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我庆幸,他因为信任我,使我成为他内心秘密的第一个知情者。他是一个喜欢男孩的男孩,那些年当我在寂寞而伤感地想念着他的时候,他也同样,甚至更为艰苦卓绝地,想念着另一个无法企及的人。我们明明都会料到事情的结局,却要走一段很远的行程去探索它的意义,我们的路途,不过是在毫无意义的上演一个闹剧的圆。.我却要花一生的精力去忘记,去与想念与希望斗争;事情从来都不公平,我在玩一场必输的赌局,赔上一生的情动。
“阿庭,明天我生日,你能来么?”只见一副快要哭的嘴脸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行哦,我媳妇过生日我能不去吗,对吧?”
“你…”只见那人脸变得红红的,急忙说到:
“什么嘛(*/︶\*)你要是再这么叫我我就不理你了”
“别别,我开玩笑呢,走,我带你去一家新开的奶茶店,听别人说味道很好?”
“好吖,我要香草的,蓝莓的也可以,原味的也还行,要不然都要了,我有选择恐惧症(?°3°?)”
“就你独特,唉,谁让你遇到了我呢,等你以后要是选择恐惧症又犯了的话就都买,到了穷了的时候我就养你行不?”
“当然好吖,有人专门给我付钱多好了?以后等我有钱了,我就专门开一家奶茶店,专门找你当员工,那样子,不仅挣钱,还不要发工资,嘿嘿我聪明不?”
说罢,手便环上了那人的脖子,头靠在那人的肩头,朝街边的奶茶店走去
——华丽分割线——
“阿庭,在这呢,过来呀。”只见马路对面的男生向自己招手,很模糊。自己竟然不由自主的走向他,“恩,我来了”他忘记了看红绿灯,这时候有一辆小型别克对着自己冲过来,瞳孔放大又放大。沈学庭出了车祸,他的父母带着他去国外寻找最好的医生帮他治疗,并给他改了名字‘沈苛’。车祸的现场留下了一摊血迹和一袋他自己自制的奶茶粉。沈苛自那时起,便失忆了。在沈苛的记忆中对自己的童年已经毫无映像了,只记得在他小的时候,他最喜欢一个人,那个人是谁,他不记得了,只知道记忆中的他,是个男孩子,很爱笑,爱喝奶茶,而自己喜欢摸他额前蓬蓬的刘海。
方槲呢,在那天正想和沈苛说他即将要搬走的事情,但因为沈苛出了车祸这件事和方槲家也有关系,到了现在也没有搬走。方槲相信,等沈苛恢复了一定会回来找他的,但是沈苛的父母却没有对沈苛说关于方槲得一点事情,因此,他们断了联系。
“阿庭,过来吖,我在这呢”
“你是谁?快出来,你想干什么?”置身于黑暗中的沈苛如同被捂上耳朵的蝙蝠,不能自由行动。只见眼前突然冲出一辆轿车“啊!”
沈苛猛的坐起,发现自己流了好多汗,并骂到:“woc,老子怎么又做这个破梦了,从十岁开始,到现在,还不结束,倒了八辈子血霉了,哎,那个在梦中的男孩子到底是谁啊?还有,为什么他要叫我阿庭?他想什么样子啊?啧,会不会和我一样也是一个帅小伙?哈哈,,,,”正在胡思乱叫的沈苛此时瞅了瞅闹钟,心中大骂:woc都特么七点了,还睡,他grandma的,今天还是新生报名的时间呢,我作为学生会会长可千万不能迟到啊。想到这儿,就立马穿上衣服裤子连早饭都没吃便冲下楼梯。
此时的方槲正坐在公交车中享受着自己的美味早餐,怀着憧憬的心情向着自己的大学之路驶去。
沈苛大汗淋漓地,终于赶上了车,第一个冲上车里占位置,后面的大妈在嘀嘀咕咕着“现在什么世道啊,坐个车还这么抢位置,真没有礼貌。”沈苛全程无视那个妇女的声音,找到了一个空座位,旁边的就是正在吃早餐的方槲。沈苛刚入座,便发现了旁边的方槲,他们俩对视了三秒之后,方槲的脸立马红了起来,像苹果一样红扑扑的,他斜过脸去。
沈苛一张坏坏的笑脸,连两道浓浓的眉毛也泛起柔柔的涟漪,好像一直都带着笑意,弯弯的,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白皙的皮肤衬托着淡淡桃红色的嘴唇,俊美突出的五官,完美的脸型,特别是左耳闪着炫目光亮的钻石耳钉,给他的阳光帅气中加入了一丝不羁……
沈苛见到此状,眯着眼睛笑道:“哟,怎么?看到帅哥脸红了?”
方槲红着脸道:“哪有!因为我看你长得像我一个朋友,要不要交个朋友?”
沈苛又笑着说:“嘿嘿,想认识帅哥直说呗,你的理由太牵强了,说实话,整个学校也找不出比我还要帅的了”(某人正在疯狂自恋中)
“学校?你在哪里上学啊?”
“D大”
方槲一脸惊讶:“这么巧啊?我也是的,我是新生,今天来报道的哟”
“你是新人?那我还算得上是你的学长咯!你好,我叫沈苛,是学生会会长”
“沈苛。嗯⊙?⊙!我记住了,学长好!我叫方槲,方圆百里的方,木角斗的槲以后请多多关照(*?????*)?”
“噗哈哈哈,你的名字介绍的好有趣”(某人正在狂笑中)
“学长别闹,我可是堂堂七尺男儿,怎么能用有趣来形容我的名字呢”
“七尺?你有七尺吗?”(某人又在狂笑中)
“怎么没有,我可是1.78米!”
“你真的假的?我不信。哈哈哈”
“学长你再这样说下去我可就生气了”(一脸严肃)
“咳咳,好啦,我开玩笑呢。这么快就到站了啊!好了,一起走吧?”
“不了不了,我还要买一些生活用品呢,学长先走吧,回头我再回去。”
“那好吧,就这样吧,那我先走咯,回见”说罢沈苛摸了摸方槲额前的头发不舍的下了车。渐渐的离开了方槲的视线……
过了一会,方槲陷入沉思:不可能是他的,一定不是。他早就在十年前搬走了啊,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那个人他叫沈学庭,而学长叫作沈苛,只不过碰巧都姓沈罢了。但是又为什么说话的语气和动作都和小时候一样呢?如果真的是他的话,为什么十年中都不曾来看过他一眼?不是的,方槲,一定不是他!
此时已经下了车的沈苛也在想:为什么我见到他会有一种莫名的亲和感?总感觉认识他,但又为什么记不起来了呢?算了,不多想了,亲切就亲切呗,谁让老子人缘好长得又帅呢,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