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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途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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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踏入高中的第一天,我的双脚就像腾空在彩云上,欢喜中,望着手边我无力承受的行李箱,我分分钟想灭了自己。
  自己的罪,哭着也要走完这一遭。
  九月的天空,夹杂着新秋的清凉,拖沓着暑末的躁动,楼梯旁侧有一棵米兰树,风轻扬,香气扑入鼻,伴着我的发丝起舞。
  走到楼梯中央,我甩甩被勒疼的手,抬起头,就看见了他。
  乔悟绅。
  我不知是该喜还是该忧,就像意外的风景,不知是该用相机定格,还是用心记住,只是来年回望,依旧希望不会斑驳。
  我清楚记得,是初二的冬天,开年的第一天,迫近考试的那一天,我鼓起全身勇气,骗自己,倘若你就是童话中的公主呢。
  我是一个话很多,神经很大条的人,即使是很简单的故事,我也喜欢说的很繁琐。
  但是关于我和他的故事,大概是我谈论最利索的一次吧。
  来来回回,只有八个字:
  我告白了,我失败了。
  记得我当时满脸愁面的说,可我那情商二百五的老弟,却不近人情的来了一句:“不就告白失败嘛,瞧!我多简练,好不好!”还一脸得意!
  不懂爱的他居然还敢讽刺我!
  开始哀而不伤的我霎时泪水一涌而出,像是对那中间省略的细节委屈的哭诉,我真的就那么差劲吗?
  “告白失败”这一堂课具体形象的告诉我,你的勇气未必支撑得起最后的结局。
  后来我决定对告白的细节守口如瓶,否则,指不定被嘲笑成什么模样。
  今天的相遇,我并没有在脑海中排练过,相比意料之中,我反而更喜欢意外。
  可我眼中没有想象的惊恐,其实很怕,很怕再次遇见他,怕那好不容易被自己说服的情感又悄悄溜出来,在那辗转的夜,怕失眠的梦中都是他。
  他变了,他没变。
  第一次的相遇,就是他的一双眸,竟然让我承认了男生眼睛也远比女生眼睛更绚丽。仿佛盛满了整片星空,神韵中望不到遥远的边际,却清晰可见,年少时满腔的热血,不卑不亢,注视时,如同一碗深情的水,不溢而出。
  天空晴得透亮,万物皆空,只看见他。
  不变的是那一瞬间的感觉,和最开始没有差别,依旧是一见倾心,我想过,无论从前和他认不认识,往后的相见,都会躲不过吧。
  我最喜欢的作家独木舟曾说,千变万幻的是人心,纹丝不动的是命运。
  用在此时刚刚好。
  他一身黑色的球服,颈脖是一条适搭配的银黑项链,最显眼的是脚下的一双白球鞋,除了耐克的标志,还有明显手绘的“Y”。
  没有片刻迟疑,印入眼帘的就是从未蒙面的严灿兮。
  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觉得异常欢喜,一定是个很讨喜的女生。后来知道他是乔悟绅喜欢的人时,就觉得她一定是世界上最丑的女生。
  没有道理可寻。
  那个独特的“Y”就像是在明目张胆的大释炫耀他长达两年的爱情
  以往在我心中纯素青春的全白球鞋顿时形象全无。
  他的鞋子就是丑,我很明白为什么。
  在阳光下,他望着我,站在理我1/2的台阶上,然而,我却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只能用“悬殊”来形容。
  没有小说中的逆着光,他的神情,我看得一目了然。
  还是从前的一脸痞里痞气,像第一个得到糖的孩子,不会掩饰心中的喜悦,不懂适应生活的伪装,将得意展露无遗。
  抱歉,我用词不当。
  他见到我,应该不是喜悦吧,毕竟于他而言,我不是最钟意的那颗糖。
  可就是这股无所畏惧的模样,每一桢都吸引了我。
  很久以后,徐莫凡总结出一个恰当的词:
  迷人的混蛋!
  “他是你男朋友吗?”他像是聪明的看穿了结局,无论我们的关系是怎样,对他来说,都没有什么差别。
  在以后的交谈中,再说起相遇的情境,才知道在细微处,他的神色中有一丝忧凉闪过,那是此时年少心性的我不曾察觉的。
  他看着我一脸疑惑的将视线转向身后。
  “多宥。”这个声音在我的生命轨迹中再熟悉不过了,以至于今后的人生中都无人可代替。
  杭奕陌。
  他身着一身素净白色T-shirt,干净的剔透,天上的云就好像在为他配色,“林少尘让我帮你搬行李。”语气像是普通朋友,不想了解任何情状,极力撇清所有关系。
  在乔悟绅的冷笑下,我全然不知,在未来的时光中,这两个和我不想有关系的人,竟成了我一生不可否认的存在。
  我们站成一条线,和未来的时光相重叠,明白与昨天道谢,就是在体谅明天。
  也许我只是一个步履匆匆的行路人,在往来的风景中,巧若遇见了你们,不难忘,自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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