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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既死兮神以兮,魂魄毅兮为鬼雄。
————《九国·国殇》
江湖上能有几个先生“长风先生”“西楼先生”反正能让人人都称声“先生”的,肯定不是个只会花拳秀腿的卒。例如我今天要说的这位““””。他可是个人物,年少出名,舞的一手出神如画的断翼剑法,名字花俏,枪法可不含糊。干脆利落,招招致命。但人家出名,还真不因为这绝世无双的断翼剑法而是一只血雀。血雀嗜血,自小用人血养,快如闪电,羽如翼剑,比鹰还猛,比虎还凶,它极护主血性,一人一鸟差点打遍天下无敌手。
江湖就是这样,一旦出点风头便隐姓埋名,大隐于市,哪人多藏哪。也入乡俗跑去江南不知名的小镇做一方厨子,从此便再也不理俗事。他原以为自己的余生就该这样风平浪静了无风雨。却不曾想遇见当时同样风光正好的她……
和他不一样,她只是一个酒女,不会武不通文,她只是一个酒女。任她江湖险恶,乱世浮沉。她只管酿她的酒,不分心不理旁事于是顺理应当的小有成就。一不小心便名震江湖。人人称之为“醉九仙”不仅是因为她名字中带“九”更是因为她有九种响当当的家传酒,坐稳了这酒中魁首的名号。其中最有名气也是最烈的叫“七步倒”顾名思义,喝了这种酒七步之内必倒。
怎么看上他的呢,源于初见。她粉衣粉裙,还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被他的血雀吓的不敢说话,他去倒歉。她却忽的笑开了,附在他耳边轻念“身既死兮神以灵,毅魄归兮为鬼雄”“神以灵”他名字就叫沈以灵。她,猜到了……
沈以灵虽说走过江湖但早些年间是个富家公子,虽说后来落魄但那身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气质没坏,爱茶不喜酒。却生生为她饮了两杯“七步倒”结果当场倒头在地不说还昏睡了三天三夜。此后却更一发不可收拾了。叫他杀人如麻的血雀送花送草递情诗送珠宝,去某户人家房顶蹲了一夜只为偷几个柿子……
她却嘻弄着要滴酒不沾唇的他每日喝一杯“七步倒”,若当真喝上一百日便嫁给他。他犹豫了半晌欲言又止还是点了点头。此后每日午时三刻准时到她的酒坊然后又昏睡都次日午时。于是到第九十九日他已经能走上五步,也恰恰就是这第一百日他却是说什么也不去了。
她按耐不住跑去寻他。韶华女子,面若桃花,不知道有多少人愿为她侧目。他,凭什么不来!她赶到时他正于一位叫段布衣的酒店掌柜谈笑云生。她不管,她不管杏目怒容问他。
“你怎么不来?”
她被自己的话吓了一跳,她凭什么质问他。她有什么资格……
他隐了自己的笑,正色道“之前那九十九日是证明我对你乃真情绝非儿戏,而最后的一日是证明,证明我的尊严“
是啊,他那么骄傲的一个人却抛下一切低眉顺眼千般讨好去追求她。她还提出怎么过份的要求。何时,她竟变的如此贪心了……
一时间场面尴尬,那个段布衣倒是个识脸色的,赶紧出来打圆场。
“程九泉小姐不如让我替他喝了吧”
她这才注意到这个段布衣十多岁的样子,脸还没张开。眉清目秀,偏偏生了一副桃花眼一笑起来就让人招架不住。此刻一脸认真的样子,反而有些好笑。神使鬼差,她竟同意了。既使她不相信他能撑得了一步。
她,是想嫁给他的吧……
她稳了稳微颤的手,为自家准夫婿盏了一杯酒。碧绿色的酒液他一饮而尽,自打记事以来就在没哭过的竟生生落了几滴泪。
她便嫁给他,关了酒坊和他一起入了段布衣的客栈,一个烧饭一个酿酒过着愿做鸳鸯不羡仙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