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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血字墨干话袍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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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郊野岭大雪风卷一夜,山回路转俱是白银遍地。
  入冬以来,大雪不停,积攒了约有寸余。皑皑一片,山谷中却一人上衣未穿,一脚深一脚浅踩着前行。
  那汉子看起来约莫有五十来岁,两眼耷拉,脸皮焦黄,看似早已病入膏肓。在风雪裹挟下,原本也只将将有五寸的身高没入大雪进寸,佝偻的身躯更显瘦小。若不是这老头还在行走,恐怕不会有人认为这是个活人。
  他原本身上是有衣服的,而且衣服还不错——虽然他也不知道是哪家店铺裁剪的,多少银两买回的,但大家都觉得很不错,那肯定就很不错了,他一向没什么主见的。只是昨天在前面不远的村庄里被一群乞丐抢走了。乞丐们觉得这老头看起来就活不久了,这衣服给他也穿不了几天,岂不暴殄天物?可能老头自己也觉得自己活不了几天了,这衣服看起来比他都要贵得多,霸占着它确实于心不安,于是乞丐们围过来还未动手的时候,他就自己把衣服脱下来给他们了。
  越往前走雪越厚,老头也越走越慢,慢到几乎是在蠕动前行的。望着不见尽头的一片茫茫,哭丧的脸更是愁容惨淡,他肚子饿得有点走不动了。昨天在村子里他把衣服送给乞丐时,忘记将银子拿走,所以从昨天到现在接近晌午,他滴水未进。
  每个善良的人总会被世界善良对待,老头总是这么想也总是这么做。所以他总是能逢凶化吉,一生贵人不断。人们说他傻人有傻福,他嘿嘿默认了。这次也不例外,但拯救他的并不是贵人,而是一只冻得如同冰块的死兔子。看着前面的死兔子,老头慢慢跪了下来,给它嗑了几个头感谢救命之恩后,就扯过来,连着冰块一起吃,咬得咔咔直响。看来这老头也不完全一无是处,起码他牙口还是不错的。
  老头从来不相信世上有食物能和难吃两个字联系在一起,所以他对任何食物都拿出最大的敬意——只要咬下第一口就一定要吃光。因此当他突然间发现他被一圈人围住的时候,即使围住他的那些人手里明晃晃握着马刀,他那张枯黄的脸皮并没有什么改变,他只是慢慢地继续把兔子啃完。
  显然围着的人并没有老头的斯条慢理,也没打算让兔子继续完成它最后的价值——为首的那脸上带有一条极大刀疤的汉子手腕一翻,将刀尖指着老头冻得通红的裸背,一声虎啸:“哪来的贼杂毛,就敢私自动老子这烂桃山上的野物?”
  刀疤汉子一声大喊似乎震得满山雪都抖了抖,但那老头却浑然聋了一般,并不理会——他还有一块兔腿骨没啃完。
  刀疤汉子见老头并不理他,心中大怒,左手一招,围着老头的约有十来个大汉齐齐将手中马刀砍向老头。
  烂桃山向来雪多,晌午一过就又下起来了。
  老头还是深一角浅一脚踩着大雪前行。只是又开始下雪了,冻得老头裸背发红起来。就像他身后留下那十来具尸体流出的血一样红。
  簌簌落下的大雪迅速填满了老头留下的一串脚印,好似他从来没来过。
  星夜无月,寒鸦扑扑。若问寒冬腊月之时,在这青石镇中哪里最为温暖,无论男人女人都会说是那镇中心的“红春阁”。因为红春阁有酒又有女人——酒能暖胸,色能温怀。
