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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公孙大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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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笃笃笃...
  莫秸刚回家坐下,就听到有人敲门。
  嗯?
  我刚搬进来,会是谁呢?
  房东?
  莫秸想不到其他人。
  自己今天刚交了租金,但没有立契和写字据,难不成这厮想反悔?
  都这个点了,我可以不依。
  莫秸行至门前,看到门缝后有火光,猜测应是提着灯笼,“谁啊?”
  “隔壁邻居。”
  “你有事吗?”
  “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认识一下。”
  男人说得很诚恳。
  莫秸回想刚才所见,觉得他带着一对女儿,应该不是什么坏人,再者夏父来前曾言,说昌明坊治安良好,几乎没有偷鸡摸狗之人。
  既然是邻居,还要住上几天,没必要太高冷,见见就见见。
  吱呀一声,房门打开。
  “你好...”
  “你...真是王太乐?”
  “什么?您认错了吧?”
  莫秸见此人套近乎,心里顿时警惕起来,担心对方是个骗子。
  什么王太岳?哥们只知道王太利。
  男人闻言一愣,当即把灯笼往上提了提。
  火光把他照得更清楚,莫秸看此人的面容神态,似乎与孟浩然相差无几,估计也已四十出头。
  “您不记得了吗?我,李谟,十多年前您来教坊指导,咱们还讨论过吹奏...”
  “不是,我真不认识...”
  莫秸心说你丫继续编,哥们十多年前就不在这,即便是这具身体的原主,十多年前不才几岁吗?还能和你讨论吹奏?
  等等,十多年前,莫非王维?
  可是,他不叫王太岳,难道有别名?
  李谟见莫秸这表情,当即喃喃说道:“难道真认错了?可这也太像了...”
  “等等,这位郎君,你口中的王太岳,有别的名字吗?”
  “看来你真不是,太乐是官职不是人名,阁下与太乐丞王摩诘很像,适才认错请见谅。”
  “啊?哈哈...”
  莫秸想到自己孤陋寡闻,忍不住自嘲笑了起来,并说道:“原来郎君是说王维,这就难怪你认错了,我和他确实很相似,不过王兄肤色要白,也比我略矮一点。”
  “阁下竟认识他?好像还是朋友?”
  “对啊,我们今年才相识。”
  “王太乐精通音律,我们只一面之缘,但印象十分深刻,听说他过得不如意,几年前发妻也离世了,不知现在近况怎样?”
  李谟一边说一边回忆,听得出对王维很敬重。
  莫秸遂宽慰道:“王兄已然振作,夏天我们小聚之后,他就去洛阳干谒公卿,应该会重新出仕。”
  “那真可喜可贺,他的才学就该做官...”
  李谟还没感慨完毕,隔壁就传来女儿的呼声,“阿耶,吃饭了!”
  “就来。”
  李谟扭头回了一嘴,跟着对莫秸发出邀请,“今日除夕守岁,家里做了一桌饭,我们也算有缘,小郎君若不嫌弃,一起过去吃杯酒?”
  “这...不合适吧?”
  莫秸觉得有点突兀,李谟却极为热情相劝,“你与王乐丞长得像,居然还是知己好友,一起去吃酒聊聊他近况,顺便给你介绍一个新朋友。”
  “新朋友?”
  “对啊,保证你不虚此行,走吧。”
  李谟言罢转身晃了晃灯笼,并对着隔壁门口女儿嘱咐:“兰儿先回去,阿耶马上就来,多加一双碗筷。”
  莫秸此时有些呆。
  李谟因为王维缘故,请自己喝酒说得过去,但给自己介绍新朋友?他家除了两个女儿,估计就是他老婆了吧?
  这厮不会看上我,要把女儿嫁给我?
  记得那两姑娘一大一小,大的看背影也就十三十四岁。
  她还没成年啊,老登!
  “我觉得还是...”
  “别客气,我都不客气的,快快锁门。”
  “这...”
