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哦?这般论调倒是第一次听闻,难道老弟也是爱酒之人?”
夜欢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这才解释说,“我的确喜欢酒,却不喜欢这种淡如白水的清酒。我喜欢烈酒,酒性烈如刀火,一口喝下只让人感觉胸口都在燃烧,全身血液沸腾。”
之所以这样说,夜欢也是有感而发,他并非嗜酒如命之辈,不过上辈子经常宴请应酬,自然是离不开酒。俗话说久病成医,这酒喝多了就算不会酿酒,也至少会品酒了。
不过谁知道王者大陆的科技点是怎么点的,反正在酒这上面,依旧如唐宋时期,以淡酒、果酒为主,根本看不到蒸馏后的那种烈酒。喝惯了后世四五十度的粮食酒,再喝王者大陆的白酒,只感觉淡如白水。
李白听夜欢说完后,眼睛一亮充满期待的问道:“老弟此话当真?在下行走天下不说足步五湖四海,但也走过路过不少地方,却从没有听说过这种烈酒。”
“所谓的烈酒,不过是将这些果酒、淡酒蒸馏提纯,使其味道更浓,酒味更重罢了。奇淫巧技兴许能赚些钱财,但始终登不了大雅之堂。如果有兴趣的话,日后可以想办法尝试一番,至于具体的步骤,回头我可以整理书写后送与兄台。”夜欢满不在乎的说。
如果穿越的是太平盛世,这制造烈酒的手段,绝对是一条发财捷径,某种意义上也算历史穿越者人手必会的技能了。不过夜欢现在自身难保,哪还有心情去赚钱?
再说生逢乱世,没钱的确寸步难行,但有钱没实力也不过是待宰羔羊罢了。在华夏封建社会中,钱永远与权挂钩,就算是皇帝也不能免俗。
像明朝亡国之君崇祯皇帝朱由检,也不算昏庸无能之辈,可之所以亡国被鞑子灭国,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没钱!最直观的表现,没钱就没办法武装军队,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这可不是说说而已。没有这万两,这军队养不起,又何谈保卫国土领地?
但如果只有钱,没有权,别说是封建社会,就是建国之后也依旧不过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罢了。明初之时富可敌国的沈万三,就因为朱元璋的一个念头,家破人亡沦为历史长河中的一个背景。
李白是个豁达之人,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能吟唱出如此豪迈诗句,对钱财自然也不会多看重。可不看重归不看重,这不代表李白不懂人情世故,这一纸秘方可不仅仅是几千、几万金那么简单!
如果操作得当,再疏通各方面的关系,这酒绝对能福泽后世百代的大买卖!若是发展的迅速,恐怕就连国家皇室,也忍不住插手进来,分这一杯羹。
但面前这位年纪不过十六七岁的少年,竟然眼睛都不眨一下,就要将它送给一个见面不过盏茶功夫的陌生人,就是豪迈如李白也没应下来。
他一扫之前醉酒的模样,双眼锋利如刀,抬起身子伏在桌子上扫视了夜欢,嘴里同时也问道:“说了这么多,在下姓李名白,字太白,还没有请教老弟的姓名。”
“在下夜欢,本就是名不见经传的小辈,估计兄台也没听过。今天有幸见到闻名已久的酒剑仙,当真三生有幸。”
“夜欢?你就是夜欢?”李白听后一愣,然后又回到了原来的位置,继续细细打量起来。
夜欢的名声无论是长安城内,还是说这铁血城中,都是名声不显。至于李白是怎么知道夜欢的,这就要从他回到长安城说起。
再来铁血城之前,李白回过一次长安城,也见了很多昔日的伙伴,而这些伙伴不少都参加了剿灭魔种的战役。
当谈起这场战役的时候,夜欢总是绕不开的话题。大唐毕竟不是宋明,和汉朝一样功名马背上取,武人的地位本就高,更何况这种杀魔种少年英雄。古往今来那么多成名大将,可要说后世最羡慕的将军里面,霍去病永远能排在首位!
为什么?就因为四个字!封狼居胥!这也是中华将领最高的荣誉之一,更不要说当时霍去病封狼居胥的时候才二十岁。
夜欢自然比不了霍去病,但也不妨碍,不少贵族豪门子弟在仇视夜欢的同时,内心却是仰慕的很。
听朋友讲述多了,李白自然也就留意夜欢这个名字,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自己不仅在铁血城遇到了夜欢,而且还稀里糊涂的凑到了一起。
“都说我李太白诗剑双绝,可这种虚名跟老弟手撕魔种比起来,真不值一提。老弟两军阵前的豪装,太白只恨未能亲眼目睹!”李白说完当场作诗一首送于夜欢:“百战沙场碎铁衣,城南已合数重围。突营射杀呼延将,独领残兵千骑归。”
“我增兄台以酒,兄台赠我以诗,日后若你我能成就一番事业,此必成一段佳话。来,老弟敬你一杯!”夜欢说着端起茶碗,一饮而尽。
李白见状也忍不住大笑,拔起酒葫芦的塞口,咕咚咕咚连灌三大口。“爽快!老弟真是爽快人!”