  当龟奴发现红春阁外,有一身着大红的女子一直盯着红春阁四层楼的大红灯笼时,他不知道是否要迎客入门?若不是她左手一直转着一圈小金铃铛、脚上绣花鞋也是崭新的,龟奴根本不会把她认作女人。因为她只俊不美,像一个清秀俊逸的文弱秀才,却不像能软人铁肠的闺阁红粉。
  龟奴还是将她迎了进去。女人进入红春阁并不是新鲜事,老鸨曾再三嘱咐龟奴:女人上门一律挡出。因为能上红春阁来的女人,不是来找自家死鬼就是来找晦气的。明显这大红女子并不像是来找自家死鬼,也不像是来找晦气的——她不转左手那圈铃铛,将它戴在手腕;右手从左袖中抽出一把纸扇,冰天雪地里扇得垂在胸前的数撂青丝飘然而舞;轻移莲步,径向红春阁而来。
  当姑娘们随那女子拥入厢房后,老鸨在楼下与众龟奴却犹如丈二和尚般摸不着头脑。那女子进门后径直上楼推开一间房门,尚未一眨眼功夫,原先那房里的顾客便如肉球般,一丝不挂地从大红楼梯上滚了下来。老鸨此时也顾不上砸场不砸场,因为她知道上面那女子可并不是个会讲道理的主儿——那滚下来的男子裸背后竟赫然有三个血字:“女人,酒”。三字血肉模糊,显然是用指甲硬是扯开皮肉写上的。
  房间中红烛高烧,火苗的跳动将八位姑娘曼妙胴体的影子拉得时长时短。此时姑娘们的心里的疑惑并不比老鸨少。她们久经风月之事,深知男人虽好房中之事,但也简单粗暴了事。而服侍女人却俱是头一遭。那红衣女子叫他们脱地赤条条后,却又不再言语,只是独自一人喝着酒。她很慢也很轻地一杯杯喝着,也很慢很轻抚摸着姑娘的酮体,好像在比较着究竟是酒更有滋味些还是女人更有滋味些。
  老鸨听到楼上房中一声尖叫,她却并没有打算上去一探究竟。因为那身着红色的女子已经站在她面前了。衣服还是一样地红,只是红得有些诡异猩红了。
  老鸨一生,不积阴德,不行善事。因为既然干了这行,就根本不相信因果报应,鬼神之说。若是她这一生相信过鬼神之事,那一定是在红衣女子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但老鸨永远不会有机会相信因果报应之事了——因为就在下一瞬间,她脖子也断了,而死人是不会有机会相信任何事。
  即使当老鸨的血流到众人的脚下,大家也并不敢有拔腿狂奔的念头。红衣女子不知什么时候把纸扇收了起来,左手仍旧玩弄这那圈铃铛,坐在桌子上,脚下绣花鞋来往踢动着,天真烂漫到多看一眼都是亵渎。
  红春阁外雪又飘了下来。青石镇的青石板街忽然之间都没有人了,除了一个裸着背,脸皮焦黄的老头慢巍巍行走着。
  老头向来不嗜酒、不好色。若是有人说见他进了一家妓院,恐怕就是问遍他的朋友也不会有人相信。但他确实就在今晚进了一家妓院——那家有暖人胸的酒,也有温人怀的女人的妓院。
  所有人都把眼睛尽力盯着那天真烂漫的女子,好像多看她一眼就能让她良心发现一般。所以这瘦黄老头什么时候挤进来他们都不知道。甚至老头什么时候坐在女子坐着的那桌子下面的椅子上,也没人发觉。直到他张开了满口的黄牙,慢慢说了句话,大家才发现了他。好像是为了弥补刚才无视他的过失一般,大家将所有精力都放在他身上了。
  与其说老头是说了句话,还不如说他只是用嗓子尽力摩擦了一番挤出一点声音来罢了,那声音就像两块铁片摩擦发出的刺耳声。
  红衣少女明显没有众人那么吃惊。她只是停下左手,不再玩弄那圈铃铛。妩媚转了身去,用十足的女人风情说:“黄三哥好啊!想不到你也来了?”
  老头原本紧锁的眉头似乎更拧了,活像一条麻花,:“红四弟别来无恙!血字令已到,又怎容为兄不来?”说罢,从烂到仅够遮羞的下衣里掏出了一张纸,一张上面除了八个血红大字外,洁白如玉的纸。若不是亲眼所见,不会有人会相信这张洁净的纸是从一个邋遢瘦黄的老头身上拿出来的。
  红四弟见到,也从怀里拿出了一张与黄老头一般的纸张,上面也写了八个血字“血字令召,天涯必到!”
