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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我来当你的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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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是在审视一样,范阳盯着青年那张很是平凡的脸看了很久。
  “你叫王小二?”范阳突然问道。
  青年愣了一下,而后点头,像是不知道范阳为何会有这样一问,青年不仅神情茫然,眼神也一样茫然。
  “那我就住这里,哪儿都不去!”范阳说道。
  “客官,我已经说过了,这里已被人包下了,没有空房。”
  “我睡柴房……”
  “客官你不知道,这段时间,我这客栈生意好得不得了,为不耽搁客人用热水,柴房里早已堆满了柴禾。”
  “给我打个地铺,我给上房的钱。”
  王小二呆了呆,那模样好像这辈子也没见到过如此古怪的客人。
  也不管王小二招不招呼,范阳推开挡在门前的王小二,径直走了进去。
  在一张桌子前坐了下来,用很是有趣的眼神瞧着跟进来的王小二,范阳敲了敲桌子,“来了客人,怎么不见上茶?”
  王小二一副非常火大的样子,“我是掌柜,不是伙计,客官要喝茶,找伙计要去。”
  “伙计呢?”
  “没伙计,招来的伙计一个个都懒得很,全赶回家去了。”
  范阳的眼中泛起了笑意,“这么大一间客栈,怎么能没有一个伙计?王掌柜,你看这样行不行,我来当你的伙计,我不要你的工钱,只要能住在这里就行。”
  “不行!”
  王小二一口回绝,“就算你不要工钱,可饭我总得要管……”
  “我也不用你管饭。”
  “可我还得吃饭——”
  “你的饭我也管。”
  “我还欠了别人很多钱,那些债主天天上门……”
  “没事,债主再来的时候,你告诉我一声,那些债我来替你还。”
  “我也不瞒你,我还是个杀人凶犯,官府正在通缉我……”
  “放心,有人要敢上门找麻烦,我打断他的狗腿。”
  王小二一下子跳了起来,一脸的愤怒,“什么都让你做了,我还做什么,到底你是掌柜还是我是掌柜?”
  范阳一脸灿烂,“当然你是掌柜,我不过是你雇来的伙计,当伙计的,当然什么事情都得干,不能让掌柜操心。”
  “那你还坐在这里干什么,等着我给你倒茶?赶紧将客栈里里外外给我打扫一遍,要有半点灰尘,你就给我滚蛋!还有,给我烧三大桶热水,我要洗澡!”
  说完,王小二怒气冲冲的上了楼,一脚踹开房门,然后“呯”一声,将房门关上。
  “谁惹你生这么大的气?”从里间走出一个妇人,身穿粗裙,粗脚大手,姿色平庸不说,连声音都带着一种干涩。
  看了这妇人一眼,王小二叹口气,“从今往后,你只怕再也不能吹海风了。”
  “有人找上门了?”妇人的眼中闪过凛厉光芒,这种光芒绝非她这样的妇人所有。
  王小二点头,“这人就算你不认识,至少也应该听说过他的名字。”
  “谁?”
  “范阳。”
  “铸剑山的范阳?”
  “除了他还有谁。”王小二脸上泛起苦笑,“从大陆中心跑到这天远地远的乌海镇,竟还能被人找到,而且还是个熟人,这可真是人倒霉,喝口凉水都要塞牙。”
  “你确定他是来找你的?”妇人问道。
  “当然确定,从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他已经认出我来了。”说到这里,王小二的神情和眼神变得很是困惑,“我就奇了怪了,这家伙怎么那么肯定我就是他要找的人?”
  王小二当然不是真的王小二,而是沈欢,那妇人自然是和沈欢一路相伴的冷言所扮。
  从珠山地底下出来,沈欢掩藏踪迹,不显山不露水的来到这乌海镇,原打算在这里隐居下来,以躲开众人的视线,待到世人将珠山大会之事彻底淡忘之后,再作打算。
  谁料想来到乌海镇才三个月,就被人找上门来,而且找上门来的还是一起并肩战斗过的同袍,这又怎能不叫沈欢困惑。
  沈欢做梦都想不到的是,范阳之所以能找到他,并且如此肯定,全在“王小二”这三个字上。
  他若是稍加打听,就会知道,如今在天元大陆,王小二的名声和沈欢的名声一样响亮,因为王小二即是沈欢,沈欢即是王小二,而这,还得归功于奇珍小屋在磨山城的总管施玲。
  赵却在那面晶壁前的一番话,在珠山大会之后,很快就被传播开来,这话自然传到了施玲的耳朵里。
  能在奇珍小屋当上一城的总管,施玲的头脑绝对一流,得知这一消息之后,施玲当即将在磨山城与沈欢相见的情形制成玉简,而后复制了上百万份,每枚玉简十块灵石,以七三分账的形式,在奇珍小屋的每一间店铺里出售。
  玉简一经推出,立刻引发天元大陆众修士的兴趣,上柜不到三天,百万份玉简销售殆尽,以至于奇珍小屋不得不再行复制数百万份,以满足众修士的需求,如今的天元大陆,这样的玉简即便不是人手一枚,但三五十人就有一枚却是肯定的。
  随着玉简的流传,王小二这个以往再普通不过的名字,如今为众人所瞩目,一时间,不管修士还是凡人,所有叫王小二的人纷纷改名,除非想挨人白眼,或者被人抽,就如同同龄人中,再无人敢叫沈欢一样。
  英雄,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为众人所敬仰!