  莫秸架不住李谟热情,鬼使神差锁门跟着去了隔壁。
  稍后进入前堂,果然是一大两小三个女人。
  年长的妇人云鬓高盘,看上去与李谟年龄相仿,她虽然此时脸有风霜,但看得出年轻时是个美人。
  高个丫头相貌俏丽,之前对自己笑那位姑娘,五官虽然也比较端正,但长相随爹相对逊色,两人都好奇盯着自己。
  好家伙,这就是新朋友?老李真就上门捉婿?
  这顿饭,还能吃?
  莫秸正想开口告辞,那妇人率先对李谟发问:“李四,这位小郎君是...”
  “你可能不知道,他与王太乐有八分像,而且两人还是朋友,又凑巧住在你家隔壁,故而请来吃个便饭,休怪我自作主张。”
  “王摩诘的朋友?”
  妇人闻言一愣,当即爽朗指着北面主位,说道:“那你必非常人,小郎君请上座。”
  “不是,这不合适...”
  莫秸急着谦让,没注意到两人的对话,其实并不是夫妻。
  李谟与莫秸拉扯谦让,那妇人即在旁好奇问道:“李四,这小郎君怎么称呼?”
  “对对对,小郎君没听过我,一定听过她的大名,此娘子乃公孙昔,也可称公孙大娘,她舞剑器,天下无双。”
  “公孙大娘?”
  莫秸咽了咽口水,心说这名我真听过,她是比李谟要出名。
  “小郎君休听李四乱语,他吹神笛才是举世无双。”
  “呃...”
  “对了,还没请教...”
  李谟此时主动追问,莫秸即摆出叉手礼姿势,礼曰:“在下姓莫,名秸,秸秆的秸,字维之,现隐居终南山。”
  “终南山莫秸?”
  “您知道我?”
  莫秸看到李谟夸张的表情,情不自禁回了一句。
  我没听过你,你却知道我?是你会说话?还是真知道?
  就在这时,李谟捻着山羊须,吟道:“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
  “原来...”
  “哈哈。”
  见莫秸恍然大悟,李谟旋即与公孙昔笑道:“此诗名动长安已久,众人皆以为是个老翁,谁料是个俊俏郎君?”
  “我就说必非常人,郎君快快上座。”
  公孙昔也来相请,莫秸再三推让不过,只得落座北面上席。
  紧接着,李谟坐东侧作陪,两个姑娘西侧落座,公孙昔作为屋主,最后在南席入座。
  经过一番寒暄了解,原来公孙昔、李谟并非夫妻,而是都在教坊做事的同事。
  十四岁的姑娘唤作李倩,是跟着公孙昔学舞剑的侄女,另一个十一岁的女孩李兰,则是李谟的小女儿,年前跟随亲戚从家乡来寻父。
  每年过年期间,教坊人员都有演出任务,要等到上元节表演结束,才可以请教回家乡,亦或者去他处游历。
  李兰就是来陪李谟过年,顺便在长安游玩长长见识,年后再一起返回家乡。
  李谟孤身一人,在长安并没有买房租房,平时都与教坊的同伴,集中住在官府分配的地方,李兰跟着多有不便,就让她寄住在好友公孙昔家,他一有空就来看女儿。
  明天元正。
  玄宗要在宫里大宴群臣,李谟因有演出没法陪女儿,就提前一天来此团年。
  公孙昔、李谟各作了介绍,同时把目光落到莫秸身上。
  “传闻先生隐居南山,怎有暇到长安来游玩,而且还在昌明坊租房?”
  “我在山上无事,便来长安买些粮菜种子,另外还...”
  眼前两人都是名人,莫秸回应时就没遮遮掩掩,主动向李谟透露自己欠了人情,想用菜谱挣几个快钱。
  言罢,公孙昔不置可否,李谟却否了他想法。
  “长安好点的酒楼,一个人铆足劲吃一顿,最多也不过两三百钱,先生想售卖自创的菜肴,即便做得很有特色,估计也卖不出好价钱...”
  “我也不要多,能有几贯也行...”
  莫秸仍然不甘心,李谟则继续补充:“几贯也不易,寻常酒楼哪里舍得?不过...算了,今夜我们先过元正,过两日你先做一顿尝尝,如果味道真的很独特,我就帮你推荐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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