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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猫食明月战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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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时分,
  厚重的云雾盘踞在天际之上,夕阳只能乘一点点空隙,迸射一条条绛色霞彩,宛如深沉大海中的游鱼,偶然翻滚出金色的磷光。
  此时的安宁村已被落日余晖所淹没,这一刻光芒照射在村中鳞次栉比的房屋之上,给一幢幢房屋镶嵌了一道道金色的边框,使得整座村子变得金黄闪闪,光彩夺目。
  村中各门各户相继做好了晚饭,大多都是平常可见食材,就是一家人吃饭时的温馨不平常。
  温馨分很多种:有等着孩童玩耍过后的父母,也有着等待夫君营生归来的妻子,更有一对对白发夫妻的落日晚餐……
  唯一不温馨的也就只有带着心事独行的王逢春,此时的王逢春正走在回家的小路上,历经许久才走到了村口,这一路上王逢春走的极慢,要是按正常速度现在应该早到家了,说不定已经吃好了晚饭,准备舒舒服服躺在家中了。
  走的极慢的原因是因为那无穷的痛苦和茫然,王逢春很想把这当成一场梦,可又觉得自己应该去接受现实,只是这个现实真的太沉重了,瘦弱的王逢春根本接不住,还要被现实压的喘不过来气,拼命去挣扎,却始终无济于事。
  王逢春站在村口瞭望村中的波光粼粼,落日余晖也照着王逢春金光闪闪,使得王逢春那红肿的眼球都变成了金瞳,焕然一新。
  夕阳越来越低,如石沉大海那般一步步落下,直至落入迎春山,余晖也跟着彻底消散迎来的是那漫漫长夜。
  这时王逢春也抵达了家中,到了家中少年才发现今夜还是阴天依旧没有月光,庆幸自己回来得及时,若是自己再晚上一点儿就好露宿村中小路了。
  王逢春此时肚子非常饿,心情也因为阴天的原因变得更加低落,恨不得现在就下上一场雨,这样王逢春就可以睡一个舒服的好觉了,毕竟雨天睡觉最是恰意。只不过现在是冬天,大多也只会下雪,想到这里王逢春变得更加惆怅,眼睛随之下起了阵阵小雨。
  人是铁,饭是钢,
  王逢春再也不去胡思乱想,干净利落的将火柴点燃于蜡烛之上,为王逢春照亮了局限的视野,然后王逢春便用蜡烛将柴火点燃,这使得视野又开阔了几分。
  见灶台燃火十分稳定,王逢春才拿起蜡烛,蹑手蹑脚的走到一处地方,伸出另一只空闲的手在一个麻袋里进行翻找。
  片刻过后,王逢春拿出了三个红薯,只是一只手要同时拿三个红薯有些困难,所以王逢春直接用衣服将其兜住。因为少年的家庭环境与儿时经济,促使他根本丝毫不在乎会不会将新衣服弄脏。
  重新回到灶台的王逢春先将蜡烛放于安全的地方,又从衣服上逐一把红薯拿出,然后放进灶台之下熏烤。
  如此简单的一顿烤红薯,便是王逢春艰难吃上的一顿美味佳肴。
  红薯烤得很慢,这使得无事可做的王逢春又不禁想起了与白镇长的点点滴滴,回想一番过后,只总结二字虚伪,便不再去多想,只想着烤红薯何时能吃,王逢春已经迫不及待了,肚子也开始咕咕直叫了,
  肚子更是貌似在抱怨为何自己要长在王逢春的身体里,
  难不成自己上辈子是那罪大恶极的肚脐下方之物?
  任性的让天下菊花爆满山?
