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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你老板,在制造食人尸?订制的命运,可怜风月债难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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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默此刻终于忍不住了。
  “你老板,是“食人尸”?”
  ““老板”,是什么意思?你在给另一头食人尸打工?”
  “不是说食人尸,惧类同……会相互蚕食吗?”
  一直走在前面的女子,终于回头望了沈默一眼。
  “对于寻常的行尸,醒尸来说,的确如此,食人尸就像恶虎,永远饥肠辘辘……而猎杀另一头食人尸,能获得远超活人的饱腹感!”
  “但食人尸,毕竟不是真的野兽……我们保留着做人时的记忆,情感,甚至习惯,如果不是身上散出来的尸臭和无法消除的饥辘感,我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还是个活着的姑娘……”
  “但是,在醒尸近荫之后,虽然饥辘感会进一步提升,但是压制饥饿的能力,也会不同于之前,不用再害怕,自己一不留神,就变成生扑活人的野兽。失去意识。这样的情况下,食人尸,自然也可以聚集在一起。”
  “好相公不晓得?”
  “食人尸,自然也是有组织的,就如,之前,在乌尔汗富察府邸,好相公看见的,那形影不离的胖子和瘦子,就是来自“尸仙会”。”
  “那青皮寸头的壮汉,应该是来自于“天国”,也就是最近几年威名赫赫的“太平军”!太平军里,不仅有造反的农民,还混杂着大批的食人尸,他们,专门被用来,对抗效忠于大清的求道者。”
  “那老乞丐倒是不知晓来历……估摸着,真是个野尸骸。”
  “至于奴家,则来自于江南的“金钗楼”……”
  “我家老板,听说青州,出了一具“天童尸”,特叫我前来探寻消息!”
  沈默此刻走在青州的大街上。
  第一次觉得后背发凉,全身汗毛耸立。
  谁懂啊。
  吃人的怪物们,竟然是有组织,有团体的,甚至有阶层……
  沈默觉得不寒而栗。
  这个世界,自山神庙的时候开始,不停的向他展现出,让他陌生的一面。
  他扭头看了一眼自己肩膀上的黑蛇。
  却看见黑蛇,依旧闭着眼。
  蛇头贴在沈默的脖颈上,对那女子说的这些,漠不关心。
  沈默则很快平复好心绪,声音低沉。
  “你家老板,什么来头?”
  女子的声音此刻略有些沙哑。
  “我家老板姓曹,生前是做什么的,我也不知晓!”
  “我只记得第一次见他时,是在“怡春红”的小院儿,同屋的姊妹,把我唤醒,说院子外,来了个大老板,带来了两箱黄金,要买下整座“怡春红”!”
  “姊妹们,都很高兴,以为这样,下半生,能衣食无忧,再不用担心自己未来的命运,我从屋子的窗户缝隙,向外窥探,看见的是一个高大的男子,他穿着洋人的黑色风衣,带着洋人的礼帽,但是脑袋上,仍留着辫子,三十来岁的样子,眼瞳是红色的。”
  “我起初和怡春红的姊妹们一样,真以为,是来了个富家老爷,要把我们全都收入闺中,我胞弟当时也在“怡春红”被当做戏子,或者说男妓培养……”
  “这老爷要是没有什么特殊癖好,至少我胞弟,此后能当个正常的顶天立地的男儿郎,不必当下九流,扮演女娇娥。”
  “但是我错了……这世上,哪有这样天大的好事,就算真的有,又怎会,平白无故的,降在我身上。”
  “不过是刚出狼窝,又入虎穴……不,虎穴并不贴切,应该是实打实的魔窟。”
  “老板,花重金,买下“怡春红”不过是看中了这院子里的姑娘,身世可怜,是上好的,尸胚子!”
  而就在这时,忽然,黑蛇终于抬起了眼皮。
  碧绿的眼瞳闪烁幽芒。
  “尸胚子?臭小子,问她,尸胚子什么意思?她老板,能看出,哪些活人,死后能成“食人尸”?”
  沈默也瞪大了双眼。往前快走几步,拉进和那女子的距离。
  “你家老板,能知晓,谁死后,会变成“食人尸”!”
  女子回头,巧笑嫣然。
  “这自然是不能的。”
  “听说食人尸的诞生,都是由掌缘生死的,万世尸王操控,我家老板,虽然手眼通天,但也没有这样的本事,但老板博学,什么样的活人,死后更容易变成食人尸,他还是知晓的。”
  “按照老板总结的,身世凄惨的,心思坚韧的,冥顽不灵的,自年幼便忍受苦痛的……最易得到万世尸王的青睐。”
  “这么一想,再也没有比“怡红春”,这些个四五岁,便开始缠足,每日挨鞭子抽打,学习琴棋书画,以及如何取悦男子的……江南瘦马,更好的“尸胚子”了!”
