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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开战前和炼金术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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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仗是一件大事,后勤、战斗人员、情报人员……都要安排妥当,战前准备工作往往影响一次战斗的胜负。“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知彼知己,方能百战不殆!”特兰德虽然比较喜欢金币,但他也不是一个马虎的人,应该说每一个做领主的人都有几分能力。通过一些眼线的报道及情报汇总,特兰德侯爵了解到勇士之心佣兵团不足100人,团长威廉是高级骑士,还有几名中级职业者。看来只有威廉有点麻烦,其他人都不足为惧。其实特兰德更想用金币把那个佣兵团砸过来,这是他一贯的策略,只不过为了检验新建几个魔法火枪小队的实战能力,这次拿它做个陪练对象,大小正好。
  虽然特兰德没把勇士之心放在心上,但也派出了2个中队360人左右,包括新建的2个小队火枪手,还有一定数量的辎重部队。苏克雷帝国的军制是这样的:5人一伍或者一组,6伍一小队,6小队一中队,6中队一大队,12大队一军团,再往上是集团军,这些都是战斗部队,辎重部队人数也不少。特兰德侯爵也沿袭了帝国的军制,没有多少变动。因为这次战斗派出的人数不多,所以准备工作只花了一天。队伍开拨前,特兰德还发表了一番粗鲁霸气的演说,“勇敢的战士们,今天我们有一个重要的任务,那就是要去消灭百英里之外的一个小小的佣兵团。不知道从哪个旮旯角落冒出来的,什么狗屁勇士之心佣兵团,团长长得跟狗熊一样蠢笨!那个鼻屎大的佣兵团只有可怜巴巴的100人都不到,我年轻的时候一个人就可以把他们全干趴下,就像这样。”侯爵粗俗的语言和猥琐的动作引起战士一阵哄笑。他举起右手,拿着一块苍蝇般大小的金子:“为何这个苍蝇般大小的佣兵团我还要把他捏死,因为可恶的他居然也敢卖盐,在我的眼皮底下。虽然他的盐比我们的盐要粗糙、要苦,但总有不明真相的人上当受骗,而我们的利益也会受损,我的金币少了,那你们的薪水也会减少,你们说这个狗熊佣兵团可恶不可恶?”“太可恶了,杀了他”,“把他分尸”,同样粗鲁的士兵不时地吼叫着。特兰德狠狠地把在金子捏扁了。“我也不提什么狗屁的荣誉和责任感,每杀一个普通士兵一枚金币,小队长5枚金币,谁抓住了团长奖50枚金币,晋升为骑士,我要活的。虽然大家知道我很喜欢金币,但只要你们好好表现,我就破财一把。所以,为了你们自己的金子,勇士们奋斗吧,现在出发。”“嗷嗷、吼吼”,战士们斗志昂扬的回答。“你要多加小心,注意自己的安全。我等着你的凯旋。”侯爵对埃布尔轻轻说到。“是的,父亲大人。那我出发了。”子爵兼高级战士埃布尔带领着300多号士兵,士气高扬地向勇士之心佣兵团驻地前进。“金币真是一个好东西。”侯爵望着部队远去的背影,捏了捏扁扁的小金豆,“希望这次能得到精盐提炼技术。”埃布尔,全名杜克·埃布尔·特兰德,是特兰德领主的小儿子,帝国军事学院毕业,这是苏克雷帝国最好的军事学校,专为帝国培养后备军官。埃布尔学习成绩比较优异,精通各种军事理论,比较推崇新式军种,但没有多少实战经验,这次是来刷战功的。在他眼里,对方很弱鸡,自己人数又是对方的数倍,精锐战士比对方多,还有新式火枪队,这一番战斗肯定十拿九稳,所以并没有把父亲的嘱咐放在心上。一路上部队大张旗鼓,行军速度也不快。当然,埃布尔的基本军事素养还是有的,该派斥候还是派的,收集情报还是要收集的,同时别出心裁得想出来了高空侦查,在一位猎人的老鹰上装了几个炼金术小玩意,里面刻有侦查魔法阵。不像德鲁伊的角鹰兽和兽人萨满的腐鹫,可以直接视觉共享,猎人的老鹰没有如此先进功能。应该说埃布尔的灵机一动给了勇士之心佣兵团很大的困扰。当然,队伍中威胁最大的还属于那2队火枪兵。跟地球上的枪械的射击原理差不多,这个世界的魔法火枪也是利用******爆炸产生的压力将子弹射出枪筒。只不过******改成经过炼金术士处理后的低级魔晶粉,类似于地球上的火药,性能比火药稳定,不过遇到“原液”(这也是炼金产物,很昂贵)几秒后,会发生魔力爆炸,从而产生推力,原液涂在子弹屁股上。虽然魔晶粉是低级的,但价格可不便宜,发射一次近30银币,而且是一次性的,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2个魔法火枪兵小队还配一位炼金术士——利宾士,专门处理火枪走火等各种急发事件。魔法火枪的价格及其昂贵,一根价格高达几十金币。除了本身材料精铁加一部分秘银外,枪管里还刻有一个恒定防护魔法阵,防止爆炸的魔力溢出,更能提高子弹的威力。价格高自然有它的道理,每个普通子弹的威力相当于4级战士全力一击,对一般初级职业者威胁甚大。对中级职业者也有伤害,甚至数量上去以后,对一般高级职业者也有威胁。
