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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遇到他了,今天,是真的遇到他,他出去买菜。我遇到了。可能我和他的缘分才刚刚开始吧。我和朋友从广大回家,走菜市场遇到他的。我当时笑嘻嘻的,看到他后整个人都僵了。可能是真的喜欢吧。光是看他的背影都害羞。不过出了菜市场的那个门就没看见他了,他走小路。
我走的大路,所以我一路小跑。刚刚好,他到楼下了。我看着他,不敢出太大的声音。他就像猎物一样,被他发现必死无疑。他进门了。我没忍住,在门快关上的时候喊了他的名字,然后跑了。可能是下意识动作吧。脑袋快炸了,心也好像快要跳出来了。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但是我很开心。我终于不再是,除了知道他在哪儿,就再也遇不到他了。昨天我已经遇见过他一次了。在档口那边。我坐在车上。因为要去学游泳,而开车的叔叔有点事情。就先去了档口那边。于是就遇见了。后来才恍然大悟,原来可以不用刻意的去他去过的地方万一遇见他了然后好像假装偶遇他那样。只要在街上瞎逛就能遇见他。他其实就是这么好遇见。
喊了他过后,莫名其妙的想哭,可能会觉得,这个我朝思暮想想了一个学期的人。我终于看到了。而且他过得很好,还是那个我特别特别喜欢的他。于是,满脑子都是他。我就和朋友说,诶要不我没事就来蹲点吧,说不定能遇见他。朋友白了我一眼。她说,是不是觉得很开心,连续两天遇到他。我说对呀对呀。
我不敢说我可以喜欢他一辈子,但是我敢确定,这几年我是很难在喜欢上别人了的。
我有说过他很相信上帝吧。我也很相信。因为曾经我说过,如果广州下雪我和他就会在一起。但是真的,16年的广州下雪了。所以我相信上帝。但是我和他不会在一起的。或许是他足够花心的原因吧。我宁可我和他之间只有快乐的友谊。也不希望我和他之间掺和着别的感情。
不是都说,太喜欢一个人是没办法做朋友吗?因为多一秒都是想拥有。我不这么认为,他本就不是我的。我就算想拥有,他也不是我的。与其做短的不要不要的恋人,还不如做长久的朋友。
有很多人问我,他和这么多人在一起了。你受得了?其实根本没有什么受不受得了的。毕竟他不喜欢你。不会体会你的感受。不会想到你的感受。不是吗?
他呀,被她们说是人渣。但在我的眼里他却美好的一塌糊涂。
我喜欢他呀。就算我的朋友们叫我放弃,并且告诉我,喜欢他没用。但是我还是喜欢。
我现在上初中,在我们班上有个这么件事发生。就是我们班一个成绩好的女生喜欢上了一个成绩不好的男生。而那个男的就说,我有什么值得你喜欢的,成绩也不好。在我看来我就觉得特别的讽刺。因为给我的感觉就是,那个男的觉得,那个女的喜欢他,是他的错。而赖睦东给我的感觉就是,我喜欢他是我的错。是我打扰了他。可能这就是区别吧。
但是,他呀,在我的眼里美好的一塌糊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