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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番外之甄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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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我叫甄铭,小时候我就很喜欢李白笔下的这两句诗,小到什么时候呢?五六年级吧。
  我知道这描写的是关于青梅竹马之恋,可我还是很喜欢,因为我也喜欢一个“不是青梅,却胜似青梅”的小女孩。
  她是我的同桌,不过我不知道她喜不喜欢我,不过我敢肯定的是她很喜欢抄我的作业,因为她常常用她的小零食诱拐我的作业。
  我作为一个小男生,其实并不是很喜欢吃零食,可我看她可怜兮兮的样子,我还是给了,另外以零食交换,不是因为我贪吃,只是我因为不想看到她在长胖了,作为一个小女孩,她已经胖到“圆润可爱”的地步了。
  我不知道该不该庆幸小时候的自己学习很好,可是我很庆幸我遇见了那样一个可爱的小女生。
  我的爸妈都是教师,我的家庭也就是所谓的书香门第,所以我的爸妈是绝对不允许早恋的,而且还是五六年级的小学生。
  可偏偏我又早熟又腼腆,常常以教她作业为借口,诱拐她到我家,我和她家离得不远,以做作业为借口,大人也忙得不想管。
  可最后,我们还是闯祸了,因为在书房里复习的我们一时兴起把爷爷一直珍藏的墨画毁了,其实那时候的我只是觉得那张纸质量很好,那朵花看着也还行而已。
  其实被毁后也没有到看不得的地步,只是恰好就在上面添了一首自以为很潇洒的诗,那首诗就是我已经背得滚瓜烂熟的其中两句。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自小跟着爷爷学习书法的我自以为写得还不错,后阙是我握着小姑娘的手写下来的。
  窗外的习习凉风闯入,却吹不散她脸上可疑的红润,那时候的自己原来就如此腹黑。
  可她居然不知道那有名的两句诗到底是表达了什么,也许她只是单纯地觉得好玩,练练毛笔字而已。
  哦,我都差点忘了,她只是“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的水平。
  后来被发现的我们理所当然地被训斥了,可那幅画却被保存了下来,爷爷开玩笑说“赔不起,那用一幅画换一个孙媳妇也不错”,其实我也觉得不错,只是小姑娘只顾眼泪汪汪地低头吃冰淇淋压根就没听~
  后来长大的自己又把它装裱挂了起来,想想曾经的点点滴滴,那掌中软软的小手在握的感觉真不错,想起她那双缀满了星星光芒的眼睛,我的唇角也不知不觉会弯起。
  梦想中,长大后的自己是谦和温润的模样,因为小姑娘说她喜欢“花泽类”。
  可人们都说我的眼睛会发光,裹着梦幻与迷离,加之眉目略长,眼型灿若桃花,是天生的桃花眼,所以形骸理应放荡不羁,所以我是长成了道明寺吗?
  不知是否是拜他人所言,后来的自己确实是有些放荡不羁。
  我谈过很多女朋友,可最后我确是被甩还都被以“渣男”理由分手的那一个,原因很简单,送玫瑰送项链送零食送情话可偏偏一个吻都不愿意送,她们都觉得我不够认真不够爱她,简直就是欺骗她们都感情,浪费她们都青春。
  我想,大概也没有多少个女人愿意一直停留在心里一直住着其他女人的男人身上,慢慢地被渣男的我也就释然了。
  既然在她们身上我也找不到了曾经吸引我的亮点,被甩也正合我意。
  父母看我虽桃花债一堆,却总不定性的样子,所以我也早早被列入了“婚姻危险”系列。
  可有没有人说过,如果一颗怦然心动的心不小心丢失在了一个人身上,以后我想要去寻找的人就都变成了那个影子的模样?
