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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色微亮时,钥匙插入锁孔的清脆声响起,逐流知道,是婶婶。果不其然,婶婶推开了房门,看着爬起床揉了揉眼睛的逐流,轻柔地说:“逐流啊,婶婶和你商量个事。那个呢,婶婶和你表叔这些年也不容易,养了你这么多年,也算是对得起你父母了。但是这些年不景气,家里啊是一年不如一年了,实在是没办法,这才要让你去城里寻个活,你看怎么样。”“就按婶婶说的办吧,谢谢你和表叔这些年的照顾。”逐流显得有些沉闷。婶婶准备了一堆说服逐流的话,却没想到逐流如此干脆就接受了,一时间愣住了,接着,是目的达成的欣喜。“好,好,好,婶婶这就带你出城去。”逐流却不知道,表叔也不知道,婶婶不是要带他去城里,也不是要带他去觅个活——而是要杀了他。婶婶昨天听王大娘请的大神说了,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想治好王大娘的心口疼,需要用那恶鬼的心来熬汤,婶婶当时拍了拍胸口,接过王大娘给的一锭银子,说这事儿包在她身上了。
逐流和婶婶走到了一个小山坡上,再往前几步就是城镇了,婶婶装作走累了,说要歇息会儿,从怀中掏出一个肉包,递给逐流,逐流伸手接,却没拿稳,肉包咕噜咕噜滚下山坡,不经意间发现一只跟在他们后面许久的饿狼,若不是这个肉包,估计这会儿他们已经葬身狼腹了。饿狼一口吞下肉包,显然不够塞牙缝,于是便作势欲扑,享用眼前的美餐。逐流以为命绝于此,却未曾料到这饿狼还未扑上前,就突然倒地沉沉睡去。再看婶婶,手中似是拿着一把剥皮刀。一瞬间,逐流明白了些什么,他从后腰掏出那把藏了一夜被自己体温捂热乎的柴刀,斩向了婶婶脖颈,婶婶没来得及叫出声就倒在了地上,血溅三尺。逐流再用石头砸醒饿狼,趁饿狼吃食婶婶的尸体时飞快的向城里跑去。然后在人们面前大哭,说是遇到了狼,和自己一起出来的婶婶不幸葬身狼腹,自己拿柴刀想上前和狼拼命,却被溅出来的血吓破了胆,才跑过来求救,而后匆匆赶过去查看情况的猎人也证实了逐流的说辞,此事就此揭过。城主同情逐流,也知晓了他患的眼疾,便给他安排了一份打更的工作——倒是挺适合他的习性。
就这么平静的过了几年,逐流喜欢现在的生活,他觉得很充实,很有意义,似乎这几年才是他人生真正的开始。
城主有个女儿,与逐流一般大,唤做离笙,也觉得他勤劳朴实,对他芳心暗许,并不在意他的眼疾,时常三更跑出去到逐流的小屋里,给他送一碗汤圆,几条肉干之类的,逐流自是高兴万分,每天打起更来感觉声音都洪亮几许。
这天,又到了天色杀黑的时辰,逐流拿上马灯和铜锣,一如既往的在街巷里吆喝着:“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天干……”第二句还未说完,突然听见异声,像是群马奔腾,低沉而又浑厚。逐流跑到城门口一看,一群彪形大汉策马而来,腰间是亮闪闪的马刀。而哨兵早已不见人影,只怕是早已被马贼前探暗中宰掉了。
“马贼来了!马贼来了!”逐流用尽力气跑着,大喊着,然而民宅内一片寂静,无人应答。奔跑中,忽然撞上了一个人影,那人痛呼一声:“哎呦!”,原来是离笙。
“有人在井里下了药,现在全城得人都不省人事了!”离笙带着哭腔声音颤抖地对逐流说道。
马蹄声越来越近,转眼便破了城门,火把的光忙照进街巷。
“救救我爹!”离笙望着逐流,似是望着最后的救命稻草。
逐流远眺一眼,城主家门已开,马贼已然破门,昏暗的灯光中红色的鲜血喷上了墙壁,格外显眼。一咬牙,逐流打晕离笙,背着她从城后门逃了出去,他清楚记得,日暮之时,他与离笙在外采野果,饮山泉,享自然之趣,未曾沾染城中井水,不料这竟使得他们逃过一劫。