  所以这辈子才会去做这种蝼蚁的肚子?真是悲催至极。
  ——————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急不可待的王逢春终于嗅到了诱人的香味,激动的拿起木棍将烤红薯挪出灶台,此时的红薯已经变成了煤黑色,隐隐约约的能看出红薯之上还有一层泥土,因为这样就可以保留红薯原本的味道。
  王逢春用手指轻触烤红薯,刹那便收回了手指,一瞬间王逢春的手指就已呈现出红色烙印,这也间接着证明了红薯已经熟透,不过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王逢春一阵心悸过后也放弃了立马就吃烤红薯的打算,转而跑到瓷缸旁边,猛然将手指放入其中缓解热痛。王逢春发现刚放进瓷缸水中就不痛了,可是一伸出手又开始痛甚至更加燥热,王逢春不知为何,只能破罐子破摔,始终不将手指抽出水中,就那么一直浸泡,大约过了一柱香的时间,王逢春再也按耐不住,便抽出了手指,这下王逢春神奇的发现好多了,没有了先前的燥热,痛感还是有些的,不过对比最开始的痛不欲生来说,现在这一点疼痛根本不足挂齿。
  手指恢复如初之后,王逢春刻不容缓的就要转身冲向烤红薯,等王逢春真正来到灶台旁之后,莫名的发现此时的烤红薯只剩下了两个,对此王逢春使劲皱眉,又伸出手搓了搓眼睛,发现自己并没有看花眼,心里想着难不成这烤红薯自己长腿跑了?或者红薯是人参亲戚不成?要不红薯就是人参和地瓜搞破鞋的产物。
  王逢春觉得除了这些,再无其余可能。
  “喵~喵~喵~”,
  随着一声声猫叫王逢春彻底打了脸,心里想着原来还有这种可能,嘴上也闲不下来,大骂臭猫该死。
  王逢春左手持着蜡烛,右手使劲推开房门,才跨出门外,猫叫声就消失不见了,这让王逢春瞬间怒火中烧,恨不得现在就给那只可恶的野猫抓住,然后绑在树上,最后抓几只老鼠在其身旁转悠,那简直就是杀猫诛心,自己更是畅快淋漓。
  作此想是因为王逢春要这只野猫也尝尝饿肚子的滋味,那种食物在身边可就是吃不到的感觉,很是大快人心!
  想法很令人向往,结果却让王逢春失望至极。
  王逢春徘徊在院子许久,挨个角落逐一排查却始终不见野猫身影,甚至还学起了猫叫,试图唤出那个恨之入骨的野猫,不过结局依旧如此。
  王逢春慢慢的没了耐心,体力也开始透支,蜡烛更变得摇摇欲坠。这一切王逢春都心知肚明,所以王逢春放弃了找寻野猫的冲动,想着反正还有两个烤红薯,将就吃吧,虽然吃不饱,但终究不至于饿晕过去。
  就这样与自己商量完,王逢春再也忍受不了饥饿,大步流星的步伐冲向屋中,像一只饥饿的鲨鱼,不顾一切勇往直前。
  上一秒的王逢春还觉得两个烤红薯也不错,下一秒的王逢春就只看到仅剩了一个烤红薯,此时的王逢春彻底愤怒,更是气的脸色铁青,不过愤怒下好歹没有失去理智,蹑手蹑脚的把最后一个烤红薯拿到手中,轻轻的将皮剥开,然后王逢春便一口咬向烤红薯,干脆利索。
  “啊~~~~~~~~”,
  一段剧烈的疼痛声震耳欲聋,
  声音来源于王逢春的嘴中,只见王逢春的手上多了一处牙印,牙印呈锯齿状,极不规则,更侧面反应出了咬击者的巨大力量。
  咬击者便是王逢春,就在方才王逢春要吃烤红薯的时候,一嘴下去,烤红薯竟然瞬间消失了。
  就在王逢春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隐隐约约听到门外传来了吧唧吧唧的声响,通过声响,王逢春断定这不是猫能发出的咀嚼声,绝对是人!
  分析完之后,王逢春再次手持蜡烛,拿起木棍飞快的冲向门外,然后四处张望,结果依然令王逢春失望。
  此时的王逢春委屈至极,一想到白天被白镇长欺骗,晚上还要饿肚子,心烦意乱的王逢春就头大,终于忍无可忍的他用上浑身解数喊道:“这悲催的人生啥时候是个头啊?!”