  红四弟悠悠说道:“黄三哥,咱两倒是让人给耍了。巴巴千里迢迢而来,却不见发召人。”
  黄老头停了一会儿,手里拿起酒杯,又放下了:“你是指爱写字的老杀?”
  红四弟忍不住噗嗤笑了一声:“三哥,若要饮酒便痛快些,何必扭扭捏捏?这天下,能忍住这穿肠毒的可没几个。你算一个,老杀也算一个。老杀说,喝了酒,手容易抖,写不好字。依我看呀,老杀不喝酒写的字也很不怎样。”
  黄老头原本打算提醒红四弟别对老杀的书法做出任何真实的评价,但是他看到一张摊开的纸如同一枚飞镖一般从门外飞了进来,他已经知道他提醒晚了。
  习武之人大都懂得,内力一道,举重若轻的境界远远逊于举轻若重。而若是能将薄如纸张之物当暗器使出的人,江湖之中,屈指可数。那爱写字却写得连马虎都很勉强的老杀算一个。
  虽然当红四弟发现那纸张朝他而来时,离他尚有三人之隔。可是他并没有打算避开它,任由它割落了胸前一绺头发。因为他知道,老杀出手狠也有分寸。他既出手,就没有留下让人躲开的余地,并且他从不杀自己人。就是当年被自己兄弟在背后捅了一刀,他也没打算要了他的命,只是带走了他的一对招子。单凭这一点,善良的黄老头和阴鸷的红四弟都自愧不如。所以老杀排行老二是没有异议的。而老杀也自认为身居老二理所当然,更多的,他没想过也不想去想。因为除了写字,他从来不去争他得不到的东西。
  青石镇店铺的冬天早晨一向醒的特别晚。但那家在外挑着一面写着“滴酒不漏”酒旗的酒家却在天未放亮的时候早已灯火通明。
  老板倒不是视财如命到起早贪黑——他在使唤完小二伺候客人后,如烂泥般睡到在钱柜上。店小二是个十来岁的瘦小少年,他正在进进出出给客观们上酒端菜。小二的脸有多臭就知道他内心有多么不情愿。因为现在晨曦微透,而这些客官是在昨夜酒店正准备打烊的进来的。
  小二原先对这三个客官颇感兴趣,因为他们三个一起出现怎么看都不伦不类——一个身高不盈五尺的小孩身后跟着两个大人,一个是裸着上身的老头,另一个却是风骚入骨的女人。世上打败好奇心最好的利器大概便是睡意。所以当睡意来袭时,小二再也提不起任何兴趣了。这三人进来后,点了不少酒要了不少菜。酒却只有那红衣女人在喝,菜只有裸衣老头在吃,小孩不知哪里摸出一杆狼毫,竟写了一夜字。
  写字的还在写字,吃喝的依旧在吃喝,他们从进门一直维持到现在。他们一句交谈没有,仿佛把这辈子想说的话全都说完了——直到那两个一胖一瘦、每天都很早起的货郎也走进这酒家。
  胖瘦货郎除了有些早出现在这酒店外,其余都普通到无可描述——直到胖货郎对瘦货郎说了一句话,一句让写字小孩震惊到不写字的话。
  胖货郎斟了一杯酒,呷了一口,对瘦货郎道:“听说昨夜二更梆响后,湖水山庄昨日失窃了!好像丢了山庄的镇庄之宝‘金凰琴’,所以三更开始便全城戒严了,一律不准外出。他奶奶的,财粗势大就是横,关了城门,连个鸟也飞不出了,只是苦了我们了。他奶奶的!”说罢,仰脖子又喝了一杯。
  红老四皱眉苦笑:“他竟这么早动手了?”黄老头停下筷子,一脸哭丧看着小孩:“老杀你说是他吗?日期可还没到!”
  老杀把毛笔上的余墨认真甩净,藏在左袖中,对着微透晨曦道:“是也不是都得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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