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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家宴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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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英妹从大早起就一刻不停忙活,到了中午总算摆出了一桌引以为傲的席面。
  煨三白、醉酿猪五花、红烧牛蹄筋、酱烤XJ羊排、地仙豆腐丸子、清油焖新笋、还有姚真最喜欢的臭鳜鱼,都是她的拿手菜。另外厨房里还备了大虾和母蟹,唐轻乘刚叫人送了来。
  她一边招呼大家赶紧吃起来,一边又匆忙回到厨房去了。
  火炉上还炖着虫草鸡和酸菜肚肺两锅汤,既为我们,又为罗嫣,孕期的人吃不下别的,总能吃个酸口。
  她考虑这个,考虑那个,一桌人口味想必都照顾到了。
  生鱼片最先端上桌来。
  鱼纹红里透白,白里透红,一盘子哲理简单明了,深不可测。
  我最爱吃三文鱼,当下夹起一块,点了芥末裹进嘴里,腮帮子鼓动不露齿痕。
  一味清呛如一声鹤唳飞冲上天,一整个天地都宽广了。
  眼泪却流下来。
  舌苔被芥末冲开味蕾,每一朵都饱蘸肥美在嘴巴里开满人间富贵。
  房间被地暖薰得热烘烘的,要不是窗户那里隐约看到渐渐又下起雪来,我几乎以为是在春天了。
  食物调制得这般丰饶馥郁,餐盘错落有致。一桌人围坐在一起,安安静静吃菜,柔声细语聊天。
  人间的幸福不过如此。
  我竖起耳朵悄悄在听,身体坐得笔直。
  唐轻乘自己不喝酒,却特意开了瓶“茅台”。
  我没想到今天在这里餐会,除开家里在座的这几位,还又另外叫来了三四人,我完全不认识。
  他们那些闲谈,我听进去一些,似乎明白又似乎不明白。
  他们所说的时光和我经过的时光大约也有过交集,但无论哪段时光对我来说都是陌生的。
  我和他们原本生活在两个平行世界。
  就算曾经在某个夏天偶然遇见过“三碗”,现在看来也可能遇见过他们,不过出于宇宙规则原本也就存在突发失误的可能。
  好比流星突然离开轨道,从天空砸向地面,海水瞬间倒流,淹没所有船只。
  这比喻是否恰当,我的神志一时半会也给不出结论,但我的眼睛已经飘向罗嫣。
  罗嫣就在对面,手里端了一碗汤,赵英妹专门盛给她的酸萝卜肚肺汤。
  她一勺接着一勺喝得了无生趣,没把滋味喝进嘴里,眼睛落在一只菜盘子上,却什么又没看见。
  她的神情跟她平常那种活泼轻快的样子完全不搭。
  我于是往边上看,她旁边坐着唐奇。
  他这人名字挺有趣的,人生的确太多场景使人不知道该用“奇妙”还是“离奇”来形容。就比如现在,他“三碗”就是唐奇,唐奇就是“三碗”,而且生来就是个野孩子。这么说不是因为他喜欢爬树掏鸟窝子,动不动跑去河滩上捉鱼,而是因为他真就无父无母,而且忘了故乡。
  从前一个人在村子里过日子,从记事起就吃百家饭。起先村上人多,后来不知怎么,大人们一个个争先恐后出走,孩子也一个接一个被接走了,村子里就剩下三碗和几个老人,没人再顾得了他的生活。
  三碗正在长身体,能得到的食物总也不够填饱肚子,日子一天比一天难熬。
  唐轻乘究竟是哪天从那个小山村里头经过,他们谁也记不起来了。
  只知道那天他正趴在一棵老榆钱树上,抓着一串“铜钱”正往嘴巴里塞。唐轻乘走过来了。
  这个外乡人从他树下经过,穿着一身他从未见过的衣服,走路的样子也和别人不同,他就那么随便抬头朝树上一看,命运就彰显了它的神奇和任意妄为。
  那不过是最寻常的一天,却被什么东西轻轻拨弄了一下。
  象竖琴,又象魔笛,或者就是微风偶尔拂了拂柳条子……一个野孩子,曾经每天能预想到最远的地方不过是下一顿饭在哪里,却在那个瞬间突然有了可能成为他无论怎样想象也想不出来的,他将成为的样子。
  唐轻乘把他从村子里带出来,给他取了名字“唐奇”。
  开头那几年,唐奇很少见到唐轻乘。大部分时候他都被丢在工地上。好在他和工地上的大叔大哥们处得倒也开心。他们都喜欢唐奇,总拿他开个玩笑逗个乐。他都随他们。偶尔玩笑开大了,他们故意神秘兮兮问他,
  “唐老板是你什么人哪?”
  “你管他叫什么呀?”
  唐奇既不生气也不开口,稀里糊涂“呵呵”笑着。
  平常大叔大哥们干个什么活,他就站在旁边看,能帮点什么忙随时上去帮,不管这个呼了他一声,还是那个喊了句话,他都勤快答应着。
  大叔们嘴里总说,“这小子灵光”,也就什么都愿意让他学着点。
  唐奇自己从来没觉着自己有什么特别,每天看同一件事看着看着总能学会了,学会了就做,做着做着也就能做好了。
  他挺满意这日子,起码每一顿饭都吃得够饱,不用为下顿饭在哪里发愁。
  他太知道饿的滋味了。那种被什么东西牵住了魂魄满地乱走,眼冒金星浑身乏力又心烦意乱的滋味,就跟他小时候看到猪仔们在围栏里拱食槽一样。他曾经在心里笑话过那些蠢东西,只等到他体会过饿的滋味,才知道自己和它们并没什么两样。
  刚去工地那会,每顿饭都吃撑到不能动弹,只是为了多存些食物在肚子里,以便接下来能忍耐得时间长久一些。这个习惯保持了好几个星期。直等到他终于相信从此不必为食物担忧。总会有人备好饭菜,大家都可以吃得饱饱的,他才安下心改了习惯。但几个星期也不算短,足够把一件新鲜事盘出包浆来了。
  “唐老板带来个小把戏一顿能吃三碗饭。”
  人们停下来抽烟聊天的功夫,这话头已经不知道被拿出来乐了多少回。有人干脆开始“三碗,三碗”这样叫起来了。他一点也不介意,甚至很快就忘了从前自己叫什么,不过也就是“毛毛”或“二狗”那样的叫法。尽管唐轻乘正经给他取了名字“唐奇”,可他始终觉得“三碗”听起来更舒服。
  所以直到现在,只要不是什么必要情况,他总还是愿意跟人说他叫“三碗”,非要加一个姓的话那也是“唐三碗”。
  这个唐三碗,不,我其实更愿意叫他“唐奇”,如果不是再见,我肯定以为自己已经把他从记忆里抹去,连同遇到他那天发生的全部事情。
  毕竟那是让我感到无比羞愧又无比难过的一天。
  可我还是想起来了。虽然他变化很大,脸型、身高、相貌、衣着全都变了,但他的眼神没变。我记得这双眼睛。当时不过片刻功夫,却在很短的时间里把记忆浓缩得十分深刻,所以久别重逢,我忽然就想起来了。
  其实很多时候,我并不十分了解自己。比如这会,隔了餐桌望过去,我心里倒象又生出了别的什么情绪来。
  是高兴吗?大概是高兴。可为什么高兴呢?
  我仔细琢磨了一下,大约有点明白过来是这么回事。我刚听说了一个人的故事。这故事听起来似乎比我自己的还要糟糕一些。我就觉得挺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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