  怒火得以发泄,王逢春心里终于好受一些,趔趔趄趄的转身向屋内走去,刚走没几步,王逢春就吓了一个激灵,浑身打颤。
  只见脑袋之上多了一个人,此人双脚放在房檐上呈倒立状出现在王逢春眼中,这一刻王逢春与意外来客大眼对小眼,像极了相守一生的恩爱夫妻。
  王逢春看着意外来客嘴上还没有擦干净的红薯就火冒三丈,从害怕转变成毫不畏惧,伸出手就要甩出木棍,就在刚要砸到意外来客身上的时候,木棍突然消失不见,与红薯同符合契。
  王逢春使劲握紧拳头:你又来这一套?
  意外来客终于跳下房檐,双脚完美落地在王逢春面前。
  意外来客看向愤怒的少年,伸出右手,不假思索的说道:“你好,我叫莫甘。”
  王逢春对莫甘完全没有一丝好感,并没有对其握手示好,而是沉声质问道:“为何要偷我的烤红薯?”
  莫甘答道:“这位小兄弟,怎么可以把我想的如此不堪,我这明明是靠自己实力得来的烤红薯,何以为偷?”
  听到这番回答的王逢春再也不想和莫甘有任何言语,大声对其喊道:“滚”。说完之后便径直走向屋内,双手使劲关上门房,莫甘被迫晾在门外。
  王逢春又翻出三个红薯,刚放进灶台之下,就听到了敲门声,门外很快便传出了莫甘的声音:“我知道错了,还请老弟息怒,就高抬贵手给我开个门吧,如果老弟这次能原谅我的冒昧之失,兄弟愿将功补过。”
  “不需要。”
  对此莫甘只当作没听到继续喋喋不休。
  王逢春不耐其烦,终于给莫甘开了门,莫甘喜出望外,一下就走进了屋内,紧紧的抱住王逢春,连连拍肩称赞王逢春是个地道人,是个大善之人!
  王逢春才不是什么大善之人,也不是他莫甘哆嗦几句就能让王逢春改变心意,真正让王逢春开门的原因还是害怕莫甘再将这三个烤红薯也一网打尽,那样属实不划算,还不如坦荡开门看看他还能玩什么把戏。
  其实莫甘也完全可以破门而入,但莫甘就是不愿如此,还废话连篇,真是有些莫名其妙。
  王逢春一把推开了抱紧自己的莫甘,警告道:“这三个烤红薯你不准再有坏心思了,听到了吗?”
  莫甘点头道:“知道了兄弟,有一有二绝不有三。”
  王逢春道:你的意思是还有第二次?
  莫甘使劲摇头:我就打个比方而已,你至于那么认真吗?
  王逢春认真回答道:至于。
  又补充道:“你不说你愿将功补过吗?我到想看看你如何补过。”
  莫甘脸色涨红,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道:“我有说过吗?我怎么不记得了?”
  王逢春彻底无言,视莫甘为空气转头看向灶台之下,感觉火候也差不多了,便用木棍将烤红薯挪了出来,看着诱人的烤红薯王逢春心里终于得到了安慰,不过还是心有余悸,又转头看向莫甘,再一次发出了警告,同时又问莫甘何时能离开,吃完烤红薯自己就要睡觉了。
  莫甘先是保证绝对不会再有非分之想,又接着说道:“我今晚就不走了,还请兄弟收留收留我这个浑身伤疤的苦难人吧。”说完之后害怕王逢春不相信自己,就毫不忌讳的将自己的黑袍脱掉,只见莫甘身上密密麻麻的都是伤口,令人窒息。
  王逢春也不是什么不讲情面的人,虽记恨莫甘可真看到其身上的伤口之后,王逢春还是心软了,就强加威严的对莫甘说道:“那你就先呆在这里吧,至于什么时候离开,事先与我说一声即可,不过还是要提醒你不许跟我耍花花肠子,我王逢春可是一名剑仙,小心我将你斩首示众。”
  莫甘对此笑了笑:还是天下第一剑仙。
  王逢春也回以了微笑:少侠好眼力!
