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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是个孤儿,莫名其妙成了个穿书人。
还是本烂书烂配角。
就一本玛丽苏,我是同名同姓的炮灰女配蛮横大小姐,为了衬托
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女主的一个存在。
既来之则安之,我也没那些离谱的穿书小说的主人公离谱。
在哪都是活着,换个世界又何妨。
我的前期生活十分平静美好,家里有矿,家中独女,父母宠爱,家庭和谐美满,很难想象原著中那脑子被门夹过的炮灰女配怎么那么能作。
如果这一切在忽略掉男主家别墅在我家别墅隔壁这件事,我一定能在这里体验一个更加快乐的童年。
原著中,男主顾轩朝,妥妥的校草,学习好,长得帅,老师爱,大人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对女主一见钟情,对女配不搭不理,深情专一。
住在他家隔壁的恶毒女二,从小就屁颠屁颠地跟在他后面跑,他睬都不睬一下。
既然我成了这个恶毒女二,小说又没系统又没什么离谱任务,我自然是该怎么生活怎么生活。
跟在天之骄子男主后面跑这种事,除非我死了,让他带着我的骨灰自己一个人跑,否则那是不可能的。
但就我在这生活了十六年的经验来看,顾轩朝脑子也被门夹过。
我们两家是世交,又是邻居,串门的次数多不胜数。我向来是个不是个热情的性子,见人也只是礼貌地打个招呼,然后没话题聊就尬着吧。
比我大一岁的顾轩朝则跳脱得像个二百五。我做题,他指着一个数字跟我扒拉半天;我练英语,他唱流行段子;我弹钢琴,他趴旁边睡觉,睡醒后又吧啦个没完。
我:……
小说里那个无所不能,勤奋用功的天之骄子呢?无所不能他是做到了,毕竟带着男主光环,但勤奋用功……阁下不配。
十六年一晃而过,我小说宿命般的和顾轩朝依旧在同一所高中。
我带着努力的成果,他带着天赐的智商,我们还是被分在同一个班级。
衡城一中,今日开学。
我刚下了家里的保姆车,就看到了同样到达学校报道的顾轩朝。
“宁大小姐,早啊!”顾轩朝生着一张清冷的俊脸,长着一张贱嘴,一开口就是众多少女幻想破灭的时候。
“早。”
我往校内走去,顾轩朝就在身后不紧不慢地跟着。
刚到班里,周扬就鬼哭狼嚎了。
“朝哥,您可算来了!我都快无聊死了!……诶,洛姐也来了。”
“嗯。”我点头,目光随意地在班里找个座位。
“洛姐!这边这边!”周扬喊我,兴奋地朝我招手。
顾轩朝已经甩包坐下,周扬招呼我坐的位置就是顾轩朝的同桌。
我们几个一起长大的,从小到大,都是同校同班,周扬固定坐我前桌,顾轩朝固定是我同桌。
我:……
别,高中了,你俩放过我。
我正准备转身,就听顾轩朝拖着声音说:“宁大小姐这么嫌弃做我同桌啊?”
……
是个聪明人,我还真挺嫌弃的。
下一秒,顾轩朝似乎拿捏住我的死穴——
“周扬,回去跟各位叔叔阿姨如实报告。”
“朝哥,你别祸水东引啊!”周扬欲哭无泪。
我们三家的孩子里,就我一个女孩,各家家长都不要命地往死里宠我,对着自家儿子千叮咛万嘱咐,要保护好我。
我今日不坐他俩夹角的位置,今晚回去那些老母亲得把我吊起来仔细查看有没有被其他人伤到。
但我不在怕的,原小说里,女主夏初然就是在高中后出现的,那才是顾轩朝的命定同桌。
棒打鸳鸯?
不,社会主义三好青年不做这事。
高中了,被顾轩朝这东西烦了十六年,我该作为一个旁观者看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