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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高云飞,是江海大学大四的学生。今天是我这段时间最高兴的日子,因为即将大学毕业的我拿到了一家著名企业的Offer,而且薪水比其他同学要高出很多,不得不说我现在有点嘚瑟了,这不刚从学校坐大巴回到县城老家的我就脱离了知识分子的形象,脱掉上衣光着膀子走在汽车站到家里的路上,还一路走一路吹着口哨。沿途还碰到了几个熟人,也是一个口哨配上一个微笑算是打了声招呼,也不论礼貌不礼貌。
我爸在我老家这个小县城里经营着一家不大不小的棺材店,没错,就是给死人用的那种棺材。原本我爸想让我接班将这个棺材生意继续经营下去,没想到自从ZF要求禁止土葬之后这棺材生意就一年不如一年了,后来还说卖棺材犯法现在我爸就估摸着要关门了,这也就是为什么他没再坚持让我接这个生意的原因。
我们这个县城被一条河一分为二,我家住在河以北,也就是城北。经过一个超市向左拐过河桥,沿着桥对着的那条大路再走十几分钟左右就是我家。城北这边比城南落后,我家里那一片都属于郊区,还没有发展起来。我边走边看着零零散散的一些建筑物觉得这县城实在是太小了,因为我现在可是雄心万丈,觉得要出去闯一闯肯定能闯出个名堂出来。正行走间,我突然听到一声笑声,一个脏兮兮的老头正坐在路边上对着我打哈哈。
这老头平时疯疯癫癫的,走路说话都没个正经样,好像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甚至连年龄都不知道。据说很多年以前疯老头就在这个县城了,我从小到大都能看得到他,小时候还跟着一群小伙伴们追在他后面丢石头,边丢边叫:疯老头,疯老头……他也毫不在意。现在我长大了当然不会再向他丢石头反而对跟他有一丝亲切感。
不过奇怪的是我长大了长高了他却似乎一直保持着原本的面貌没有变过:走路一跛一拐的但是腰却很直;一年四季黑发齐肩,头发两边还各扎着一个不伦不类的小辫子;脸上深深的皱褶就像老树皮;他嘴角两处各有两颗豆大的痣。本来我们都不会太仔细看疯老头的脸的,因为他浑身上下除了到处像趟了泥巴以外,还散发出一种古怪的臭味,让人碰到就只能离得远远的,但是他脸上的那两个痣太大也太明显了,连他笑起来时那痣都没办法埋藏在那老树皮般的皱褶里,一眼就能看到。
他朝着我古怪的打了声哈哈,我隔着马路笑着回应了下:“疯老头爷爷,咋的啦?今天跑到这边来了?”
疯老头朝我招了招手,还拍了拍他身边的地方,结结巴巴的说道:“你你你......过来坐会。”
如果是平时,我肯定摇摇手继续走自己的路,因为他每次看到我都是这句话这个动作。
疯老头有一双很难看得到的小眼睛,如果他不刻意睁开,似乎不容易找到,还以为这人没有眼睛呢。而此时,在我看来那眼睛好像大了很多而且很明亮。所以这一次我不由自主走到了他旁边。刚走过去不到三秒钟,马路对面就有一辆面包车疾驰而过,那车辆似乎失控了,倾斜着直接撞到了对面的那颗景观树上,那树不大这一撞就倒了下来。
我惊得一身冷汗,因为几秒钟前我就站在那颗景观树下,如果不是我走到了马路这边来,此时此刻已不难想象。我定了定神,感激的看了疯老头一眼,疯老头回应我一笑。
眼看着那汽车冒起滚滚浓烟,但不知道里面的司机情况怎么样,我叫了一声:“要救人。”就准备向那汽车跑去。疯老头站起来拦着我说:“不急。”平时他口齿不清有严重的口吃,此时这两个字却说得很清楚。
我当时没有考虑那么多还是大叫着要救人,他却死拉着我不放。我一下子火了,大声骂了句:“你个死疯子!没看到出事了吗?”刚骂完,那汽车突然“轰”的一声爆炸了,紧接着就燃烧了起来。汽车爆炸的碎片还有几块飞向了我和疯老头这边,还好都被我们跑开躲过了。
我没想到汽车爆炸这么严重,我赶快拨打了急救电话。此时那汽车上跳下来一个火人,估计是那司机刚开始只是撞晕了,但是被火一烧,就本能的醒了过来。那火人在地上直打滚,叫得很凄惨,我没有犹豫直接就上去准备救火,疯老头这一次也没再拦着我。可我到那火焰前面的时候却有点手足无措,周围都没有水龙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仓促间只能用我那脱掉的上衣抽在那火人身上,边抽就边大喊着救人。
这边动静这么大,周围的人很快就都跑过来了。提水的提水,撒沙子的撒沙子,但当司机身上的火灭掉的时候,却只能看到一个躺在地上的大字的人型,其他都是烧糊的一片,简直不忍直视。司机死了,不过幸好车里面再没有其他的人。等医疗队抬走死者之后,人群才慢慢散去。
说实话我心里很不舒服,眼睁睁的看见一个活人在自己面前烧死却无能为力估计是个人都接受不了吧。
我坐在路边一动不动,疯老头很安静就坐在我旁边没有说话。这时我似乎没有感觉到他身上有任何一丝怪味。
“疯爷爷,谢谢您!”对于救过我两次命的人我不知道怎么表达,除了心理暗叹的那声侥幸外就剩下感激。
“高云飞,你想谢我报答我可以,但不能只凭嘴巴说说。”疯老头一本正经的跟我说道。
我有点不习惯他这样说话,因为在我的印象当中从小到大他说话就是从一数到十也要数半天的那种,当然我也没跟他说过多少次话。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救过我两次。
疯老头似乎知我心中所想,他接着说:“你不用觉得奇怪!如果你真想谢我,今天晚上凌晨十二点到北桥头等我!”他那种语气不容置疑似的。
我犹豫了一下,觉得这种要求怪怪的,不过此时此刻我心里已经被那种感激之情填满就“嗯”了一声。疯老头听我答应了就傻笑着一跛一拐的走了,那状态似乎又回到我印象中那个疯老头的样子。
其实答应了后我又瞬间后悔了,暗骂自己一句:“我也是疯了吧。”不过我这人做人有个原则那就是答应的事情肯定会百分百去做,校友戏称:“千金一诺。”意思是一千块钱都买不到我一个承诺,当然这仅仅是调侃而已。调侃归调侃,我答应过的就一定会去做,这一次也是。
我在想:“要不今晚弄几个烧鸡送给他?看金庸的小说里洪七公他老人家都是喜欢吃叫花鸡的,疯老头也是叫花子,肯定也喜欢。”当下我就决定了,今晚送两只鸡附带一瓶啤酒。酒不能给多,喝多了怕他出事,毕竟他可是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