  很快王逢春就将金黄的烤红薯全部消化殆尽,真就一个也没给莫甘,莫甘也不是很在意,更没有再去针对王逢春,毕竟自己已经吃了三个了,再吃三个今晚或许就要露宿街头了。
  吃完烤红薯的王逢春拿起蜡烛先行回房间准备入睡,莫甘也紧随其后,进了房间之后王逢春将蜡烛吹灭,然后示意只有一个被子,心里是排斥和莫甘睡一个被子但嘴上还是振振有词:“我这个被子太小了,睡不下两个人,其实我内心还是不希望莫甘兄受凉,可事实如此,我也很无奈啊。”
  莫甘只是点头,并没有自讨无趣的要求也去盖被子,让王逢春挨冻,这足以证明,莫甘并不是什么毫不讲理的臭无赖。
  王逢春逃过一劫,他急中生智想到了这种说辞,不然真就很难为情了。虽然这种说辞还是很牵强,但事实确实如此,这个被子是真的小。这还是王逢春父母留下的被子,原本很大,足以容下两大一小这么一家人,不过后来父母离世王逢春就只能一个人用来盖着。
  直到有一年冬天,王逢春遇到了一只被风雪摧残的土狗,年龄应与自己相仿,同样无依无靠,饱受煎熬,对此很是感同身受,不顾后果的将土狗抱回家中,然后用交刀将被子剪成两段,一段陪自己度过悠悠长夜,另一段给土狗取暖,希望土狗可以度过这个冬,见到来年春。结果也不枉费王逢春的一片心思,真的就撑到了来年春,还不止一个春,这都源于王逢春的那一段被子。
  土狗很忠诚,用陪伴与守护来默默感谢这个大善之人,一个感谢便感谢到了王逢春十岁那年,也就是土狗寿命大限之时。那时又是一个冬天,好像命中注定一般在这个季节相遇又在这一个季节离别。
  离别之际,有村里人要花一钱银子换王逢春的土狗用来杀掉吃肉。王逢春果断拒绝,虽然一钱银子真的很令他心动,但是心动之后只有心痛,心痛土狗没有善始善终,王逢春很不想让这种事情发生,再三言语婉拒,也幸亏那个村里人还有善心,并没有与王逢春过度纠缠,不然王逢春真害怕对方直接给自己一锄头,送自己去与土狗殉情。
  最后王逢春将土狗尸身完整无缺的埋入自己挖的土坑之中,也算得上全始全终了。
  第二天清晨,莫甘被冻醒,对此倍感无奈。看着还在呼呼大睡的王逢春,莫甘心中充满了不平衡,想着自己都被冻醒了,你王逢春还在这盖着被子高枕无忧呢?
  莫甘闲来无事,贴附在王逢春的耳朵上就喊道:“醒醒了,早起的虫儿有鸟吃。”
  王逢春被吓了个半死,猛然起身,道:喊什么喊,大白天没鬼也快被你吓死了,还有你家虫儿能吃鸟?
  莫甘不置可否:你爱信不信。
  王逢春回了个白眼。
  莫甘对此并不在乎,问道:我们是不是该吃早饭了。
  王逢春点了点头,二人便一同来到外屋,王逢春打开房门,紧接着刺眼的阳光照入外屋,这又是一个美好的一天。
  王逢春煮了稀粥,像宫女一样为二人盛好放到灶台之上,又拿来了两个汤匙。随着稀粥冒出的阵阵热气,王逢春一屁股便盘腿坐在肮脏的水泥地上,开始就食。
  莫甘一脸惊讶,试问就没有杌凳吗?
  王逢春回答的很简洁:没有。
  莫甘崩溃,对坐在地上始终犹豫不决,最后还是放弃了这种不雅坐法,只得站着将就一顿。
  吃完早饭之后,王逢春提议要去凿冰捕鱼,不然今夜真的就没有什么可食之物了。
  莫甘爽快答应,他并不是害怕饿上一夜,而是因为王逢春拿了家中全部的芦荟用来给自己清洗伤口,又拿出了他始终舍不得用的唯一金疮药,细心的为自己敷上。这金疮药还是王逢春父母生前留下的,少年视为珍宝。对此莫甘一想到先前戏弄少年的不良作风就心存愧疚,于是下定决心要将功补过,所以王逢春说什么他莫甘就答应什么,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
  得到满意答复之后,二人便一同去往了门前的小河边。
  来到河边之后,二人目瞪口呆,因为他们看到冰冻的河流此时已经被全部刨开,那么二人就不用费力劳碌去刨冰了,真是踩了狗屎运了!
