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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娜不是我的本名,我的名字寄托着父母的殷切期望,过于真实,不适应这个五光十色的大城市,加上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起一个英文名字,突出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气质,我也为了融入集体,面试时问我的英文名字,取了个美国女明星名字的一部分。你问我是不是她的粉丝?hellno!因为她睡了我男神,我觉得我是个斯德哥尔摩患者。大学毕业之后,进入一家策划宣传的公司,刚进去应该是做一些打杂的事情,比如,帮助前辈搜集、整理,撰写文章,发挥的是扩展思路,随时被拿掉的文案工作。
来到公司报道的第一天,我顿时觉得自己是个例外。我的师兄师姐们告诉我,白领的穿着要求是不能过于暴漏,正装是最保险的,所以我就是一身深黑色的西装加上粗跟鞋。办公室里的却是8厘米铆钉红底鱼嘴鞋,紧身低胸连衣裙。满脑子问号的我以为自己走错地方,说声抱歉离开时,招聘时的那位阿姨拦住我:“琳娜,你来了。”拍拍手,向大家介绍我,安排我进E组,那位阿姨是Taylor,我的组长是Coco,E组共有五人,过程简短,马上开会。
文案组的全体到齐,我坐在最后,会议厅向前墙壁上挂着一个硕大的电子屏。今天是周一,例行把这周接下的case分析分配,有难度的同时收入高的案子当然是交给全明星阵容的A组,我在的E组应该是菜鸟豆丁的组合,为什么?看衣服就知道了。客户是我们的上帝,不管是什么稀奇古怪的案子都要满足,我的职场生活也就开始了。
分给E组的案子是知识产权保护,我的任务就是搜集现实事例证明保护论证知识产权是有益的。干劲满满的我马上投入工作,希望一鸣惊人,毕竟绩效工资和工作成果挂钩,有了成绩当然荷包满满。有了钱,哼哼。不过,回到现实,我该怎么寻找知识产权受侵害的实力呢?苦思冥想之际,看见茶水间摆着一瓶人参茶,灵光一现。中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肯定问题不少,小时候看的《大宅门》,当家人配药的时候都是被锁起来,就是为了配方不外泄药方,配方,秘方这些不都知识产权嘛。外出,挂上牌子,我来到本地有名的中医药企业,一番软磨硬泡之后终于采访到一个中级干部。
这个企业确实面临着知识产权侵害问题。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从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进行,法律法规主要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中药品种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但是却与国际公认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不接轨,成为中药以药品身份打入国际药品市场的一大障碍。原本一些有价值的方子流失,同质化的产品出现使利润减少,这家企业却较少选择申请专利,中药专利申请审查周期长,即使已经申请专利仍可能面临侵权问题,原因是中药大都是复方,几十种物质混合在一起,加工处理时还可能发生复杂的化学反映,在制成中药后,即便采用最先进的仪器也很难分析出它的原始配方和生产工艺,很难两者比较,也就无法证明他人是否侵权。在申请过程中。要公开自己的发明,被剽窃的风险很大。加上现在执行法律疲软,力度小,所以很少以来申请专利来保护自身权利。
收集到这些材料,我很是兴奋,搜集到来龙去脉,用文字加以改进精炼,突然觉得集记者、编辑、作家几种角色于一身。经过一夜的编排和整理,把最终稿发到Coco的邮箱,洗漱完毕,带着满意的劳累睡去了,琳娜小姐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