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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萧瑟,我骑着一辆二手电瓶车奔跑在繁华都市,明城,这个灯红酒绿,处处充斥着诱惑的城市,空气中弥漫着紫醉金迷的味道,糜烂颓废的现实使我这颗一直以来欣欣向荣的心难免落寞。看着街道两旁奢华无比的娱乐场所,酒店,商贸区,什么时候我也能够随意出入这样的场合,衣着光鲜,气质昂扬。
我不是什么圣人,也需要虚荣心的承托,来到这个城市快三年了,没和任何人谈过什么朋友,唯独那朵纯白的花儿,由始至终未能忘记。
今天的天,灰蒙蒙的,云层里飘着一缕雾气,一辆红色宝马撞向了我的电瓶车,电光火石间,正要破口大骂时,抬头看见了,想见又不想见,熟悉又陌生的面孔,夏花。
她变了,变得成熟动人了,用一句诗来形容便是,淡妆浓抹总相宜。穿着一身看不懂,买不起的牌子,这样光彩明媚的夏花还是我当初认识的那个天真浪漫的小女人吗?
我看不明白她再次见到我时的眼神:惊诧、难过、还是欣喜?而我,百味交杂;
她第一句话是问我最近过得怎么样,我没有答,她告诉我她过得不好,我心咯噔一下,她说她现在的老公比她大整整二十二岁,生活虽然富裕,却未曾感到丝毫幸福。嘴里差一点,就说出了跟我走这样的傻话,我忍住了,沉默了,我知道自己已经没有那个资格了。
她对我的哭诉中,频频的三个字反复出现:对不起。这三个字对我来说,已经无足轻重了。那天,我没有表露出任何情绪,强装漠然地骑着电瓶车离开了那个空气中还存有她味道的街道。
回到自己的蜗居,身边,却只剩下了虎子。
我并没有和虎子说我今天碰到夏花的事情,因为,我想遗忘,除了遗忘,别无选择。
一个月过去了,她也没再和我联系,我以为这样平淡的生活会一直持续下去。刚好上周我被领导升成了副厂长,侥幸因为一次订单,给厂子带来了可观的利益,也让厂子免遭了重大损失,才这么快被提拔上。工资也翻了好几番,也有打算在明城按揭一套房子,稳定下来。
一日复一日,一年又一年,时间如沙漏,越想抓紧,溜的越快。转眼又一个三年过去了,我已经成为一家有限公司的董事,三年前的那个厂子也被我收购旗下,日益壮大,才有了今天的成就。
三十而立的我仍孑然一身,虽然身边也有许多人给我介绍年轻貌美的女人,但我内心一直存储的那抹清纯,挥之不去。我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如何,或许生儿育女,或许在地球的另一边,我与她之间的沟壑早已经是无法跨越的尽头两端。
三年前的十二月一号,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我们约在一间高档咖啡馆,她侧着脸坐在靠窗的一处角落,正好阳光泻下,如瀑的黑发被金光照的闪闪发亮,如花的面容美得不可方物。她淡然地告诉我她要与她的老公去美国,可能不会再回明城了,我没有追问为什么,我知道,即使想留,未必留得住。能看到她安好,已经是上天对我最大的慈悲了。
那天,我看着她离去的倩影,仿佛自己的一颗心正在渐行渐远,不再属于自己。
第二天我踌躇了半天,还是去了机场,我站在远远的角落里,看见她正和一个西装革履,略微苍老的男人一起,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的老公,年龄的巨大差异让他们看起来是那么不般配,我却没有勇气迈出去,想说的话卡在了喉咙,发不出声来。
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与另一个男人远走他国,多年来压抑在内心的伤痛在今夜一并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