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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魔法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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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走了。
  走得悄无声息。
  花酒的房间里真的有了酒味——那是一种浓烈、但不刺鼻的味道,霸道地横贯脾肺,直入心底。
  床头柜上有一樽已经打开的威士忌,瓶身的标签已被撕掉,余下一点也用打火机烧了,留下一片焦黑。威士忌旁立着个做工精巧的短玻璃杯,玻璃杯底部残留的琥珀色液体吸附在一张面巾纸上,面巾纸被一并烧了——但却没有完全烧掉,残缺的一角扔在窗下的垃圾桶里,被昨夜的雨水浸灭。
  杯沿的唇纹却还若隐若现。
  花酒缓缓地使酒樽倾斜,一些琥珀色的液体倾倒在酒杯中。宛如野火在一大片枯黄的草原上席卷。
  花酒用自己嘴唇合着杯壁上的唇纹,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这种威士忌极烈,但没有一丝割喉,只在腹腔中燃烧、蔓延,席天卷地。它没来由地温柔,又没来由地残酷。
  爱情如是。
  又一夜。
  人总是想着,往后还会有很多夜。
  人生能有几个夜呢?
  除去你曾昏昏沉沉睡过去的那些夜,已经少了大半。再除去那些危险的、不愉快的,又少了许多。再除去那些像水晶宫殿一般瑰丽但其实是一座泡泡做的宫殿那样的幻夜,真正能称得上好夜的,已不多。
  人生又能有几个好夜呢?
  这不是个好夜。
  但起码是个晴夜。
  流浪汉喜欢晴夜,因为在一个晴夜他们可以肆意睡在任何地方——只要不是别人的地方就行。如果不幸是个雨夜,那么流浪汉必定要寻一处可避雨的地方入眠,这样一来,选择未免少了许多,趣味也凭空少了许多。
  吴江是个流浪汉。他跟绝大部分流浪汉一样,也是喜欢晴夜的。虽然深秋的夜即算是不下雨也能冷得透骨,冷得直刺入人的骨髓。
  但不下雨总归是好的。
  这样吴江可以到那家小餐馆旁的巷子里头睡觉。那里原是他的老窝,但一下雨他就不得不乔迁了。连下了很多天雨,最近几日才放晴,他才搬回来。
  吴江躺在路灯刚好照不到的地方躺下,却还不急着睡——这是个老乞丐教他的,任何事都要循序渐进的好。睡觉也是一样,沾枕头即着的人是体会不到睡觉的快乐的,因为他们太困,所以太快就入眠了,就好似一块味道绝顶的糖,你却一口便将它吞进肚子里去,那能品尝得出什么味道?可要是磨蹭得太久也很难体会得到,因为那表示你失眠了,失眠的滋味确实不好受,于是有些人借助药物来抵抗失眠——那是最蠢的法子。睡觉本是你自己的事情,什么时候睡、睡在哪儿、睡多久,完全凭你自己决定,而服药的人却偏偏要请个外物相助,将一切变成自己完全无法把控的。按理说人有这种想法基本上已可以停止服药——因为此人已蠢到无药可救了。
  睡觉应该是怎么睡的?