  可我怎么办,我想拥抱的不仅是影子,而是有着温热呼吸的她。
  我依旧在等待,等待那个可以让我别离拈草秋波,回眸一笑的女孩。
  可自从六年级随着父母升迁搬离后,我也离开了我的小女孩,再也没有见过她。
  我也曾想过,是否再见时,她早已不记得我了。
  那青涩稚嫩的恋,本就是我在童年里遗留的花骨朵,多少韶华逝去与变幻,没有养料的滋养,又怎敢渴望会有开花的一天。
  可机缘巧合下排斥相亲的我在听到女方名字后,我怀着期待赴了那场相亲。
  可她问,“您好,请问是甄铭吗?”,看来是真的不记得我了,我只是把名字里的“明”改成了“铭”吧,她真的对我一点印象都没有了,我心里有些失落。
  曾经那个经常在在我身旁叫唤“小明小明,开学我爸爸又给我买了很多糖果,我分你一半,你把暑假作业给我抄好不好?”
  “小明,你的手真好看,你摊开借我画画好不好?”
  “以后我就叫你小明好不好,哈哈,你怎么能叫小明呢。”
  .......
  “好不好姑娘”,你白抄了我那么多作业了,居然真的忘了你的“小明”。
  但我仍要装作不认识她,也不在意的模样,其实重新认识也不错啊。
  我不禁打量她,鲜艳颜色的裙子很衬她白净的肤色,只是刻意披上的外套显得有些老气。
  她眉眼秀气,颦笑之间的美丽如同风中摇曳的紫鸢花,我渴望清风将它的馥郁芬芳飘散,让我读懂她的独白。
  我的女孩长大啦!曾经那个圆润可爱的小女孩已经变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可我还是喜欢那个圆脸的女孩,现在的她那么瘦。
  所以那场相亲宴,我点了一大桌肉菜,也算是圆了曾经同桌时她时不时向我吹嘘的大梦想之一。
  虽然她已经极尽在微笑,可我还是看得出来,她对相亲没多大的兴趣,看到爱吃的肉食也不动几口。
  但是我还是很高兴,不管是出于继续交流的打算,还是礼貌应付我,还是应付家人的缘由,她让我送回家并把自己的私人手机号给了我,就已经是踏出了一大步。
  我以为重新遇见会是一个好的开始,可从不曾想过我想要给她我所有的快乐,我想要守护她幸福的决心在我看见另一个男人后,我的微笑忽然茫然若失了。
  明媚阳光下的金葵盛放,是太阳留给人间的温暖,而她忽而绽放的微笑,是徜徉人间留给我的心动。
  盈盈珠露轻轻点缀了那样一个充满朝气的世界呀,可我看到我的女孩看着远处一个男人的身影哭了,似乎任凭阳光多么灿烂,多么猛烈,也永远无法蒸干她泪水的孤独稚流。
  看着远处正在拍婚纱照的场景,我突然间明白了什么。
  我走上前去轻轻地用自己的手背给她擦去那冰凉,可那湿润也渐渐浸湿了我的心,瞬间沼泽重生。
  最后我紧紧拥抱住了我的女孩,我想告诉她,“灵芝,如果你愿意,我的怀抱也足够温暖。”
  可我看着她坠着苍白的笑容,只搂着她的肩膀转身离开。
  花丛流浪过,片叶不沾身的经历告诉我,遗忘一个人,一段情最好的方式就是迅速寻找下一个目标,也许时间不够长,但新欢足够全心全意就好。
  所以,在发了信息石沉大海后,我终于又鼓足勇气借着那烛光摇曳许愿说出了那句“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纵然我知道许这样的生日愿望有些赖皮,我也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可我的心底还是依然希望,不答应也没关系呢,可不要对我说永远不可能,那样作为备胎的我也才有价值不是吗?
