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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下文学 / 武侠仙侠 / 江城欲雨风满楼 / 第三章 飞蝠之死

第三章 飞蝠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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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只知林逸风剑法飘逸,凌云十六式,起承转合,俊俏的紧,却是只闻其声,未见其人,当真见过真面目的人却也不多。是以林逸风走进客栈时,众人只觉此人衣着打扮是个儒雅的文生,纵然腰悬佩剑,却并无出奇之处。
  林逸风掸掸身上的灰尘,要了一瓶上等的竹叶青。他喝酒的姿势一点也不优雅,他觉得喝酒本就不是一件优雅的事情,倘若用诗来形容,应当有“黄河之水天上来”般浩浩荡荡的气势,亦或有“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般睥睨天下的情怀。他是这么说的,他确实是这么做的。
  众人瞧见他的模样,觉得既新鲜又有趣。飞蝠双煞却一点都不觉得有趣,他们更感兴趣的是那柄剑,青色的剑鞘,青色的剑柄,仿佛与人融为一体,他们当然知道他是谁!
  陆川酒已喝完,逸林风看着他手中的银枪,仿佛一阵寒风吹过,林逸风已经感觉到了腾腾的杀气。
  天色已晚,斜阳的余晖从窗户照进林逸风的房间,极目远眺,可以看见钱塘江若隐若现的浪潮。徐徐而来的风已吹散了七八分酒意。河山壮美,江湖呢?江湖险恶!
  夜幕降临,星月皎洁,四无人声,声在树间。一个黑衣身影正在屋顶健步如飞,只见他突然停下脚步,俯下身揭开一片瓦片,月光斜斜地射进屋中,一人正侧身而睡。黑衣人自怀中取出一根竹筒,只见他轻轻一吹,三枚金针便破风而出,笔直地射向床上酣睡之人,却见剑光一闪,“铛”的一声,金针俱都撞在剑身。黑衣人一惊,顿时展开身形便要逃跑,却见一枚细长的柳叶,带着呼呼风声向他射来,黑衣人闪躲不及,叶片划破左肩,顿时一个趔趄,险些摔倒,却见陆川,身形如剑,不知何时已在屋顶。黑衣人瞪着眼睛瞧着正在流血的伤口,心底里好似翻起滔天巨浪,此时林逸风已掠上屋顶,他当然知道屋顶有人,三枚金针又如何伤的了他!
  月色凄楚,从钱塘江吹来的风潮润而清香。林逸风和陆川盯着黑衣人,他们好像都不愿意第一个开口说话。黑衣人眼神里充满恐惧,蒙面的黑纱已被汗水浸透。他刚要开口,却发现自己已经再也开不了口了!一枚飞镖刚好穿透他的喉咙,黑衣人张大嘴巴,挣扎着发出几声呜咽,一脸难以置信的神情。飞镖当然不是林逸风和陆川发的!陆川一个箭步向前,摘下此人面纱,一道狰狞的刀疤在月光下阴森诡异,此人正是飞蝠帮二帮主!
  林逸风早已身形雀动追了出去,只见对方掠着树梢,如履平地,轻功着实了得,林逸风紧追不舍却始终慢了半拍。几个呼吸间两人已来到钱塘江畔,却见江边泊着一艘乌篷船,黑衣人在船头立定,林逸风随之停在船尾,两人相对而视。
  林逸风道:“阁下武学惊人,却是藏头露尾的鼠辈。”
  黑衣人道:“藏头露尾却比那些自诩侠义的人正派的多!”
  林逸风道:“是吗?这么说来,阁下倒是正人君子了?”
  黑衣人道:“哈哈,至少我从不敢承认自己就是!”
  林逸风道:“没错,有些人张口闭口的正义,背地里却尽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表里不一,虚伪的很。这道理我早该懂的!”
  黑衣人道:“现在明白也不迟。”
  两人突然都不再说话,气息内敛,剑气凝于一身,江风吹动岸边的垂柳,飒飒作响,却吹不动两人的衣衫。
  林逸风轻点船尾,一招凌云十六式起手式“清风徐来”横空刺去,凌厉的剑风更甚江风十倍,黑衣人右脚用力一踏,身形跃起,脚尖轻点气势如虹的剑尖,“清风徐来”竟被轻松化解。林逸风迅速收住剑势,手腕轻旋,凌云第二式“捕风捉影”闪电般斜斜削去,黑衣人却将剑鞘一挡,只听“铛”一声,火星四溅,照亮黑衣人鹰般锐利的眼睛。
  林逸风看似简单的一刺一削,却是去繁从简,刚柔并济的剑法,实在是剑法中的精华,所谓大道至简便是这个道理,纵使如此,也无法伤及黑衣人星毫。
  黑衣人身形雀跃,退回江面道:“凌云十六式,果然精妙,它日必将讨教一番。”说完,双臂展开便要离去。林逸风没有追,一股焦油之味越来越浓,他身形一展飞离木船,刚在江畔踏定便听“嘭”的一声,木船已爆炸,江面火光冲天。
  云福客栈灯火通明,夜还未深,依然有人在吃酒。二楼一间客房,房门洞开,林逸风走进去时,陆川和代二娘冷冷地站在一旁。房间里还有两人,两个死人!
  飞蝠双煞的尸体正躺在地板上,喉咙里俱插着一柄飞刀,一柄蛇形飞刀!林逸风拔出飞刀,仔细打量,神情凝重。
  代二娘道:“江湖上用这种飞刀的人已经不多了,据说二十年前的鹿鼎真人便是使这种飞刀的高人。”
  林逸风道:“不知鹿鼎真人可有衣钵传人在世?”
  代二娘道:“可惜二十年前玉门关一役,鹿鼎真人死在了当今武林第一名侠苏轩衣的剑下。真人本是逍遥道的道人,性格孤僻,膝下无子,更无衣钵传人,一身绝学就此失传,实在令人扼腕叹息。”
  陆川蹲下身,在飞蝠帮大帮主身上翻出一张信封,里面赫然是一打银票!
  “这是岭南万户钱庄的银票!”代二娘突然间见到这么多银票,不禁觉得事有蹊跷。
  代二娘道:“飞蝠帮在漠北,万户钱庄在岭南,相隔数千里,两者本不该有丝毫关系。看来这里面必定有些鲜为人知的秘密!”
  林逸风道:“或许他们此行正是去往岭南。”
  人有的时候真的是奇怪的很,有的爱杀人,有的爱救人;有的爱惹事,有的爱管事。林逸风当然属于后者,他最怕的就是麻烦,麻烦却与他形影不离。若是一个人爱管闲事,别人叫他疯子,两个人呢?自然是一对疯子!另一人自然是陆川!
  于是,翌日清晨,两个人,两匹马,在朝霞中,在晨露中,飞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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