  当然是慢慢睡。躺下去,由清醒到朦胧,再到完全进入梦乡,那才是真正的睡觉——由浅入深、由清醒到困倦、由龙马精神到如堕云中,几分钟便将一生的历程演绎完全了。这才是睡觉。而且隔天醒来,心里就会像初生婴儿一般纯净、通透,任何昨天的烦恼已经不是烦恼,从醒来的这一刻起只把今天的事情做完。对未来充满希望。
  吴江深谙睡觉之道。
  所以他虽然要睡,却并没有那么快睡着。也并不会等到时间过去很久还没有睡着。他总是睡得刚刚好,也很少有人来打扰。毕竟他是个乞丐,很少有人去吵醒一个乞丐睡觉。所以乞丐总是能睡得很好、并对未来充满希望的。
  至少吴江这个乞丐总是能。
  往常这个时候,小饭馆已大门紧闭,但是灯还亮着——这应该是阿春、阿霞两口子在清点一日的收入,或者是他们的小孩小夏还没有写完作业。
  吴江原来默默受了他们家很多好处,暗自记下了他们的名字。吴江不知道他们真名,只是听别人都这么叫。他刚到这的时候很冷、很饿,身上连一床烂棉被也没有,几乎死在街边。等他在那条巷子里醒过来时,身上就多了那床烂棉被。总算没有那么寒冷。
  可他仍然很饿。
  他四下搜寻,最后目光锁定在那条大黄狗的食盆——一个搪瓷大碗里,青底白花,碗一边是用朱笔写的一个正楷“春”字,一边是一个“霞”字。刚巧这时小夏——那个梳着高马尾的小女孩,最多也不过初中快毕业的样子,正把一大盆剩菜剩饭往里拨了一部分。很小的一部分,却足够吴江吃好几顿。小女孩前脚刚转身进门,吴江后脚便以猛虎下山之势扑向目标!大黄狗很快察觉自己的主权受到侵犯,狂吠了几声,作势要扑向吴江。吴江转过头,恶狠狠地瞪了它一眼。此时的吴江两眼发红、目露凶光,表情狰狞可怖,仿佛在用身体诠释“抢我饭者,死无葬身之地!”这一至理名言。大黄狗也是条识时务的狗,一番没有硝烟的争斗下来,便偃旗息鼓,屈服在吴江的淫威之下,做了他的走狗。
  此后吴江偶有睡过头,它都会很自觉地将小夏拨给它的剩菜剩饭留一半,等着吴江来吃。吴江如果因为下雨没在,或者是跟附近的几个乞丐组队去市中心冒险乞讨而没有回来,那几天简直就是大黄的天堂。
  阿春家居然也没有奇怪为何大黄的饭量忽然在几日内暴增。
  只是有一次,傍晚,吴江捧着个一次性快餐盒抢完大黄的饭转身准备开溜之际,将一块肘子掉到了地上——那肘子几乎还没被碰过。吴江立即折返回去,一脚甩开敌方将领大黄,一把抄起肘子横抱在怀中,宣告自己的胜利。这时,败将大黄趁吴江得意忘形之际,奋力跃起,叼走肘子!吴江反应能力奇快,竟凌空一脚将肘子从大黄嘴里钩出!那肘子在空中划开一道优美的弧线,直接掉进了因维修而没有盖上井盖、围着一圈隔离带的下水道里!有道是“狗咬狗,一嘴毛”,最后谁也没有得到。
  高马尾姑娘小夏不声不响地走出来,重新给大黄饭盆里添上饭。
  以及,一个肘子。
  吴江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下一秒,他已抄起肘子飞奔。不仅是小夏,就连大黄都没有反应过来。
  以往大门都是紧闭着而灯却亮着的。
  但今晚有些不同寻常。
  ——灯照常亮着,门却未关。
  不止门没有关,窗户也都没有关,吴江很轻易地透过窗子看见了里面的情况——阿春与一群男人围着酒桌喝酒划拳,嘴巴咧得老大;桌上几碟小菜,几瓶没有任何标签的白酒,看来是自家酿的;旁边的女人们嗑瓜子看电视或帮阿霞忙择菜,阿霞催促女儿上床睡觉。
  吴江裹了裹身上仅有的一床烂棉被,睡意有些消散了。但寒意并没有消散。屋里面愈暖和,他身上的寒意就愈重。
  吴江再抬头时,就看见了面前的阿春。阿春是传统的北方汉子,身板非常壮硕,站在吴江面前更加显得他高大而吴江那么羸弱。
  阿春红着脸,将一瓶米酒放在吴江跟前。“你会喝酒么?”阿春细声问道。吴江没说话。“不会?”阿春蹲下来,似有些沮丧的样子。
  吴江忽然拿起酒瓶——连瓶起子都没要,用两根手指关节处夹住瓶盖一下起开,狂灌了一大口。
  “好!”阿春大笑。随后起身回到了屋里。
  好?