  莫甘大笑道:天助我也……啊不对天助我哥俩也!
  王逢春对此置若罔闻。
  莫甘道:“那我们开始捕鱼吧兄弟。”
  王逢春点头道:“你开始吧。”
  莫甘产生疑惑,回道:“我又不会捕鱼,如何开始?难道不应该是你拿着鱼竿或者渔网进行捕抓吗?”
  话刚说完,莫甘才发现出发之前王逢春并没带任何捕鱼工具,就向少年问道:难不成你没带捕鱼工具?
  王逢春先是点头随之又摇头:不是没带是压根没有。
  莫甘无语:“你啥都没有你带我来捕什么鱼?”莫甘很想看看对此疑问少年该如何作答。
  王逢春回答道:“你都能把红薯从我的手中变到你的手中,那你一定也可以把鱼从河里变到岸边,所以我才叫你来,这也是为了给你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还有何疑问?”
  听到出乎意外地回答之后,莫甘显出为难之色,怯生生的说道:“不是兄弟,你真把我当神仙了?”
  对此疑问王逢春只表示:“我不管你是不是神仙,今天我只想要鱼,不论你用什么方法,我都希望不要让我失望,表现的机会只有一次,但愿你可以珍惜。”
  话都说到如此地步了,莫甘再不敢有任何废话,权衡利弊了一番之后,竟召唤出六个亡灵齐身跳入水中,对此王逢春满脸惊讶:还说你不是神仙?
  莫甘看到少年那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不禁高高的抬起了头,满脸得意之色。
  大约一柱香时间,亡灵还是没有上岸,二人只能继续等待,等待的过程真是难熬,莫甘很想与王逢春聊上几句,对此后者却始终置之不理,不愿有所交流,莫甘只得自言自语。
  莫甘很快沉浸在夸夸其谈的世界中,王逢春则一直盯着水面,希望今天可以有所收获。
  又过了很久,王逢春终于有些不耐烦:你这东西到底有没有用?
  莫甘没有作答,因为他并没听到王逢春的质问,反而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王逢春很是恼火,不过还是将先前的质问重新说了一遍。
  这一次莫甘终于清醒,装出一副委屈的模样说道:再等会嘛。
  言语刚出,莫甘便立马作古正经起来,满是惊喜欲狂的喊道:鱼来了。
  只听砰地一声,二人就看到了六个亡灵将一名年轻人紧紧缠住摔到河边。
  王逢春斜视道:“这就是你所谓的鱼?”
  莫甘面露尴尬之色:“美男鱼你没有听过吗?”
  就再二人相互争论之时,河边的年轻人双臂一挥,亡灵便被甩开,瞬时灰飞烟灭,六个无一幸免。
  莫甘再一次目睹亡灵被轻而易举的消灭之后,心中的怒火再也无法忍受,使劲握紧拳头,眼中充满了强大的杀气,恶狠狠的盯着河边年轻人。以至于王逢春见到这一幕都不禁汗流浃背,就再王逢春惴惴不安的时候,一只手抓住了王逢春的手,然后飞快奔跑,对此一脸蒙状态下的王逢春就只隐隐约约听到了一句:“快跑。”
  反应过来的王逢春这才发现拉着自己跑的原来是莫甘,仔细想想喊快跑的声音应该也是他,王逢春很是纳闷:“不是你那么郑重就只是为了逃跑?”
