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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室里,叶明瞻蒙头盖脑裹在薄被里。
靳风走到床边,隔着被子掐住他的脑袋,“起床,今天的节目是洞里萨湖。”
被子底下一阵呻吟。
“十点半了,我租的船是下午一点的。”
被子底下一阵嘟哝。
“什么?”靳风松开他的脑袋,拉着被子。
“别拉!我怕光。”叶明瞻把被子裹的更紧了。
“你是吸血鬼吗?”
“我起不来……头疼……”
“起来,我们去吃你朝思暮想的土鸡米线,然后去湖边。”
“我想吐……”
“现在还想吐?”靳风担心起来,这小子不会酒精中毒吧?
“我吃点米线就不想吐了。”
靳风一把扯下被子甩到床下。
叶明瞻抓过枕头盖在脸上,“我想吃米线,土鸡汤……”
“那就起来去吃啊!”
“我起不来,你去买回来。”
“叶明瞻!”
“求你了。”声音沙哑,语调可怜巴巴。
靳风叹了口气,“你头很疼吗?”
“躺在床上吃碗米线就不疼了。”枕头底下传出半死不活的声音。
靳风哭笑不得,扯着枕头想看看这没脸没皮的家伙现在什么表情。
叶明瞻两手把枕头死死捂在自己脸上,一咕噜滚到床那边去了。
靳风拿他没辙,“好吧,我去买。”
“要老市场旁边那家的。经过我的专业鉴定,那家的最好吃。”
“你还能再不要脸一点吗?”
“快去买!你跟人家约的不是一点吗?再磨蹭我们就赶不上船了。”
“所以你起来,我们一起……”
“去买,去买!”
“好,我去买。”靳风掐了下叶明瞻的脑袋,笑着朝门口走去。
听见客厅那边传来锁门的声音,叶明瞻立刻甩开枕头跳下床,冲进浴室。
他用光速刷牙洗脸,找出干净的T恤、热裤套上,然后打开柜子拉出旅行箱。
他从旅行箱内袋拿出装玄魄的灵瓶,看也没看就揣进裤兜里,接着就开始收拾行李。
说是收拾行李,其实不过就是拿个束口袋把自己的假护照和够买大巴票、机票的钱塞进去而已。
把束口袋背到肩上时,他无意间瞟了眼洗脸台上方的镜子。
镜子里的脸因为宿醉有些浮肿,眉心间还有道细细的伤口。
什么时候划的?他完全没印象。竟然不偏不倚划这儿了,跟开天眼似的。他用手揉了揉这口子,苦笑一下。
镜子里的脸也回他一个苦笑。
他看出这苦笑背后除了对自己醉酒断片的无耐,还藏着撒谎骗人的愧疚。
他骗了靳风,不敢跟靳风四目相对,所以刚才一直拿被子、枕头捂着自己的脸。
他现在头疼的要死,胃也隐隐作痛,根本不想吃东西。别说吃,光是提到吃的,他就想吐。
他让靳风去买他一点也不想吃的米线,只不过是因为那家店离这儿远。就算靳风坐嘟嘟车去,来回也将近一小时。而他从这里到大巴车站,即便走路也只要十五分钟。
等靳风带着米线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开往金边的大巴上了。
先去金边,再从金边坐飞机回昆明——这就是他的回家计划。
早该回去了,却一直拖到现在……
逃出47号监测站后,他们先偷越边境去了蒙古国,然后一路辗转经俄罗斯、韩国、菲律宾,来到柬埔寨。
兜圈子的目的是避开四艺研究会的追铺,顺便检验假护照的可靠性和靳风的社会适应能力。
两个多月了,假护照用起来比真护照还好使,靳组长的适应能力就更不用说了。
靳风何止会用自动售票机,这个从出生到现在几乎都在蹲大牢的家伙,简直就像个一年到头满世界跑的老油条商务精英!
叶明瞻还在用蹩脚的英语加手势跟人家比划的时候,他早用他的伦敦腔把房间、饭菜、机票、门票……统统搞定了。
按叶明瞻原来的计划,是准备陪他一年半载,等他能“独立生活”了再走。现在一瞧,当初把他送到蒙古国边境就绰绰有余了,这两个月纯属浪费时间。
早该回去向宫岳请罪了。
靳风跑了,玄魄丢了,特勤队员损兵折将,玉露蟾、归墟水母一命呜呼,还毁了两台超声波诱导仪,夷则湖、玄武窟都被搞得乌烟瘴气……这一桩桩一件件,也不知道宫岳气成什么样了?
只要宫岳能消气,什么惩罚叶明瞻都愿意承受,哪怕要他代替靳风去关在地下资料库里也行。
话是这么说,可要面对宫岳的怒火,对叶明瞻来说终归是件需要勇气的事。否则,他也不用磨磨蹭蹭拖到现在才回去了。
每次想到宫岳不管不顾用激光炮打他们,叶明瞻就心如刀割。
他帮靳风逃跑是不对。他知道宫岳生气。站在宫岳的立场看,放跑靳风可以说是罪大恶极的行为。
就算他“罪大恶极”,宫岳就忍心用激光炮来对付他了?
宫岳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是抚养他长大,照顾了他二十几年的相依为命的至亲啊!
想到这儿,叶明瞻眼眶发热,鼻子泛酸。
盯着镜子里那张连苦笑都已经挤不出来的脸看了几秒钟,他摇摇头出了浴室。
走客厅,他从茶几抽屉里拿出酒店提供的信签和笔,坐在沙发上开始写便条:
我回家了。你自由自在过你想要的日子去吧。千万别回国,也别……
一阵钥匙插进锁眼的声音从门那边传来。
靳风又回来了?!这家伙忘带钱包了吗?叶明瞻飞快扯下肩上的束口袋,和纸笔一起扔进抽屉里,然后跳起来朝门口冲去。
门从外面被推开的同时,叶明瞻也抓住门把手往里一拉。
他看也没看,边开门边问:“忘带钱包了吗?你这家伙怎么……”话没说完,他就感到左胸一阵刺痛。
他低头一瞧,一把外形酷似月牙的钩刃刀剜进了自己的胸口。
血正从刀刃中间的放血槽里喷出来,染红了他三分钟前才胡乱套上的印有吴哥窟图案的白T恤,也染红了握着刀的手指。
顺着血淋淋的手指往上看,骨节粗大的手腕,肌肉隆起的胳膊,强壮的肩膀和青筋暴突的脖颈,然后,是迟峻兴奋异常的脸。
迟峻!?
这家伙怎么会在这儿?他不是应该被宫岳关起来了吗?他上唇蓄了道标致的小胡子,可叶明瞻还是能清楚地看到隐藏在胡子底下的缝针痕迹。这痕迹,纵向剖开他的嘴唇,一直延伸到鼻孔下……
叶明瞻心念闪动间,迟峻朝他咧嘴一笑。
“蜜月结束了。”说完,迟峻用力往左一划,恶狠狠抽出了钩刃刀。
刀子离开身体的瞬间,叶明瞻的胸口反而像是被捅进了一根烧红的电钻。他觉得喘不上气,于是拼命呼吸。但这么做只是让疼痛加剧,丝毫没有缓解窒息感。
我的肺泡好像都叫那“烧红的钻头”烙焦了,再也没法吸收氧气了——他正这么想着,突然咳了一下,嘴里就尝到了血的甜腥。
他两腿一软,倒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