  吴江不懂这话的意义。
  很多事情光凭一个人的脑袋是想不通的。那倒不如睡觉——既然想了也是白想,想也想不出个答案,却会因此而平添许多烦恼,为什么还要去穷追猛打地想呢?不如睡一觉。
  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
  吴江逐渐爬回小巷里刚好能不被路灯光线照到的那块地方,睡下。渐渐地,他睡着了。
  好像注定这一晚是睡不安稳的一样,吴江很快又被一阵嘈杂给吵醒。酒精的作用使他额头发烫、身体也发热。
  他很不容易地支撑着自己走到巷口。
  他虽有些醉了,但眼睛还是好的。他看见了阿春的怒容,以及一些他不认识的人——那些人绝不会是阿春的客人,他们无论是穿着还是言谈举止,都与阿春他们相差太多。
  那些不认识的人使得阿春和他的客人们不得不站起来喝酒。
  吴江最后看见的是满脸怒容的阿春将门窗一扇一扇关上。阿春不想让他的朋友看见这些人为难他。
  朋友?
  吴江心里一动。仿佛是什么人很快地将它揪住,又很快地松开。
  朋友。
  这短短的两个字,是吴江很久都没再敢去想过的词语。
  仅凭这一点,他已决定为阿春打抱不平。
  可是太晚了!
  一切都太晚了!
  门再次打开时,首先出来的不是阿春,也不是阿春的客人,更不是那些不认识的人。
  而是小夏。
  小夏抱着一个搪瓷大碗飞奔出来。搪瓷大碗,青底白花,一边用朱笔写着一个“春”字,一边是一个“霞”字。
  大黄狂吠不止。
  ——然而这一次不是因为有人再抢它的饭碗。现在任谁也能听出那声音中的惨烈、悲壮。那是一条土狗为自己的主人殉葬之前发出的怒吼。
  狗吠声很快就没有了。
  小夏没有扎马尾,显然还是从睡梦中刚刚惊醒。她脸上挂着泪痕。一张极具生气的脸庞现在却已空荡无物。她抱得紧紧的。
  然后她直挺挺地倒下。
  背后是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痕——自左肩,越过整个背脊,皮肉开绽翻出,几乎能看见森森骨色。伤疤一直绵延到腰间才止住。
  搪瓷大碗从她轻柔的手里滚下,被用尽最后一点气力平稳地放在地上,然后骨碌碌地滚到吴江脚边。
  吴江本来有话要说,可是现在他一句话都没有说。
  已不必说。
  他双指探进衣兜里,拈出一张卡牌。金属质地的卡牌。卡牌一角浅浅地印着一个字母“A”。
  他心中一阵绞痛。
  他知道一个乞丐并不能做什么。一个落魄的魔术师也不能。
  但一个杀人者却可以。
  他的手正在抖。但他的身体仍然一步步向前。
  那些不认识的人出来了。他们身后的屋子已没有一丝生的气息。
  吴江忽然狂笑。
  他的手已不抖!
  手中的卡片也已不知所踪!
  没有人发现这一奇异的变化。可往往就是没有人发现的变化,最能够置人于死地!你不知道那种威胁来自哪里,也就根本无法抵御!
  你甚至不知道这朵死亡之花此时此刻就在身边飞旋!
  夜,晴夜。
  血,鲜血。
  “没事了......没事......没事了......”吴江抱着小夏,嘴唇发白,单调地重复着这几个字。
  “......王......小明......”小夏的嘴唇也逐渐泛白,却不是吴江的那种白,每说一个字,都像是要抽剥尽她浑身气力的样子。她的发音已经含糊不清,但并不是因为疼痛。她本来就是个有听力障碍的孩子。
  难怪,她从来不说话。
  吴江紧紧地抱住她,尽管他并不知道王小明是谁。
  无数花朵盛开,温暖如春。
  春天。
  不是春天。
  卢少铭是个警察,刑警。
  他刚刚接到陆一诚的电话,陆一城在电话里说那桩凶杀案似乎已经有了眉目——找到了当时的目击证人。陆一城是他的搭档,也是他从小到大穿一条裤子的发小。陆一城正是出事那家饭馆的常客。
  办公室。
  “证人?”卢少铭挑了挑眉毛,“你确定这不是哪档子盗窃案的嫌疑人?”
  这乞丐垂着头,似乎睡着了。
  “我不是证人。”他含混不清地说道。好像嘴里含着屎的发音。
  “那你是什么人?”卢少铭问道。
  “你看不出来我是什么人?”乞丐抬头望向卢少铭,嘴里一股臭气。
  卢少铭眉头猛地皱了一下,旋即转头,“你怎么带了个乞丐回来?”