  她的视线飘荡在摇曳的烛光上许久,我的喜悦也随之停搁,可很多恐惧却只能独自躲在黑暗中泯灭。
  以至于“好”字传来的时候,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今生今世,有了一个可以留在她身旁的理由多好,我发誓,我一定要让她幸福快乐。
  那夜,我做了一个疯狂的举动,我骑着自行车载骑了我的女孩,穿越了灯光扑朔迷离的绿荫大道,穿越了隔绝城市喧嚣一隅隅的幽静谐和,穿越到了彼岸花开的星河皓月,我希望自己也将穿越她的心房,成为可以穿越她生命里的另一半。
  我们的影子映在斑驳婆娑的地上,以轻柔拂面的凉风做轻纱,以轮滑摩擦响动的吱吖作曲,跳起的双人舞痴痴璨璨。
  我多希望这样沉默而有趣的时光可以一直不用老去。
  我的女孩,白衣袂飘飘,卷起我心的风浪。如果一定要老去,我希望相携好景的年轮里也划上我的深情。
  我也以为她愿意抱着我的腰已足够说明我们之间又进了一步,可借着灯光昏黄的暧昧,我想要亲吻她红唇时,她却躲开了。
  我耍着赖索吻不成只能退其次要了拥抱,多想将她相融进我的身体里,一刻也不放开。
  可灵芝,你知不知道,我爱笑的眼睛也会流泪,我装满阳光的心也会有黑暗的角落。
  我以为我可以给你足够多的快乐,给你我足够拥有的阳光与希望,可直到看到你蹲坐在手术室的门口,如此颓丧,泪流满面,神涣散的模样,我的心痛了。
  想起手术台上一瞥而过的面容及那个我怎么也不会忘的名字,我也真正懂了。
  我是人们眼中的白衣天使,救死扶伤,可是我却没有高超的医术能够治愈你的眼泪,我的怀抱也曾令你觉得温暖吗?
  昏睡过去的你,脸色苍白气虚力薄的模样,可你一直紧紧抓着我的衣袖低语呢喃一遍又一遍,“对不起”,我倾身而下才足够听清楚那句,“对不起,对不起......甄铭,我爱他”
  我的傻姑娘,原来我对你的好,已不知不觉成为了你的负担。
  而自己又何尝不傻,爱上了一个心里住着别人的人。
  那么,这一次就让我主动放手吧。
  我居然庆幸自己从一开始就没有告诉她我是她的“小明”,庆幸小时候一场高烧让她遗忘了很多事很多人。
  如果我告诉了她,是不是她又会更陷入深深的自责中无法自拔呢?我舍不得看她的眼泪,成灾。
  以前的她是多么爱笑的女孩啊,即使做错事被训斥也总是不一会就笑嘻嘻地跑去玩了。在我不知道为何她会被女同学排斥的一次里,她也只是像只沉默的羔羊,而从没有眼泪。
  可我再也不能成为她的小明,在她哭的时候塞给她零食,也不能在她摔倒的时候在背她回家了。突然发现,余生没有她的陪伴,多么凄凉难过。
  可,爱何尝是占有,而是懂得去放手让她追逐属于她的幸福。
  可,灵芝,“我爱你,与你无关”,我看你听了我的言语后如释负重的模样,我的心还是会比坠落的烟花寂寞。
  凉风习习,顶山之上,还没有一个她愿意抚平我被风吹乱的发,卷起的风衣角,兜留许多白天不懂的夜黑。
  也许以后,我也还会遇见很多很多好的女孩,可我知道,那个女孩,不会再是你了。
  可重新看到她唇边荡起的微笑,我也满足了。
  爱就要懂得适可而止,懂得放过他人放过自己,可以一句“祝你幸福”作为结局又太难快乐。
  友达至上也好,有很多很多我已已不想深究。
  纵然初恋未满,可一切也如我所愿,都刚刚好就好。
  曾经少年时代所认为的不可卸下的深情,随着光阴飞逝,也许也并非如所想般沉重,只是遗憾使然罢。
  光阴纵使不足够绵长去擅长遗忘,也足以忘怀。
  至少它教会我如何去爱——
  看着所爱之人幸福,自己也努力寻找幸福。
  我相信直到有一天我会找到那个不愿意放开我,我也在不愿意放开的女孩。
  据说拥有一双桃花眼的男人,不是爱太多弃太多,而是不轻易放逐深情。
  我在等一个,我将会喜欢及会慢慢爱上的人!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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