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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想法是正确的,但也并非不能解释。根据以往经验,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死者在犯人实施首次犯罪后并未真正死亡。这点可以从死者后脑勺的生活反应得到证明。死者后脑勺的锤击伤,伤口周围略微发红,还伴随着一定程度的炎症出血反应,是明显的生前伤。那么在此前提下,可以推断,犯人首次犯罪和第二次犯罪之间存在一定的间隔。而这段空余时间则造成了犯人的凶器转换。换言之,犯人应该在现场滞留了一段时间。我们通常会认为犯人滞留在现场存在两种目的。”
“清理犯罪现场或者寻找既定目标物。”杜侑安抢答。
“没错,我们不妨假设犯人的本意并非谋杀,因此他才未在首次犯罪时痛下死手。”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犯人在主观意识上判断死者已经死亡。”杜侑安补充。
“确实有可能。无论以上哪种假设成立,犯人在首次犯罪后,为了便宜行事,将钝器搁置一旁,但是他也没承想,死者会在中途苏醒过来。在这种情况下,犯人掏出匕首,再次作案。之所以判断匕首是由犯人随身携带的,是考虑到案发现场为浴室,不存在就地取材的可能。当然,从理论上讲,犯人也可以先行离开浴室,再去往其他房间,直到发现匕首,然后回到浴室捅了被害人两刀,最终致其死亡。不过,既然钝器就在身旁,这个方法简直是舍近求远的典范了。”
“也会显得死者很蠢,明明有很多机会逃跑,却一次也没有抓住。”杜侑安说,“但何老师,我发现您的推论有一处不合理的地方,不知道您有没有注意到,您说犯人的匕首是随身携带的,那么犯人为何不直接用匕首而用钝器呢?钝器之所以被称为钝器,是因为它的体积和质量比一般道具更大,作为犯罪工具,它是行之有效的,但代价就是不容易携带。”
“如此说来,确实矛盾。犯人第一次锤击死者后,去了其他房间,顺手拿了把匕首,然后看到死者还活着,就用刀刺死了他?不对,犯人为何要顺手拿匕首呢?除非……”
“除非犯人的目标就是匕首。”杜侑安无奈地说,“看起来我们走向死胡同了。”
何益生收起道具表示赞同:“仅就目前从尸体上搜集到的信息来看,确实存在很多违和的地方,我们需要收集更多的信息,来剔除不合理的假设,以建立一个更完整的逻辑架构。”
“说的也是。如果只是发散思维,而不去求证,那将与真相背道而驰。贸然推测的结果就是误导调查方向,贻误破案时机。”
“只有眼见与心见协调统一,才能还原真相。”这是杜侑安的某位挚友到海外留学前告诉他的。
“另外,杜警官,尸体后脑勺的锤击部位有金属粉末残留,目测是铜漆,具体成分待定,需要回实验室进行下一步研究。”
“也就是说,其中一种凶器是铜棒之类的钝器咯。”
“可能。”何法医这次说得相对保守,“值得注意的是,死者生前没有激烈反抗的迹象,指甲缝中也没有皮脂残留,通过DNA检测追踪犯人可能无法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那就是说,死者和犯人的打斗过程发生得很快,死者除了躲避几下攻击外,基本没有反抗啰?”
“恐怕是这样的,或许钝击伤起到了降低死者反应的作用,导致他在第二次谋杀发生时完全处于被动防守的状态。”
“原来如此,那么关于死者的死亡时间,您有什么发现吗?”