不执着于手中的是茶是酒,不执着于是钱是名,夜欢给李白的感觉便是洒脱豪放,一种不把一切放在眼里的大气魄!
经过这一番交流,俩人瞬间熟络起来,李白也终于开口问说:“老弟,你来这里想必也肯定是为了那铁血佣兵团的客卿之位而来,那为何不上楼,反而在这里喝茶?”
夜欢听后笑着摇了摇头,然后才解释说:“可能是我我生性多疑,总感觉这一楼应该隐藏着某些秘密,可一番查找却又找不到任何线索,于是就坐下边喝茶边观察,想想自己是不是遗漏了什么,又或者多心了。”
李白听完环视了四周,微皱起眉头,他左看右看也没发现什么可疑的地方,不就是没有通往二楼的楼梯嘛,正好可以防止一群吃瓜群众上楼啊。
话又说回来,就算真有秘密的话,来来往往那么多人,只怕也早被发掘了吧。李白虽然是这样想,却没有说出来,一来在这一楼多坐会儿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二来万一这儿真有什么秘密呢。
就在俩人彼此交谈深欢的时候,一道红色射线从屋内扫过,眨眼就消失了。可李白和夜欢的感知那是普通人可以企及的,在这红色光线出现的那一刻,他们便已经锁定到那射线的来源。
李白转身宝剑出鞘,身形如燕形如飞梭,只扑向楼外,那射线来源处的人也没想到李白和夜欢如此敏锐,无奈之下只得扣动扳机,一发子弹脱壳而出,封住了李白前进的路线。
同时,趁着李白闪躲之际,迅速的消失在人海之中。
“好俊的身法。”
“好俊的枪法。”
前者是夜欢夸赞李白身法过人,后者则是李白夸奖那持枪之人枪法惊人。
“这人不仅枪法不凡,而且擅长隐遁之术,转眼之间就消失了,是个棘手的暗杀者。”李白皱眉说道,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被这种杀手盯上,显然不是件愉快的事儿。
夜欢倒是一脸无所谓,他走到墙边,看着那么已经完全嵌进墙内的子弹笑道:“这人应该是冲着我来的,不过也多亏了他,我好想发现了这墙内的秘密。”
对于被暗杀者盯上,这种事儿夜欢早就做好心理准备,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这次的暗杀者可能是百里守约。
不过管他是百里守约,还是兰陵王,又或者百里玄策,不过是一介武夫,夜欢还真没放在眼里。真正让他忌惮的,是狄仁杰、诸葛亮这种玩脑子的。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玩权谋的心都脏,心脏的人都不好轻惹。
李白是没想到,夜欢即便被这种级别的暗杀者盯上,依旧不急不缓跟没事儿人一样,好像都快习惯了。心中暗想,难道夜欢平时也经常被暗杀?
再想到,这个对抗魔种的英雄,居然会平白无故的消失,并且来到这铁血城,想来里面定然有一些隐秘。考虑到这些,他就释然了,夜欢有什么秘密他不在乎,李白交朋友,只在乎对方符不符合自己的胃口,至于其他的只道一句,关我何事!
“怎么,老弟发现这一楼的秘密了?”俩人将那暗杀者的事,全都抛出了脑后,一心又放回这一楼秘辛上面。
李白凑过来,见夜欢已经将那子弹扣了出来,一边打量了子弹,一边看墙内的那个弹孔,有些不解的问:“秘密在哪?”
“就在这个弹孔上面,李兄我来问你,刚才这一枪的威力如何?”
“深大,可比我蓄力一剑!”李白考虑了一番后说道,他如今刚踏入百川境不久,不过并非以力量见长,可即便如此蓄力一剑之威也不容得人小视。
夜欢听后点点头又说道:“李兄,我并不懂盖房子,可你看这酒楼高二十多丈,即便不同建造也应该知晓,如此高的楼房底层几楼房的材质,绝对坚硬如钢,韧性如丝,否则根本无法承受自上如下如此恐怖的力量。这刚才这一发子弹,竟然差点就打穿了这面墙,你不感觉奇怪吗?”
李白听完恍然大悟,他手持宝剑运足气力,猛地刺进墙内,只感觉并没有受到太大的阻力,剑身就没入了墙内。
“这墙体果然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