  “这乞丐就是证人,他在那饭馆附近一条巷子里长住,那一带虽然没监控,可那晚他肯定在。”陆一城拍了拍那乞丐的肩头。
  “你看见了他们是被谁杀的?”卢少铭措辞一向犀利。
  乞丐摇头。几只苍蝇从他头发里钻出来。
  “你没看见?”卢少铭此时的眼神也很犀利。
  “我睡着了。”乞丐说。
  “当晚那么吵你也睡得着?”卢少铭继续追问。
  “我很早就睡着了。”
  “杀人那么大响动也吵不醒你么?”
  “我睡得很早,而且我一般睡下去就很难被吵醒。况且......”
  “况且什么?”
  “况且杀人并不一定就有很大响动的。”
  “有理。”卢少铭似笑非笑地说道,“那可不可以请你证明一下?”
  “证明什么?”
  “证明你那晚真的是在睡觉。”卢少铭双眼鹰一般地盯着他,身上陡然腾起一股杀气来。
  “我确实是在睡觉。”乞丐的声音忽然不对了——似乎已没有了那种含着屎的感觉。
  那乞丐于是大谈自己的睡觉理论。
  卢少铭原本一只手已扣在腰后的手铐上,另一只手也已按在桌上,只要这乞丐一有异动,马上就会被摁倒在地铐上。
  他却眉飞色舞地讲起了睡觉的好处、如何睡觉,以及怎么才睡得着睡得香的方法。
  卢少铭忽然笑了。
  他忽然觉得自己简直太不聪明、甚至可以说是愚蠢了。
  简直愚蠢至极。
  这不单是个乞丐,还是个疯子。只有疯子才会去研究睡觉的学问。
  这乞丐委实不太可能杀人——这话还算客气的,按卢少铭的原话来讲,这乞丐连条狗都难杀。他实在太瘦弱了,扒掉这一身肥大的衣服,他跟电线杆子简直可以称兄道弟。再加上生物实验室里的骷髅骨架,这仨几乎可以拜个把子。
  他虽是个疯子,但至少是个比任何清醒的人都幸福的疯子。
  因为他疯了,所以也就用不着做笔录、录口供了。他在被请出警局的时候还大声嚷着“我没疯”。
  “就这么放了?”陆一城目瞪口呆,“不管了?”
  “管?让城管大队管去吧。”卢少铭躺倒在人造革沙发上,“我竟然怀疑他是凶手,你觉得我当刑警那么久是不是得疑心病了?!”卢少铭坐起来挥舞着双臂道。那个“他”字的音拉得老长。
  “我觉得你就是想立功想魔怔了。”陆一城擂了一记老拳在他肩上。
  “立你老娘的功!你白跟我穿了二十多年的裤子。”卢少铭骂道,“老子是为了......”话还没说完,又躺倒在人造革沙发上。
  “去他娘的正义。”卢少铭一闭眼,满脑子是阿春一家的惨状。
  “我还不了解你?”陆一城叹了口气,摇头道。
  “我再去找找线索,晚上等咱一起吃,别再给老子打包牛肉面了。”陆一城撇下这句话,开门出去继续查案了。
  又一夜。
  又很多夜。
  吴江知道自己已撑不了许多夜。他现在同刚来到这条巷子时一样,又冷、又饿,还臭。烂棉被已经渐渐难以抵挡寒冷。
  这一次没人给他再添上一床烂棉被了。
  想到这里,吴江的心再一次绞痛起来。胃也一齐绞痛起来。浑身都好似刀绞。
  死......死去便真能一了百了么?
  不,当然不。
  吴江还不能死。吴江还必须活。他不仅不能死,还必须活,必须带着死去的人的愿景,一并连他们那份也活下去。
  “我要活......”吴江的喉咙滚动,发出的微弱的声音。
  “活儿?当然有活儿,就看你愿不愿意干。”一个人停在他面前。
  “吴江,从今天起,你就不叫吴江了。”那人说。
  “我叫什么?”吴江努力地抬头,却看不见那人的模样。
  “哀。”
  一只手伸到他面前,苍白而纤长。
  这是常年握刀才有的手。
  他像是落单的野狼忽然嗅到同类一样,振奋地使出最后一点力气,握住了那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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