  即便这个英雄曾经杀死过自己的同门、族人,即便在同门族人面前,无数人义愤填膺,恨不得将这个英雄碎尸万段,但无数人依然将心中的神龛毫不犹豫地留给了这样一个英雄。
  那样一个场合,无数只敢去仰望的大人物面前,为了心中的挚爱,依然毫不犹豫地出手;身陷险境,为了同袍,义无反顾地英勇赴死……这样的人又如何不是英雄,这样的人又如何不该占据心中的神龛?
  沈欢不知道这些。
  他不知道他已经成为无数人心中的英雄,并被无数人敬仰着;
  他不知道本是他朋友的冷言,如今已被天下人视为他的挚爱;
  他不知道他已经成为无数女修心中的偶像与最爱,不知道,这些女修在选择道侣的时候,也不管他愿不愿意,总要在自己未来的道侣面前,把他拖出来做番比较;
  他不知道他曾经的一切都被人挖了出来,连汤带水一点不漏;
  他不知道他的救命恩人方老实,如今就凭“我叫方老实”这五个字,就能在所有的修行城通行无阻,并且成为一些中小门派的座上宾;
  ……
  所有这些,沈欢全都不知道。
  他必须谨慎小心,不敢在大众广庭之下抛头露面,即便那张面具人关大能都看不破,可要万一呢?连端木香月都能看出他的端倪,谁又敢保证他的一些蛛丝马迹不会落入到那些心细如发的大人物眼里。
  冷言还藏在幻空戒里,他不是一个人,他不敢去冒险。
  若是知道这些,沈欢绝对不会用王小二这个名字,打死都不用!
  但他不知道,所以从进屋之后,他就一直陷入到一种困惑之中。
  冷言更加不知道,在世人的眼里,她已从水月宗的一个弃徒,变成了沈欢心中的挚爱。
  叹口气,冷言道:“要不就离开这里,到外海去。”
  想了想,沈欢摇头道:“能追到这里,自然就能追到外海,外海比不得大陆,人烟很是稀少,更容易暴露……就算要去,我也得弄明白,这范阳是如何找上门来的。”
  “既然他知道是你,何不干脆把话挑明,若他识务也就罢了,若不识务……”冷言没再说下去,但话里的意思,沈欢能懂。
  “我是不会向他出手的,不管他识不识务,除非他先动手。”沈欢再一次摇头,很是坚决,“再说,范阳看上去也没什么恶意……把话挑明也不是不可以,但得把握好分寸,得知道他来此的目的,你让我再想想。”
  冷言秀眉蹙起,她有些不明白,眼前这个一向果决的人,为何现在竟变得这般犹豫。
  “你不能再在外面呆着了。”叹口气,沈欢放出魂念,将冷言一裹,送入到幻空戒里。
  ……
  时间一过就是十天。
  十天里,沈欢差不多一直呆在房间,偶尔出来走走,也不过拿出掌柜的派头,这摸摸,那看看。只是范阳的活确实干得不错,就是沈欢有心,也挑不出一点毛病。
  客栈依旧没有一个客人,日子一如既往,很闲,很清淡,范阳却好像很享受这样的日子。
  每一天,打扫完客栈之后,范阳就在客栈屋檐下,用柴刀劈起柴来。
  不用灵力,就像普通人那样劈柴,一刀下去,一劈两半,神情专注而认真。
  客栈自然用不了这么多柴禾,多余的柴禾便被范阳堆在客栈的屋檐下,任人取拿。
  这一举动,很容易就博得了镇上人的好感,于是就开始有人过来和范阳搭讪几句,说说话,真把他当成了店小二一般。
  这样的待遇,便是沈欢都没享受过,至少到目前为止,镇上没有人把他看成是一个真正的掌柜,把他看着是个乌海镇的人。
  如果日子一直这样继续下去,对沈欢来说,也不失一种好的选择,大家彼此心照不宣,让那层薄薄的窗户纸就这样一直留存下去。
  只是,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他基本上走的都是霉运,从来没有顺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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