  利宾士是4级炼金术士,类似于地球的化学家和物理学家,是异世界的科学家。那几个侦查小玩意就是他制作的,部队里没有高级魔法师,没有高级侦查魔法,只能将就着用着,精度不是很高。此时,他身上挂满了奇奇怪怪的玩意儿,走在部队的中间,是重点保护对象。埃布尔礼貌地问了利宾士几个小炼金物品后就不再和他说话了,毕竟炼金术士是平民出身,与高贵身份的自己还是有不少差别的,只能说这是侯爵之子的骄傲感和荣耀感的贵族之心在作怪。埃布尔欣赏他的才能但不会和他走一起的,而且他身上有一股怪怪的味道。利宾士同样不会和这些贵族走在一起,他们都是骄傲的大公鸡和贪婪的吸血鬼,不顾平民的死活使劲榨干人们的每一个铜子儿,尤其是特兰德。当然这个年代大商人也同样适合后面一句话。不得不说,我们的炼金术士,对这些上层人士的意见很大。只不过为了自己心爱的实验,当初还是初级炼金术士的利宾士以每个月10个金币的价格卖身给侯爵,哦不是,是受雇于那位大人,继续探寻世界的真理,这些操蛋的实验可是很花费时间和金币的。2年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炼金的材料都是侯爵免费提供的,自己则每个月写一份实验报道和提供几个炼金产品给侯爵,都是一些小玩意,甚至有一些特殊用途的小物品,你懂的。两者算是各有所需,但对于利宾士来说,这只是简单的雇佣关系。在工作期间,侯爵得到了一把魔法火枪,交给利宾士研究。利宾士不负众望,搞清楚了火枪的结构和射击原理,又记录了下枪管中的法阵,存进自己的炼金笔记中。当然,原液的成分还没有被分析出来,毕竟这是几个帝国最高的机密,难度可想而知。不过,侯爵的人脉也不是盖的,在强大的金钱攻势下,他掌握了几个购买原液的途径,然后有了组建魔法火枪队的想法,因为魔法火枪的威力比较巨大。而利宾士对魔法火枪比较熟悉,后续保养等都归他负责了,每月多了额外2个金币收入。利宾士在不断地实验过程中积累了不少炼金知识和制作炼金物品的经验,学徒也有好几个了。自己的等级又提升了一级,每月薪水也由10个金币提高到了30个金币,对平民来说是一笔巨款,但自己还是没有什么归属感,他永远也忘不了在学校的经历。
  利宾士出身平民家庭,从小聪明伶俐,记忆力超强,更加让人羡慕的是,身体有一定的魔力亲和力,但达不到魔法师那种程度。小时候,他的玩伴们喜欢玩骑士战争的游戏,他却喜欢安静地鼓捣机械钟,简易纺织机,这些机器充满了无穷的魅力。跟原世界中国70年代左右喜欢搞电子收音机青葱的理科少年们有的一拼。这些经历激发起了利宾士探索世界的兴趣。因为聪明,村民们筹集不少金币,让10多岁的利宾士去行省的贵族学校读书。说句题外话,原世界历史上的中国,明清时期村里的宗族供养几个读书人也是这个道理。这就是“穷文富武”前半段的大概含义,至于后半段的例子,只要知道某个历史悠久的国家中那些历史悠久的世家里的子弟都习武防身的传统,你就明白了。或者再举个例子——古罗马三巨头之一克拉苏说过,一个无力用自己的财产维持一支军队的人,算不上是一个富人——加深理解程度。小利宾士当然不理解自己去贵族学校意味着什么。用现在时髦的话说,他智商很高,但情商不高。一般他这种平民出身的人,会被小贵族们优雅地鄙视,就是那种对你说话很有礼貌,很平等的样子,但骨子里看不起你的态度。因为,小利宾士的成绩非常不错,甚至有不少大一点的贵族子弟有意结交他,眼光要长远,投资要从小就开始,结果没如愿。刚开始,小利宾士有那么一点自卑,见识到真正贵族的奢侈生活后。他把这点情绪埋在心里,更加努力的学习自然等学课,或者捣鼓一些小机械,好学业有成回报村民,所以不怎么与人交往,被称为“机器怪人”。贵族学校里平民学生寥寥无几,小利宾士忙着自己学习也不怎么认识和联络,但有一位美貌的平民女孩出于某种原因很是照顾他。情窦初开的他以为自己要幸福地坠入了爱河了,结果现实狠狠地打了他的脸。一个贵族追求那个女孩,像庸俗电视剧里的剧情那样,她答应了。然后狗血剧情继续展开,女孩又被始乱终弃了。那一天是盛夏6月,学校里的香桉树很茂盛,凉爽的树荫却没有挡住小利宾士的怒火,出奇愤怒的他打伤了那个贵族,顺利的被学校开除了。他没回到家乡的村庄,至于成为炼金术士,那是另外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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