“死者的背部出现了淡紫色斑痕,但并不完整,身体也未出现明显的尸僵症状,因此可以推测死者的死亡时间大概在一个小时之内。不过这个结论是我刚到现场时作出的判断,刚才跟您分析案情时花费了一些时间,所以我建议在考虑犯罪时间时可以将误差纳入考虑范围,而这个误差建议在二十分钟左右。”
杜侑安看向手机:“明白。现在是19点30分,如果将时间前推一个小时,那就是18点30分,再把误差考虑进来就是18点10分。而且,我记得目击证人报案的时间是19点05分左右。综上所述,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在18点10分至19点05分之间。”
“没错。现在正值秋季,温度不算太高,也不算低。浴室里的浴霸并不能视为有效的控温手段,开窗通风或者打开排风扇也不能起到改变尸体温度的作用。所以,犯人企图混淆案发时间的手法不存在客观条件。而且,以上情况只有窗户打开是符合现实的。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已经检测过,确定包括浴霸和排风扇在内的其他设备在案发时间均未打开。”
杜侑安对何法医的描述予以认可,然后转变思路,提出了一个新的猜想:“有没有可能这里并非第一案发现场?”
“您指的是?”何法医问。
“因为从死者的姿势来看,刀伤朝上没有造成大量的喷射血液,这点倒并不令人意外。但是,既然死者后脑勺处存在生活反应,那么浴室里面为什么没有明显的血迹残留呢?尽管地砖上确实存在一些不太明显的血水,但是估计这个出血量还是偏少的。倘若犯人清理了案发现场,连带着将血迹抹除,那既然死者还陈尸于此,没有什么能比尸体更能证明犯罪的发生了。”
“我能明白您的意思。犯人处理犯罪现场的必要性不是很强。”何法医略略点头以示赞同,随后他又示意边上的警官协助搭建遮光棚,他打开勘察箱,取出鲁米诺喷雾枪和探照灯,准备检验现场的血迹残留。这是个相对费时的工程。
何法医接着刚才的话茬:“所以,还需要对现场进行更加细致的勘察,来验证现场是否存在被清理的迹象。如果犯人使用过漂白剂,那么会干扰鲁米诺试剂的荧光反应,导致发光现象变得更加迅速。反之,如果犯人只是用清水冲洗现场,那么再少的血迹也会出现缓慢的发光现象。不过,我发现浴室里并没有漂白剂。如果检测结果显示现场使用了漂白剂,那么它极可能是被犯人用掉的,不仅如此,犯人还拿走了它。照理来说,漂白剂很常见,犯人没有必要带走案发现场的漂白剂。”
“无论犯人带不带走漂白剂,这都能解释得通。而且,我不认为这是个重要的线索。”也许是觉得刚才的表述不太妥当,杜侑安说完又补充了一句,“至少在目前阶段来看是这样的。”
何益生并没有因为杜侑安的反驳而感到不满,相反他投去了欣赏的目光:“说得也是。”
“那么,何老师,接下来就麻烦您了。”杜侑安起身,看向忙于记录笔记的女孩。她有些倦意,尽管职业淡妆起到遮瑕的作用,但仅限于此。看起来,她似乎还未习惯加班。
“媛媛,麻烦你帮一下何老师,这么晚把他叫出来真是辛苦老人家了。”
“是嫒嫒啦,杜警官。”女孩微红着脸,收起水笔,将笔记本塞进了自己的迷你挎包。
杜侑安淘气地做了个鬼脸:“对不住了,嫒嫒小姐姐。”
苏嫒嫒强忍笑意,蹲下身子,从勘察箱中拿出照相机准备拍摄。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在明年上半年,何益生老前辈应该就要退休了。原本涵水府总部下派了一位年轻的女法医接替他的岗位,但是全石小镇地处偏僻是个客观事实,女法医还要照顾两个小孩,通勤工作的模式很难兼顾家庭和单位,所以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半石工业区还有一位男法医,因为姜局的关系,决定帮忙。可他本身就是个香饽饽。况且,半石的署长也是个不通情面的人,不到万不得已绝不放人。所以说,越是基层的岗位就越要考虑人情世故的影响,对内对外都一样。就连杜侑安这次驰援全石小镇,也没少经过什么局什么长的“刁难”。不过,他那“临时工代表”的名头总能在关键时刻发挥意想不到的效果,一如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