这锦囊已经是价值不菲之物,囊中的东西粒粒如豆,但他却只看了一眼。
赵鹰变了变脸色,还未开口就已被赵雄拦下,“这不过是我兄弟二人的见面礼,事成后定会让··········”
摆了摆手,阻止他说下去,道:“先说说你们的事。”
赵雄顿了顿,道:“只不过是件小事。”
道:“你说。”
赵雄只说了三个字和一个名字:“太上湖,高飞尽。”
无论谁都知道高飞尽是个很奸诈的、无恶不作的人,但他十二路谭腿的功夫却很少有人能敌得过。
也知道,可江湖中并没有绝对的存在,除了一个人和这个人的组织。
初入江湖的少年有谁不想尽快成名,有谁不想被人尊称为大侠。只要能杀了高飞尽,那就无疑是武林中公认的侠客。
很多人都想杀了高飞尽,但死在他手中的人却更多。
赵雄两兄弟当然不想送死,所以他们找到了‘万事通’。
很多人都知道有个规矩,他只收黄金,只要接下的委托就从未失过手。但他不愿意接的事,就谁也勉强不了。
赵雄当然也知道,所以他加了一个条件,“高飞尽必须死在我兄弟二人手中。”
赵雄不认得高飞尽,赵鹰也不认得,甚至连见都没有见过。
但他们不远千里,在烈日下骑着马奔驰了四天,赶到这陌生的城市,拿着装满金豆的锦囊,放在面前,只不过是为了那看不见的名誉,去杀一个从未见过的陌生人。
只要你有足够的钱,就可以得到很多东西。人性在欲望面前总是显得那么暗淡,但有多少人是真正能做到无欲无求?
赵雄知道,不出一个月,江湖中就再也没有人会不知道,快刀、铁鹰手,他们兄弟二人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