  莫甘没有作答,反而拉着少年跑的更快了,大约跑了一公里,终于停下脚步,转头看向身后的王逢春,然后将两人的手松开,喘息道:“打不过当然要跑了,还好我跑得快,现在已经将那个傻种甩开十万八千里了,老弟你快夸夸我。”
  王逢春此时噤若寒蝉,浑身战战兢兢。
  莫甘则笑言:瞅你那怂样,裤子没吓尿吧?我可不帮你洗,要洗也是刚才那个傻种洗。
  莫甘越说越激动,不断大放厥词,突然身后好像有人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看到王逢春的脸色更加难堪之后,这时莫甘才得以反应过来,瞬时汗水布满全身。
  绝望之境,莫甘依旧不选择放弃,伺机又拉住王逢春的手拼命向远方而逃,年轻人则不着急去追,只是将自己的声音在空气中传荡:“我喜欢猫抓老鼠的游戏,可怜虫们慢慢跑吧。”
  逃命之际,二人果断将手松开。
  一边跑王逢春一边说道:“就这么一直跑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我们现在到底该当如何呢?”
  莫甘对此不言,也同样在跑,只不过手里瞬间多了一个符咒,称此为传送符,其作用是可以实现瞬间传送,很适用于逃跑或者快速到达想去的地方。不过算不上稀奇,很多强者都可为之,如早期白浩文送少年回家便是如此。
  王逢春心急如焚:那你快用啊,娘们唧唧的!
  莫甘置若罔闻,酝酿一番过后才再一次拉住少年,随即默念咒语,转瞬二人真的完成了传送,只不过令二人没有想到的是竟然又传送到了那位年轻人身旁,真是命运多舛啊。
  二人崩溃到欲哭无泪,齐声道:“大哥饶命。”
  年轻人不予理会,示意着二人跟他走,又伸出拳头警告二人不许擅自逃跑,否则后果自负。
  二人被带到了最初的河边,此时二人的心情无比沉重,与刚来河边的时候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年轻人貌似再等着谁的出现,并没有刻意的去盯着二人。
  这时王逢春终于低言对莫甘说道:“你这什么破传送符咒,一点用也没有。”
  莫甘百口莫辩,一言不发,不想有过多解释,只是将右手放于背后,原本空空如也的手中再次多出一张传送符,这已然是莫甘最后的家底,这次他选择放手一搏,成与不成看天意。
  就这样,莫甘大脑里仔细回想王逢春家中的模样,试图传送于此。方才若不是因为畏惧而分神想到了那个年轻人的样子,也不会白白浪费一张宝贵的传送符。
  这一次,莫甘全神贯注,依旧默念咒语,又一把抓住王逢春,刹那过后,二人逃之夭夭。
  瞪大双眼的王逢春仔细看了看,确定了这是自己家,转而变得喜极而泣。
  莫甘此时也如释重负,拍了拍王逢春的肩膀,一脸洋洋得意地说道:“我记得有人说我这是破符咒的。”
  王逢春脸色铁青,第一次向莫甘说了一句对不起。
  莫甘赶忙示意少年大可不必如此。
  王逢春对此点头,闷闷不乐,貌似有点伤心。
  莫甘问道:“为何闷闷不乐?”
  王逢春答道:“白忙活一场,不仅鱼没捕到还差点搭上小命,这让我如何去开心。”
  莫甘听到这个答复终于松了一口气,从手里变出了一个鱼篓,拿到少年眼前。
  王逢春看向鱼篓,这一刻少年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只见鱼篓之中大大小小呈现了六条鱼。
  眼下之物终于让王逢春漏出了久违的笑容,然后用肩关节顶了顶莫甘臂膀,向其询问这些鱼从何而来?
  莫甘此时趾高气扬,满脸都是自鸣得意,以一种仙人姿态对王逢春说道:“当然是我靠实力得来的。”
  王逢春表示不信。
  莫甘深深叹了一口气:就知道你不信,其实是我靠实力偷来的。
  王逢春八百个相信:“如偷我烤红薯那般?”