  女子发出一阵轻笑,只是那笑声,让沈默眉头紧皱。
  “但光是“尸胚子”还是不够的,老板为了增加我们成尸的几率,开始叫我们读书写字,甚至教我们西洋文。”
  “他跟我们讲,在大海的另一端,女子也是能上学堂的,不仅能上学堂,还能进工厂,而且不需要缠足,裹小脚,不是专为“闺房之乐”而诞生的玩物!”
  “他要我们开阔眼界,生长出野心,巾帼可以不让须眉……”
  “他让我们必须有脑子,不是寻常的胭脂俗粉——因为万世尸王,看不起麻木的,家畜一般的货色。不会给予他们成为食人尸的机缘。”
  “我们那时不懂老板的目的,只当他是普天之下,最良善的大好人……但后来我们才知道,我们错了。”
  “他让我们智慧,开窍,读诗书,都是为了让我们日后更加痛苦……他观察着我们,等待时机到来!”
  “之后那一天,时机到了……最开始,是一个叫“逢春”的姐姐,那姐姐,身姿卓绝,五官貌美,喜读书,对寻常男子,大多不假以词色!可是有一天,我们居住的院子外,忽然被送来一个血淋淋的手掌,那手掌上,有一个绿扳指,逢春姐姐,看见了那断手,一下子面如死灰,匆忙跑出了院子,再也没有回来……”
  “我后来再见她时,才知晓,她那段时日,一直和一个唐姓男子私会,那男子学富五车,满腹经纶,逢春姐姐,对他一见倾心,再见倾情……可这一切,都是假的,那男子实际上是个登徒浪子,私会的姑娘,有十好几个,甚至还和有妇之夫私通,是富太太间,有名的男宠!他还好赌,骗走了逢春姐姐,这些年,积攒的所有银两。”
  “逢春姐姐,收到断手,跑去找他时,只见他已经被折磨的不成人形,十好几个大汉,围绕着一个大腹便便的胖老爷……那胖老爷与逢春姐姐说……听说你是怡春红培养的瘦马,要救你的心上人,可以!要求只有一个,那就是把在场的男人,都伺候得舒舒服服的!”
  “被绑着的唐公子,也凄惨的乞求,求逢春姐姐,救救他,等他逃出去,一定和逢春姐姐,过安生日子,两人相敬如宾,做这个时代的司马相如和卓文君……”
  沈默神色复杂,已经猜到了结局,但还是没忍住开口。
  “之后呢?”
  女子直接嗤笑一声。
  “之后?之后就是那男子,趁着逢春姐姐被欺辱,趁乱逃走,眼看着十几个大汉,将逢春姐姐,折磨至死!”
  “她本是熟读四书五经,才情不输男子的姑娘……结果却落得如此下场。”
  “不过这一切,都是老板的安排……”
  “那登徒浪子,是老板挑选出来的,他和逢春的见面,是老板选的场所,甚至那浪子,见到逢春时,该说什么,该做什么,也是老板教他……老板,写好了话本,只等两人去演。”
  “就连最后,那浪子被赌坊的人捉住,毒打,再引得逢春前去,也是老板之前就订好的……他要我们中,最骄傲的那个女子,尊严扫地,美丽的躯体被践踏,最后死在肮脏的巷子里,只有这样,才能让她在仇与怨里,变成老板要的食人尸。”
  “嘿!厚地高天,堪叹古今情不尽;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偿……”
  沈默越发觉得毛骨悚然。
  “你家老板成功了?”
  女子声音低哑,带着悲伤。
  “自然是成功了。”
  “逢春姐变成了食人尸,她美丽的雪白的面颊干瘪,嫩藕一般的手臂,长出尸斑,漆黑如瀑的头发,变得枯黄……她变成食人尸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吃了那负心汉,中山狼……可就算吃了那人又如何,她再也变不回来了。”
  沈默觉得头皮发麻。
  他看了一眼肩膀上的黑蛇,黑蛇也歪着头。
  似乎第一次听见这样的,制作食人尸的方法。
  女子则只是叹了一口气。
  “但逢春只是开始。”
  “老板养育了我们四年,教我们读书写字……他知晓我们每一个人的执着和遗憾。”
  “逢春之后,是王桂,之后是豆蔻,再后来,是宝珠……”
  “有人思念家里,被送去和家眷重逢,家中的母亲,却转头将她卖给驼背癞子头的村头无赖……半载就赴了黄粱。”
  “有人心地良善,便被送去布施救济穷苦之人,但却被乞丐,按在了地上,撕碎了身上襦裙,先被欺辱,随后扔进了锅釜,要被活活吃掉。”
  “有人想出人头地,费尽心机,混迹到老板身边,自愿变成吃人的怪物,结果一梦黄粱,赴死之后,却没能再睁开双眼,机关算尽太聪明,返送了卿卿性命!”