  随着莫甘点头,二人便会心一笑。
  午后,二人开始为六条鱼清洗内脏,此时家中瓷缸里的水已经见底,二人只得去水井那里重新打了水,起先水井已经被冻住,根本打不了水,最后还是莫甘经过了不懈努力,才得以如愿。其实河边才是最方便的地方,可奈何刚逃出生天的二人根本没勇气再回去,因此选择去往水井。
  时间飞逝,一眨眼便来到了黄昏时分,这时二人终于不再忙碌,将鱼插好竹签,蓄势以待。
  竹签来源于莫甘的戒中小天地,为时不得不佩服,莫甘家当是真的多,就是都算不上太稀奇,不过依旧常人不可比,至少王逢春就比不了。
  一切就绪,王逢春开始划动火柴,划了半天也没有划着,至此浪费一根火柴,又准备再拿一根火柴,可真正要动手去拿的时候却显得犹豫不决,不想浪费火柴,毕竟来之不易。
  莫甘越看越着急,此时肚子咕噜直叫,恨不得立刻吃上烤鱼。莫甘很是搞不懂少年的路数,就区区一根火柴也至于这样,真是大开眼界了。为了不继续浪费时间,莫甘默默的用食指变幻出了一团青色火焰,引入灶台之下,瞬时火焰熊熊燃烧。
  王逢春见此两眼放光,像个稚童一般拽着莫甘衣袖来回晃悠,说道:“教教我呗莫大哥。”
  莫甘没有同意也没有拒绝,示意少年过段时间再说。
  王逢春只得暂时作罢,收回羡慕神色,如果少年真可以学会此法,以后就再也不用担心火柴的流失了。
  天色又渐渐黑上了些许,二人终于将鱼烤之完功,静等散掉热气之后去食用。
  看着浓郁扑鼻的烤鱼,二人不禁一同沉寂其中,就在二人忍不住要对其吃掉的时候,一声喵的猫叫出现在房门之外,王逢春对此心有余悸,皱紧眉头狠狠的看了莫甘一眼,莫甘则表示自己是无辜的,见少年还是没有相信自己,就拉着少年打开房门出去一探究竟,可是外面寂静无声,没有任何猫存在的踪迹,莫甘这下真是感觉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语气坚决的说道真的不是他所为。
  王逢春对此漏出了一个不失礼貌的笑容,嘴上说着算了,耳朵却听到屋内发出了嘎吱嘎吱的声响,不仅他听到了莫甘也听到了,随之二人一同转身看向屋内,只见一只黑猫出现在视野之中,正对着烤鱼吃的有滋有味,连烤脆的鱼刺也没有放过,这短短时间内灶台之上只剩下了四条烤鱼。
  王逢春见此情形再也压制不了怒火,莫甘也如此,就这样二人不谋而合,想着合力将这只黑猫捉拿归灶台之下,用火去烤,吃了不该吃的东西吐出来也为时已晚,就想着让这只猫以身抵罪,大餐一顿。
  二人一左一右向黑猫冲去,速度风驰电掣却扑了个空,黑猫轻盈的跳到了门外,随之跳到了房檐上,对着二人吐了吐了舌头又扭了扭尾巴。
  王逢春对此大骂无耻,莫甘点头表示赞同,随后王逢春便让莫甘用仙术把这个臭猫从房檐上变下来,莫甘没有拒绝果断施展魔道术法,刚施展开来,心里就大骂不妙,此猫并非凡类,就是这只猫并没有与自己过不去,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想到这里就赶忙拉着王逢春回屋,心虚的说道:“算了吧这次,我近期施展太多回了,目前身体虚弱恐怕是施展不出来了,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没等王逢春回话就已经被手忙脚乱的莫甘拉回了屋中,
  王逢春很是不解。
  莫甘则放松心绪与之说道:“就别跟只猫一般见识了。”
  “那我跟你一般见识?”
  “兄弟啊,这话就伤心了,就当爱护小动物了,还有四条烤鱼够吃了。”
  “你伤不伤心与我何关?既然你那么善良,你去爱护便可,我吃三条,你把剩余那条也给黑猫送过去如何?”