  沈默神色复杂。
  不知不觉间,他们竟然已经接近,青州的西侧城墙。
  眼看着,就要出城了。
  沈默压低声音。
  “那你呢,你又是怎么变成的食人尸。”
  女子此刻的脚步放缓,嗤笑一声。
  “我?”
  “我在我们院子的姊妹中,是最愚钝的,也着实没什么大志向,不看“经史子集”,只喜欢看话本小说,想要学些养蚕织布的本领,以后嫁个老实勤快的撞击汉,过安生日子。”
  “我当时还觉着,老板是个大善人……我应该还可以带着胞弟一起走。姐弟两个,勤快些,总能过得好的!”
  “但很快,老板给我定制的话本,就写好了,那一天,我去找我胞弟……看见的,却是他和一群男子,在床上厮混,他瘦骨嶙峋,眼眶凹陷,手里提着一杆大烟枪。”
  “看见我来了,他只惊慌了片刻,随后就神色如常,他跪倒在我面前,却不是求我原谅,而是像我讨要银子……他需要钱继续买大烟。”
  “我悲痛欲绝,想要一走了之,却想起父亲被押送进大牢前,冲我喊着,要照顾弟弟……我又想起,刚入“怡春红”,裹小脚时,每日疼痛难以入眠,我弟弟,会趁夜色偷着潜入我们的卧房,在我手里,塞一颗山楂果。”
  “有一次,他趁着夜色潜进我们屋子,却被嬢嬢发现,被拖到院子里,好一顿毒打,我那时心疼极了,却发现,第二天,他鼻青脸肿的又来了,他还冲我笑,说,姐姐……我们以后一定能过上好日子!我要娶个好媳妇,和她一起照顾你……姐姐吃山楂,吃了山楂就不疼了……”
  女子又是一声叹息。
  “我那时没攒多少银两,只能去求老板……老板当时坐在帘幕后,跟我说,借钱不可,但能给我介绍活计!我小脚裹得好,样貌不差,又有一副好嗓子……有一个地方,最是适合我。”
  “于是,我被带到了,白鹭洲旁,秦淮巷,潇湘楼,那是我们江南,最有名的秦楼楚馆!我成了娼妓……我努力接客,挣得银两,都被胞弟索要了去,但这仍然不够,他不仅抽了大烟,还被和他厮混的男人,带去了赌坊,背了一身的赌债……”
  “我在潇湘楼,接待的最后一批客人,是我弟弟的债主……”
  “浑浑噩噩中,我也被逼着,抽上了大烟,最后暴毙在了床榻之上。等我意识再清醒时,就成了食人尸!”
  “我那不争气的弟弟,在那一晚也死了,不知是大烟抽多了,还是良心发现,从楼上摔下去,活活摔死的……但他不知算是糟了报应,还是运气好,竟也死而复生。成了食人的怪物。”
  “于是我们这对冤家姐弟,都被老板收入麾下……进了魔窟,我们那一院子三十多个姊妹,不算我胞弟,一共有十二个女子,变成了食人尸!”
  “而如这样的院子,在我老板手里,有不下二十个。”
  “老板手眼通天,算无遗策,达成了老板交代的事,就能获得赏赐,饱餐一顿,若是完不成,老板有的是手段,让我们生不如死,有人也想着逃出去,但无一例外,都被捉了回来,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女子的脚步忽然停下,她转过头,冲着沈默伸出舌头。
  她红色的舌头上,竟然有一枚诡异的,紫色的莲花印记。
  “这就是老板,在我们身上下的禁制,想要活下去,逃离那个魔窟,除了有野仙神庇佑的东北,我想不出还有哪里……老板对东北的野仙神,似乎极其畏怯,我见到过,老板只是偶然听闻了东北野仙神的消息,就惊恐的摔了手里的杯盏,若是能逃到东北……只要能逃到东北,我至少能睡个好觉,不必每日噩梦,惊恐难眠。”
  女子神色再次激动,但沈默只是很平静的看着她。
  女子眼神里的光,又渐渐熄灭下去。
  “我是个胸无大志的姑娘,只喜欢看话本小说,想嫁个淳朴老实的庄稼汉……怎地就变成了这幅鬼样子。”
  之后那女子抬起手,一指自己的左侧。
  “好相公,那洋鬼子,就在这处教堂,你且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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