  莫甘彻底无言,委屈巴巴的看着王逢春,嘟着嘴卖着萌:“就一人两只嘛,好不好嘛逢春哥哥。”
  王逢春看到这一幕差点把刚入嘴的烤鱼吐了出来,转过身挥手道:“拿着你的两条鱼给我滚。”
  “哕~哕~”
  王逢春干呕了小一阵儿胃口才得以好转,便继续啃食,莫甘则滚到了王逢春的被子上:真是舒服。
  黑夜彻底蒙蔽了王逢春的双眼,只剩火光若隐若现。
  最后王逢春回了屋,骂莫甘不知羞耻,跟自己才认识两天就如此随心所欲了?真是不把自己当外人。
  莫甘邪魅一笑:“我是你内人啊,来吧相公,今夜月黑风高,你我共同作乐,如今我秋裤反穿,来吧别我吧。”
  王逢春破口大骂:“我之前养了一只狗,有个狗窝,狗窝还有被褥,你给我滚那里睡。”
  莫甘发现王逢春好像真的动怒了,便诚恳的道了个歉,主动走到木凳边坐下仰躺闭眼入睡。
  见莫甘如此诚恳,王逢春就没有继续恶言相向了,也想着进入梦乡,就是睡意不太浓,一直在被子上辗转反侧,脑海里浮现出白镇长的模样,还是那么和蔼可亲,想着何为问心有愧?何为问心无愧?
  心烦意乱的王逢春索然推开被子起了身,然后将自己那件新衣服为熟睡的莫甘盖于身上,随即回到被子之中欲眠,过了很久才得以静心入眠。
  门外,那只猫依旧站于房檐上,仰头看向黑不见底的天空。
  黑猫展开右爪,伸进嘴中,用力掏出了一团金光向天空中甩去。
  “刹那,阴天消退,明月挂空。”原来消失的月亮竟在黑猫嘴中!
  黑猫跃空,只知猫类高空摔不死,不知黑猫踏风行。
  踏风数步,黑猫幻化人形,是一名中年汉子,汉子闲庭信步、挥洒自如,有着年轻人比不了的放荡不羁。
  汉子头发飘逸,身姿雄壮,随手便召唤出一把飞剑,飞剑从明月而出,向汉子手中而立。这时,汉子左手纵向持剑,放于眼前剑尖朝上,右手二指仗剑身,剑身两旁日月争辉,剑气荡漾,为了隐蔽气息,施法隔绝了小镇的所有人,目的就是为了安心破镜。
  此时的汉子虽身在小镇,可小镇却没有他的一点气息。
  这一刻,汉子再也支撑不住浑身的汹涌剑气,随剑气外泄,任剑光冲天。
  “终于……终于,我破镜了!”
  汉子仰头大笑,手指苍天:“试问天庭众蝼蚁,谁敢与之一战?”
  片刻,有人冲破云霄,是一位青衫老人,一左一右悬着两把剑,威风凛凛。
  老人卓立于汉子之上,俯身看向低处的汉子,尽享居高临下:我来与之一战!
  汉子竖起手指摇了摇:“你还不配。”
  老人对此不以为意,讥讽道:“论我配不配,一战便可知晓。”
  汉子不屑的回道:“蝼蚁仙人岂能与明月争辉,说你不配就是不配。”
  话至此,汉子不愿再去多言,浑身剑意冲向青衫老人。
  老人顿感不妙,可惜为时已晚,一股剑意至老人仰躺在地,再也没有了先前的桀骜不驯,鲜血染满全身,只剩垂死挣扎。
  汉子走进一脚踏出,踩在了老人头颅之上,轻轻对其用力,霎时粉身碎骨,一身道法也消散云海。
  阳身已碎,阴体出窍恳求道:“小人知罪,吾确实不配。”
  汉子看着老人阴体不禁捂嘴大笑:“一个十五品剑修仗着自己出生于天庭不会真的把自己当成仙人了吧,很有趣。”
  听到此话的老人不由好奇汉子是何境界就对其轻声问道:“不知大人是何境界的剑修,是那十六品还是那十七品?”
  汉子只言自己并不是剑修。
  老人难以置信,使劲皱紧眉头:“难不成你是八品持剑武修?”
  汉子头大,真就没见过这么个大傻种,右手一挥,老人阴体便消失不见,至此天下又少了一个十五品剑修,不过多了一个剑圣。
  汉子自言道:“真是傻种,我是剑圣当然不是剑修了。”
  “那烤鱼滋味儿是不错。”
  伴随着这句话汉子又变回了黑猫的模样,一步一回首,走的不亦乐乎,最后消失于黑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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